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一、总体说明二、规范内容介绍三、重点用能单位贯彻落实措施宣贯目的核心目的:推动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水平提升。能源计量是法制计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业计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方面要受到法制计量的约束,包括能源计量的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实验室要求等涉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约束的计量内容都必须符合计量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要统一按照企业计量管理的体系化、科学化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规范出台的背景1、2007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3、2010年7月22日颁布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以及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正确。第六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第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依据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计。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依据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的培训。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罚则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和规范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和依据;确定了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的合法性;为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提供证据。办法和规范未明确的问题未明确审查报告的有效期;未明确能源计量审查人员的资质问题。未明确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的持证问题。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规范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适用范围和对象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适用范围和对象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规范总体内容介绍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规范》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除引言外,包括1-3章。第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要求。包括能源计量管理(第4章)、能源计量人员(第5章)、能源计量器具(第6章)、能源计量数据(第7章)、自查与整改(第8章)等五章内容。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6章能源计量器具,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设置,并引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相关规定,内容包括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等要求。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7章能源计量数据,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对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进行能源计量检测和记录,规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要求和方式,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基础和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8章自查与整改,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三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要求。即第9章。从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能源计量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的角度,对能源计量审查原则、审查组织、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处理等作出了规定。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四部分,附录。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四方面工作要求和表格样式。各种与规范相关文件。我局贯彻落实的优势1、成熟的检查机制;2、企业扎实的工作基础;3、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4、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检查细则;一、总体说明二、规范内容介绍三、重点用能单位贯彻落实措施4能源计量管理一、能源计量目标目标管理是根据注重结果的思想,先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提出组织在一定时期的总目标,然后由组织内各部门和员工根据总目标确定各自的分目标,并在获得适当资源配置和授权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为各自的分目标而奋斗,从而使组织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模式。其实质是绩效价值导向,目标管理让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各个人事先有明确量化的指标,事中检查考评,事后奖罚兑现。4能源计量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制定能源计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ISO10012:2003提出了组织的质量目标。4.4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作用1、能源计量目标是指组织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2、起到明确目标任务的作用;3、起到明确能源计量管理有效性判定标准的作用。4.4能源计量目标总体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符合第三方认证等方面的要求。3、与能源方针或计量方针相一致。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能源计量目标应形成文件,可将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目标写入管理手册,其它各层分解后的目标可在相应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文件中予以体现。4.4能源计量目标制定目标的注意事项:1、要具有可执行性和可评价性。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层层分解到用能单位的各个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将总体目标与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联系起来,使目标真正落实到实处,4.4能源计量目标2、能源计量目标应当是可测量的:应将能源方针或计量方针中关于能源管理、计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各项要求实际转化为可测量的具体的目标,尤其是操作层次上的目标应该尽可能定量。4.4能源计量目标3、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切合实际,具有可实现性:需对实现目标的能力和所需要投入的资源有一个全面的评估和测算。4.4能源计量目标4、能源计量目标应当为用能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或人员所认同:能源计量目标是对用能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总体要求,如果未得到他们的认同,这样的目标就没有实施的基础。4.4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确定与发布:1、由重点单位的最高管理者确定;2、由重点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4.4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评价:1、能源计量目标是可测量的;2、制定目标的测量方法;3、定期对目标进行考核和评价4.4能源计量目标能源计量目标的内容至少包括:1、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计量器具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要明确:用于进出、次级用能单位、主要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用于能源分类、分项、分级能源计量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准确度等级;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等内容。4.4能源计量目标2、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要明确:能源计量岗位、职数以及人员要求的相关内容;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学时要求、考核要求等内容。4.4能源计量目标3、确保能源计量满足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要有具体的要求和措施,来保证单位达到能源分类、分级、分项的计量要求,达到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进行全面的计量。4.4能源计量目标4、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应制订对能源计量数据准确的要求与目标,还应有能源数据应用的目标,例如,利用能源数据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节能措施的数量、节约能源的数量等内容。4能源计量管理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形成文件)重点单位至少应制定以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1、能源计量管理职责;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4、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6、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4.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作用: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重点用能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节能相关的能源计量领域所采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具体化描述,是约束和规范重点用能单位与节能和能源计量相关的部门及成员在日常用能过程中的计量行为。4.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制定制度的基本要求:1、不强求建立文件化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2、要形成文件。3、可以采用各种形式表达,可以以管理体系文件的形式表达,也可以以管理规章的形式表达等。4、制订制度可按管理事项而制定,如岗位责任、部门职责分工、人员培训、能耗定额管理、奖罚规定等。5、应以有关能源管理和能源计量管理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作为制定的依据。4.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1、能源计量管理职责。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针对能源计量管理事项所规定的有关岗位的工作职责。要对能源计量管理的各个岗位的责任、权限、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职责可在描述管理事项时反映出来,也可在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