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九节具体合同四、租赁合同5、租金的支付期限(P355)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1)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6、买卖不破租赁(P356)(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例题1】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答案】B【例题2】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甲又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B、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C、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该房屋D、如丙购买了房屋,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答案】BC五、融资租赁合同(P356)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2、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涉选择租赁物的除外。3、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5、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6、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例题1】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2006年)【答案】√【例题2】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为出租人,乙为承租人。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答案】ABC六、承揽合同(P357)1、第三人(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2)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留置权(P358)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3、随时解除(P358)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例题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答案】√【例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下列行为中,构成违约行为的是()。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答案】B七、建设工程合同1、分包(P359)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揽合同】承揽人经定作人的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由“承揽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八、运输合同1、客运合同(P360)(1)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2)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例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旅客伤亡事件中,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A、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答案】BC2、货运合同(P360)(1)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达到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P361)。(2)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买卖合同的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例题】在运输合同中,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计算赔偿额的具体原则是()。A、签订运输合同时签订地的市场价格B、签订运输合同时发货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C、签订运输合同时承运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D、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答案】D九、技术合同1、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P362)(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3)提成支付(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例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的下列支付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有()。A、一次总算、一次总付B、一次总算、分期支付C、提成支付D、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答案】ABCD2、职务技术成果(P362)(1)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法人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3、技术开发合同(P363)(1)委托开发(P363)①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②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③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2)合作开发(P363)①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③当事人一方放弃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专利。④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例题】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C、如果甲准备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答案】BCD4、技术转让合同(P364)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十、保管合同(P365)1、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3、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题】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借款合同D、赠与合同【答案】ABC十一、仓储合同(P366)1、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2、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十二、委托合同(P367)1、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损失赔偿(P367)(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转委托(P367)(1)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知识点测试: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应当减收仓储费。()【答案】×【解析】(1)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2)在借款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2)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4、随时解除(P368)“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例题】甲工厂委托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乙公司不收取报酬。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工厂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乙公司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B、乙公司经甲工厂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乙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C、乙公司因过错给甲工厂造成损失,甲工厂可以要求赔偿损失D、甲工厂、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答案】BD辅助讲解:代理、委托和行纪的区别是什么?【答】(1)“代理制度”中的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但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