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160kt/aAA(己二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简本简本简本))))本次评价根据相关资料及现场踏勘成果,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及环境风险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了合理可行的防止或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防治措施和方案。一、章节安排前言1总则2工程概况3工程分析4项目区域环境概况5环境影响识别6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8环境风险分析9公众参与10清洁生产分析11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2拟建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分析1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15评价结论和建议二、工程概况1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年产160kt己二酸(AA)项目(2)建设单位: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3)工程规模:年产己二酸160kt,副产纯碱21330t、二元酸10770t(4)建设性质:新建(5)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51658.41万元(6)项目拟建位置:项目位于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2工程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重庆福祥化工有限公司160kt/aAA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涪陵白涛化工园内,建设规模为AA160000t/a,同时副产纯碱21330t/a、二元酸10770t/a、轻油1380t/a,发电1.28×108kwh/a。项目总投资251658.41万元。主要的原辅材料为:苯、氢气、液氨、烧碱及多种催化剂。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苯加氢生产环己烷装置、环己烷氧化生产KA油装置、硝酸催化氧化KA油生产AA装置、废碱焚烧装置、硝酸生产装置、制氢装置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的3×110t/h的高温高压锅炉房(2开1备)及抽气式背压发电机组、空压站、变电站、净化水系统、原辅材料存储罐等公用工程和储运工程。4施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污染主要为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TSP和NOx。根据类比分析,施工扬尘在正常情况下100m范围外其贡献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在大风(风力5级)情况下,在300m范围外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拟建项目300m范围内有园区的安置区及多个尚未集中安置的居民点,因此,在不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下,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减速行驶等。(2)水环境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出场地施工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后溪河整治及雨季时地表径流产生的含泥沙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250亩,后溪河从场址中间穿过,为了减缓项目施工期对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②施工场地内修建旱厕,并定期清理,避免粪便废水排放。③流动机械设固定的冲洗场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④厂区内设置排水沟渠,引导雨水合理的排放,避免雨水冲刷导致大量泥沙进入长江。在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实施上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的监督管理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施工期将大量使用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这些机械在使用时将产生高噪声,对施工区附近声环境造成污染。经过预测,施工噪声在不考虑多个机械噪声源叠加的情况下,昼间、夜间分别在150m、400m外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二级标准。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拟建场址厂界附近200m内有部分分散的居民点,在昼间,项目施工对其影响较小,夜间则会对周边散居居民的休息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夜间施工,以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拟建地平场工作已由园区管委会完成,因此,在施工期土石方产生量较小,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废气的建筑材料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可进行分类回收,对于泥土、沙石、砼块等运至涪陵市政垃圾场处理,基本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纳入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进行统一收集处理。5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环境空气工程废气主要来自醇酮废气、己二酸干燥废气以及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有:总烃、己二酸粉尘、SO2、NOx、烟尘等。拟采取的措施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有:醇酮装置废气经火炬系统高空排放;己二酸干燥废气经洗涤除尘后再高空排放;锅炉房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达《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后,经150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预测,在正常排放工况下,热电装置锅炉燃煤烟气排放的SO2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的最大浓度为0.0648mg/m3,占标率为12.96%;NO2预测的最大浓度为0.0731mg/m3,占标率为30.45%;PM10(烟尘)预测的最大浓度为0.0079%。因此,在正常排放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2)地表水项目废水主要有己二酸结晶废水、硝酸浓缩及洗涤废水、醇酮气提废水、化验室污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以及热电站、循环水装置、化学水站排放的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后溪河,最终进入乌江;清净下水全部回用于煤场的洒水抑尘。因此,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循环泵、压缩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值一般在80~95dB(A)。拟对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三级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生活垃圾,以及粉煤灰。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化污泥经脱水干化处理后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粉煤灰用于水泥厂综合利用,同时在厂区建临时灰库,并与园区热电中心共用一个灰场。拟建项目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6、环境风险分析拟建项目,在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其环境风险。原料和产品罐区以中转罐区均设置了防火堤、事故池,苯、液氨、环己烷等原料及产品、各类废水(包括消防废水)有足够收集设施和防流失设施,可确保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因此,当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概率将大大减小,其最大可信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和后果也将大大减小,能将事故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可以接受。三、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令)中“鼓励类第九类化工第二十项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拟建项目热电装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同时拟建项目的热电装置符合《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急计基础[2000]1268号)、《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环发[2002]26号《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159号)以及《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项目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从项目建设的内容、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总量控制等方面衡量,本项目均能满足《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渝办法[2008]62号)的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产业定位及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产业入园条件,符合《重庆化工“十一五”发展规划》、白涛镇总体规划。区域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富余容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4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总平面布置总体分为生产区和生活区,其生产区布置在生活区的主导风向下风向,且物流和人流分开进入。罐区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装置原理集中居民点,项目布置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四、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涛化工园区内,符合重庆白涛化工园区以及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的基础上,外排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及各项配套设施实施后,对企业、区域社会经济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声学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合以上规划、经济、社会、环保等各方面因素考虑,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合理;按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可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原则,其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