广州市碧菲亚木制品有限公司产品交接管理制度部门总办文件编号PV/ZB-02版本/改次A/0为完善半成品交接手续,解决产品交接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车间的内部以及部门间管理,杜绝推诿、扯皮、延期现象,使产品交接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一、生产管理部一般提前一周下达新的生产订单(特殊情况除外),生产部门生产时间从次日开始计算;各生产部长应仔细审查生产订单,承诺能按订单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后签字。二、各生产部长于前一天下午4:30前给各线下达新的生产任务(特殊订单除外),一般情况下各工序间的交接于当日下班前完成交接。三、生产部门各线操作人员应把分配给自己的订单,根据订单生产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生产,并应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工艺进行生产,杜绝生产延误,如上道工序未能按照订单要求的时间内交接到本岗位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生产管理员,由生产管理员签字证明,否则视为该道岗位延期;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分的“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进行摆放,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当天生产的产品应及时与下道工序进行交接。四、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材料)有权拒绝接收(投产)。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五、生产管理员应及时对员工反应的已延期或即将延期的单子进行处理,有权责令问题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书面通知生产部长,延期超过3天的必须书面形式通知生产管理部经理。六、生产部长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延期或即将延期的单子,责令问题岗位在约定时间内交货,并应与下面工序生产进行协调,争取减少订单延误时间。七、生产管理部做为仲裁部门,对交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调查处理,交接双方如出现争议,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生产管理部,以便及时做出判决,否则由接方承担一切责任。编制张新社审批实施日期2012-11-01页码第1页共2页八、每道工序的生产周期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向前或向后推算,并填写《工序交接表》。九、每道工序生产前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返回上道工序处理,并由生产管理员签字,否则造成生产延误的,由该道工序负全责。十、所需返工的产品由品管部认定签字后,由生产管理员负责落实返工,返工时间从交接原工序返工时间到完成返工后交接时间。如造成生产延误的,由责任方承担。十二、生产管理员应及时跟踪每个生产订单的流程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如出现逾期未到达下道工序的,应及时下达催货通知单,要求责任岗位在约定的时间内交货,并立即上报给生产部长,超过三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生产管理部经理处理。十三、生产一部与生产二部、生产二部与生产三部交接时尽量集中安排整单交接,以《产品移交单》的方式进行,并通过三方确认(移交人、接收人、品检),现场确认该产品是否配套,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标识是否合格。全部符合要求、三方签字生效后方可交接。十四、各工序交接完成后,其产品的保管由下工序负责,下工序在生产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跟上工序部门主管联系,由上工序部门主管处理返工,不合格的产品禁止生产,谁生产谁负责。十五、车间下工序员工在上工序领货,搬运时出现的碰坏、擦伤等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领货人负责。十六、未能按生产单约定时间交接的,同一批次(即下单日期为同一天的)每推延一天罚款10元,超过三天的,加倍处理,并对该生产部长罚款30元/天。十七、生产管理员不及时处理及上报的,所有责任由生产管理员承担。十八、与下个部门交接时,数量不够的,由移交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延误生产的按第十六条处理。编制张新社审批实施日期2012-11-01页码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