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术语国际标准研究的思路李德新教授(中国沈阳辽宁中医学院110032)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是我国科技领域的一项基础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把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研究作为当前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的重点,制订了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标准化带动现代化。本人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现已通过验收,待批准发布。就我们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的实践,谈谈对中医药学术语国际标准研究的认识。一、术语标准化(一)标准与标准化1.标准(standard):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GB/T3935.1—1996标准化和有关通用领域的通用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和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济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社会效益为目的”。2.技术标准:由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构成了公认的技术标准。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standard):由国际标准化/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区域标准(regionalstandard):由区域标准化/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国家标准(nationalstandard):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地方标准(provincialstandard):在国家的某个地区一级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3.标准化:《GB/T3935.1—1996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对标准化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规则的活动。上述活动主要是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二)术语标准11.术语(term):《GB/T15237.1—2000术语工作词汇第1部分理论与应用》对术语的定义是“在特定专业领域中一般概念的词语指称”。专业领域:专业知识领域。一般概念:对应于具有共性的多个客体的概念。指称:概念的表达形式。2.术语标准(termnologystandard):与术语有关的标准,通常带有定义,有时附有注释、图表、示例等。即由标准部门公布的规范化的术语系统。制定术语标准的目标是获得一种标准化的术语集,其中概念和术语一一对应,以避免歧义和误解。二、中医学术语的特点(一)中医学中医是中国传统医药学的简称。中医学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研究人的生命、健康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医学科学。中医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医学科学,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二)中医学的术语科学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理性认识成果。中医学就是中华民族对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的理性认识成果。科学就是理论,科学理论是由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逻辑结论等要素构成的,经过实践检验的,系统化了的科学知识体系。科学概念是构成科学理论的基本单位。术语是表达一般概念的词语指称。科学理论的结构实质上包括语言结构和逻辑结构两个方面。中医学理论的语言结构属于汉语语言结构。其逻辑结构反映出中国传统思维形式的基本特征。就概念系统而言,中国传统思维对概念的第一要求是名实相符,故不完全具有纯抽象的性质。其次,对事物性质的考察,重在把握其基本属性而不完全是本质属性。故概念系统是多元的,重内涵的丰富性,轻外延的确定性。与西方文化背景下形成的科学的概念系统大相迳庭。因此,中医学术语国际标准的研究必须充分体现中医学科学内涵、学术本质、特色优势的基础上,处理好同基于西方文化的现代术语学基本规范的关系。三、中医学术语的编写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本标准的编写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语言文字的规定。(二)符合术语编写的国家标准本标准的编写按GB/T1.1-2000、GB/T10112、GB/T2001.1、GB/T15237、2GB/T16785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贯彻协调一致的原则本标准的编写坚持综合性、约定性原则。对术语、概念和定义的表述,力求综合本学科领域古今研究特别是现代研究成果。在学术观点上以中医药学学术界已取得共识和约定为准。在此基础之上,同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名词审定委员会通过的《中医药基本名词术语》(待公布)相协调。四、起草工作中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以国标《中医基础理论术语》为例(一)标准术语表的建立在术语标准中,专业领域指专业知识领域。本标准规定“概念所属专业领域”为:1.科学学科分类的类(通用概念遵此)2.中医学学科的类。3.中医基础理论体系分类的类。中医学的术语包括表述专用概念、通用概念、借用概念和普通(语言中)概念的术语。本标准根据现行的中医学的学科分类法,建立中医基础理论的术语表,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学科表述专用概念和少量的通用概念的术语。其中,中医学与中国古代哲学通用的术语,如气、气化、气机、形气、阴阳、五行、体用、神、天人相应等11个;中医学学科领域通用的术语,如中医、中医学、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理法方药、证候等6个;中医基础理论学科领域专用术语为1113个。合计1130个。(二)概念体系的构建概念体系是根据概念间相互关系而建立的结构化的概念的集合。理想的概念体系应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正确反映客观事物,便于表述定义和规范指称,便于协调和容纳不同语言的相应术语体系。中医基础理论体系是由阴阳、五行、脏象、经络、气血精津液、体质、病因、病机、养生、预防、治则和五运六气等组成的。每一学说都有相对独立的概念体系。各种学说的概念之间的关系,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清晰的层级化的结构。因此,本标准在构建概念体系时,把重点放在研究每一学说自身的概念之间的关系,力求建立合理的逻辑关系。(三)术语的源流观察科学是历史的、动态的,科学概念也是历史的、动态的。因此,明确科学概念的定义和表述概念的术语也必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3着,表现出显明的时代性。中医基础理论的术语、概念、定义,主要源于《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神农本草经》等中医学经典著作,并随着中医学的发展而发展。为此,本标准的撰写,注意对术语源与流的考察,正确处理古与今、源与流、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对每一个术语的出处及沿革,以文献为据进行了系统地观察。在此基础上,综合《中医大辞典》、《中医药常用名词术语辞典》等权威辞书和高等院校统编教材等研究成果而确定其科学内涵,力求做到尊重传统又不囿于传统,重在发展和创新。(四)通用术语与专用术语在中医基础理论术语中有少量的表述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古代哲学概念的术语,如:气、气化、气机、阴阳、五行、形气、体用、神、天人合一等。这些术语所表述的概念已成为中医基础理论概念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具有特定的含义,与其所表达的哲学含义有所区别。按术语学要求,应进行术语分离,也可以用明确语境的方法进行处理。本标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而采用后者明确概念,即明确其哲学含义,又重点强调其医学含义。(五)科学术语与辞典词语科学术语的定义是本着分析与综合的原则,以对概念在知识领域定位、命名的方式表现出来,起着语言系统与科学知识的概念之间建立一种清晰纽带的作用。而辞典中的语词定义,一般是按照语义学的原则以同义词语来解释词语的含义。术语定义和辞典定义是有差异的。因此,本标准的术语定义是以辞书类工具书和高校统编教材的术语定义为素材,按着术语学的要求进行表述的。(六)体现中医学的特色科学术语是通过语音或文字来表达或限定专业概念的一种约定性符号。科学术语具备语言符号的一般功能和特征。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属科学术语范畴,因此应遵循科学术语的一般原则,如科学性、单义性、简明性、系统性、约定性、协调性等。但是,汉字作为一种表意文字,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反映出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其信息量大,表意简洁等。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的定义必须反映汉字的表意特点。换言之,既要遵守现代术语学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1.单义性与多义性:按现代术语学要求,在同一学科的概念系统中,术语所表述的概念内涵必须是单义的,或者称单质的,不允许出现多义术语。对多义术语必须进行“术语分离”,以保证概念的单义性。而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则具有多义性的特征,是汉字表意特点在中医学中的体现。因此,对中医基础理论概念的定义,便出现了单义性和多义性矛盾。我们的处理办法是:4其一,遵循中医学自身的规律,力求体现中医基础理论的特色,对多义概念,有多少义项,就列出多少义项,以保持中文表意文字的特色。其二,对多义概念中的每一个义项,力求较为准确、清楚地界定其内涵、外延,在每一个义项中,又体现了现代术语学对术语单义性的要求。其三,多义术语本应进行“术语分离”工作,鉴于目前中医学术语的习惯性或约定性,暂未进行多义术语的分离工作。术语多重含义的处理:按GB/T1.1-2000《附录C——术语和定义的起草和表述》的要求。“如果一个术语表示多个概念,应在定义前的尖括号()中标明每个概念所属的专业领域”,“不标明适用范围的定义可视为术语一般含义”。本标准规定不标明适用范围的术语的一般含义为:在中医基础理论体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约定性的含义。对中医基础理论不同范畴的概念:主要涉及不同学说的概念。这类多义术语的定义,凡属约定性的一般含义,则定义前不用尖括号标明适用范围。在特殊语境中的特定含义则用尖括号标明其所属理论范畴。对中医基础理论体系中同一范畴的概念:主要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类术语的多个含义属于同一理论范畴,故不用尖括号标明其语境,而用相容选言判断“……或……”的方式加以定义。2.语言义(语词义)与语用义(概念义):科学术语的释义包括语言义(语词义)和语用义(概念义)的双重任务。前者是指术语的字面意义,后者是指术语所蕴含的科学内容。两者既彼此分工,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科学术语的释义应以概念释义为主,为读者提供完整、准确、科学的知识和最新信息。3.简单性与复杂性:科学术语的名称及其概念的表述都应遵守简单性原则,而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的名称及其概念定义又具有复杂性特征。其一,术语名称的复杂性:按现代术语学要求,术语是由词或词组构成的。而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的名称又常常以句子(判断)形式表现出来。在本标准的起草中,按着术语的约定性原则,遵循中医学术语自身的规律,术语的名称,采取名词、词组和句子同用的原则处理。其二,术语释义的复杂性:术语的概念定义一般应简洁、概括,语言描述简单明白。定义式或释义式或两者兼用均可。而中医基础理论的术语的定义或释义,往往有描述语言的特征。本标准对这类术语进行释义时,则尊重历史事实,以将其科学内涵阐述清楚为度。如是,则出现了释义文字多与少的不平衡现象。五、中医学术语标准国际化5中医学术语国际标准研究实质上是中医学术语标准国际化的问题。这项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和方法:(一)制定中医学术语国家标准1.中医学基本(或)基础术语标准:即在中医学学科领域内具有广泛普遍性的通用规定标准。基本术语标准可作为直接应用的标准或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国标《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中医学的分科术语标准按中医学的现行学分类,分别制定各学科的术语标准。(二)中医学术语国家标准多语化中医学术语国际标准的制定,实质上就是在单一的汉语言术语标准基础上,编成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多语言术语标准。多语言术语标准大多为双语术语标准,如汉英、汉日、汉韩等。中医学术语国家标准的外文翻译,应符合语言学、翻译学的原则,力求做到信、达、雅。其主要工作是:其一,编写外文对应词,应列出与汉语术语相对应的另一种或几种语言的等价物,必要时说明某些语法或词语特征。其二,将术语的定义由汉语译成外文。不同语言之间,不仅在语音、语法方面存在差异,而且在语义、语用方面也不尽相同。故应注意同义术语、多义术语以及同源术语等问题的处理,以保证译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