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吸引人才、保留人才,解决公司非北京户口外地人才的后顾之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北京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的条件按照北京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可办理人才引进。一、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三、持本公司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三年的员工。四、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当年人事局规定的引进专业目录第三条公司人才引进的条件一、思想积极向上,道德品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二、在公司工作期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开拓创新,勤奋敬业,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业绩突出,为公司和广大员工认可和赞赏。三、认同公司文化,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四、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办理:一、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二、在公司工作期间有重要科研发明或管理创新,并取得专利或被公司列入重点发展项目的。三、获得公司“明星员工”称号的。四、主持或参加千万元以上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公司重点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五、主持签订千万元以上合同的市场人员。六、提出重大改进建议,被公司采纳使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第四条申报程序一、符合以上办理条件的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人及随迁人员基本情况表》。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请示批复单,经本单位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考察。三、总部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主管总裁批准后,上报人事局。四、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后续调档有关工作,须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配合,发生费用由被引进员工所在单位承担。第五条引进人才所需材料一、总部人力资源部整理、提交《关于申请***同志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及员工所在单位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突出业绩、申请理由等。二、与单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三、《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二份)四、《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及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高级职称需提交聘用通知书)。六、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七、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随迁子女如超过16周岁,须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九、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十、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3个月内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十一、引进人员个税凭证和社保缴费证明。以上复印件均要求A4纸。第六条劳动合同变更公司办理人才引进的员工,自人事局批准之日起,须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七条附则一、本制度的制定、修改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经工会讨论,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生效。二、本制度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序号单位部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入司时间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拟调进配偶配偶学历配偶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随迁子女初审整理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意见(签字):主管总裁意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