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福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为在职员工提供优良的福利待遇,并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福利制度。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公司内部规范合理的福利政策体系。第三条公司福利政策坚决不搞平均主义,一些福利待遇将根据职工工作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第三章福利对象第四条公司福利对象1、正式在职员工2、非正式员工第五条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待遇或项目方面将有差异。第四章福利项目第六条公司提供的各类假期1、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妇女节女工半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2、年薪假:①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②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③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④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23、计划生育假(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可享受国家规定计划生育假。女工分娩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增加30天,期间享受公司全厂员工平均工资待遇。4、陪产假:职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申请10天陪产假。5、婚假:一般职工结婚时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职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可增加10天的婚假,休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6、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享受国家规定工伤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公司按照全厂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逐月发放工资。7、病假:在职员工生病期间可申请病假,一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0天,重病假不超过6个月。情况特殊时应及时汇报,以便酌情解决。8、事假:在职员工有事可向部门申请事假,一年累计事假时间不得超过20天。9、丧假:若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配偶是独生子女的职工,其岳父母(家公、婆)死亡,可申请3天假期;若配偶是非独生子女并已去世的职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或父亲(母亲)还健在的职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或职工的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1天假期,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10、具体请假申批事宜见《员工手册》请假、休假相关制度。第七条公司为在职员工提供进修、培训教育机会1、公司为在职人员提供脱产进修、培训,学习期间享受带薪工资待遇。2、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费用。3、外派人员参加培训的学费、资料费、住宿费、车旅费等,公司给予全额报销。34、具体报销办法见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第八条公司可提供的各类补贴1、新员工进厂10天内,公司给予15元/天/人的工资性补贴。2、焊工、木工特殊工种人员,公司发给6元/天/人的工种补贴;喷涂枪手特殊工种人员,公司发给8元/天/人的工种补贴。3、工伤员的护理者,公司给予20元/天/人补贴。第九条公司为在职员工免费提供夏、冬装工作服各两套。第十条公司配置有员工专车,对于远离公司居住的后勤人员,公司安排司机接送上下班。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正常出勤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区(花都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即:690元/月)。第十二条公司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第十三条公司固定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第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公司安排员工工作的,公司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第十五条公司办理的各类保险1、基本养老保险;2、工伤保险;3、医疗保险;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农民工工伤保险。4第十六条公司提供住房和宿舍给在职员工。具体申请事宜参照员工住房分配办法。第十七条公司每月15日在员工餐厅为当月生日的员工举行“生日聚会”活动,共享生日套餐,并分发生日礼品。第十八条公司在职员工享有公司季度奖金评定、年终分红的权利以及额外奖励。第十九条公司为在职员工组织各种文化体育和联谊活动,每年组织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职工出外旅游度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第二十条劳动保护1、公司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2、凡因工作需要保护的在岗员工,公司免费提供/发放劳动保护用品。3、公司要求在岗员工对于劳保用品不得无故不用,更不得挪做它用。辞职或辞退离开公司时,须交还劳保用品。在公司内部调换岗位时,按新工种办理劳保用品交还转移、增领手续。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方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