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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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根据建设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期分为“十一五”和2020年,重点规划了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目标和发展重点,并提出2020年的目标,以指导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促进此项工作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筑节能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可再生能源城市级规模化应用为基本途径,以项目示范为重点,促进相关产业的产业化,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确保建筑用能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二、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现状我市按照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研究地方优势,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工作。(一)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点针对我市地理、气候和资源特点,研究地方资源优势,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和系统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淡水源热泵技术作为3我市当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主要技术方案,重点支持利用长江、嘉陵江及市内其他次级河流采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重点支持利用湖水、水库水采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支持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支持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考虑支持利用地下水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二)加强培育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试点与示范“十五”期间,我市可再生能源工作从试点、推广到全面实施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2005年底,我市率先向建设部提出利用长江、嘉陵江江水发展淡水源热泵技术的建议,得到了建设部的大力支持,被列为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一的建筑节能工程建筑新能源利用子项目城市级示范项目。目前,利用嘉陵江江水的嘉陵江淡水源热泵应用技术检测基地已经建成;利用长江江水的长江淡水源热泵应用技术检测基地正在建设;利用湖水水源的金科·天湖美镇淡水源热泵应用试点项目也已建成;喜来登酒店、茶园新区等项目,共计15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实施计划,这必将促进我市建筑节能技术的提高和产业化的发展。(三)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江亿教授就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问题,通过考察和与我市相关领导、专家进行充分讨论交流后,认为淡水源热泵系统节能效果显著,我市在水资源条件、热泵技术研究、生产施工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条件等方面均占有优势,淡水源热泵技术应是我市新能源在建筑领域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向,值得大力研究推广。(四)有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技术力量进行技术集成4整合国内外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的生产厂家,拟成立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业委员会,规范行业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优选适宜重庆地区的设备和技术,同时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在嘉陵江和长江淡水源热泵应用技术检测基地上对取水和水处理技术进行了一些有效的尝试;整合重庆地区的知名专家,结合具体工程项目,与重庆大学、后勤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家库,展开初步技术集成。三、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一)面临的形势1、建筑能耗现状。重庆地处我国夏热冬冷地区,其气候特点是夏季高温闷热,冬季潮湿阴冷,居住舒适度差,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和历史原因,我市3.38亿平方米既有建筑95%以上未按建筑节能要求设计建造,属高能耗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达不到最低的舒适度要求据统计,我市住宅和公用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高达66.44亿千瓦时,约占我市全年总用电量的26%左右。在冬夏季供热和空调使用高峰期其用电量可达到全市用电量的40%左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普遍采用空调降温,电暖器采暖,能效比极低,能源浪费很大,造成建筑能耗急剧增长。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实现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工作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如果放任高速地大规模建设高能耗建筑,将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障碍,对能源安全和大气环境带来严重威胁。2、我市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我市以“山城”、“江城”著称于世,中心城区以长江、嘉陵江所环抱,江河水流量巨大,,其可利用的低位热能资源巨大。重庆市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适5宜开展以水源热泵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3、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潜力。我市现有建筑3.38亿平方米,每年新增建筑1500万平方米以上,如果这些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的目标,则每年可节约电量33亿千瓦时,减少排出CO2429万吨、SO23万吨,NO21.1万吨,使城镇高峰用电负荷增长削减20~40万千瓦。实施建筑节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率十分显著。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会推动新型工业化的进程。经估算,如果新建建筑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话,仅淡水源热泵的产业化一项,按200元/m2增量成本计算,在现有空调市场容量基础上,将提供近30亿元的新增市场容量,同时将推动水源热泵产品制造、研究研发及工程应用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形成与发展。(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早,但受社会经济等因素制约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推进难度大,现仍处于发展和技术准备、相关产业培育引导阶段,存在主要问题有:1、政法规滞后于技术法规。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在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但行政法规方面的政策措施力度不够,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难以操作。如建筑节能审查作为其他法定程序的前置条件,运作中感觉依据不够充分、底气不足。2、经济发展水平问题。实施成套节能技术大约需增加建筑物建造成本7~10%左右,因我市的消费水平较低,房屋销售价格与北京、上海等地区相比差距甚远,住宅套内面积平均成交价格每平方米在2600元左右,开发单位担心节能增加成本后的投资风险,因此缺乏主动性和内在动力。63、认识问题。大部分建造者仅考虑初始建造成本,消费者也未从建筑物全生命周期考虑使用成本,仅考虑一次性购房价格,未考虑舒适性和长期使用费用的高低,更没有从社会资源和环境容量等角度考虑,节能工作主要靠劝说和引导,节能建筑市场需求不旺。4、缺乏激励政策措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成本较高,缺乏针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开发建设单位积极性不够,目前我市实施的示范工程主要靠引导和宣传,靠开发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来推进。5、执行落实节能设计标准力度不够。由于体制、认识、机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尽管我市早在2002年就颁发了强制性地方标准《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3年下发文件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2004年、2005年又及时转发布置了建设部一系列文件要求,但建筑节能工作仍未引起有关人员的足够重视,建筑节能标准在建设各环节落实不好、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6、技术标准不完善。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未颁发建筑节能验收标准、检测评估标准,其它建筑节能产品标准亦不够配套完善,相应的定额缺项。7、节能产业问题。我市地方节能产品技术单一,科技含量不高,产业化程度较低,可供市场选择的节能产品数量少、质量不高,有些节能产品在应用中还存在质量通病未克服、技术标准不配套等问题。8、节能人才问题。尽管我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培训和系列讲座,但建筑节能技术在全行业普及不够,专业人才缺乏,特7别是设计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对节能技术掌握不够。9、地方核心团队未形成。我市的建筑节能工程大多为“空降兵”外地企业所建,本地企业并未成为工程的核心力量,地方团队力量微弱。10、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覆盖面不全。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工作发展不平衡,大多区县还处于空白阶段。四、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长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2006—2010期间,围绕建筑节能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可再生能源城市级规模化应用为基本途径,以项目示范为重点,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与集成、工程示范、市场化政策与标准体系的制定、能力建设和成果扩散等工作,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25%以上;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法规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建立建筑节能暨可再生能源应用产业基地;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及成套技术。到2020年,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形成产业链完整、相关产业高度聚集、相关产品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可再生能源应用产业基地,实现促进重庆地区乃至长江流域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改善建筑能耗状况,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五、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重点(一)以循环经济为指导,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培育和促进可再生能8源产业发展。(二)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措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和部门规章,根据重庆地区具体实际情况,明确建设、环保、水利、航道、规划、财政、发改、统计等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并推动各相关部门相关实施细则的建立,建立有利于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强制性政策规范,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修订已经成文的部门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宏观调控和经济激励制度的建立,通过强制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如:重点推广技术目录),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同时,综合运用财政投入、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机制,建立经济激励政策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三)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的机制和模式,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的规模化应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产业体系。(四)形成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和标准体系;从设计、施工、验收、检验评价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图集、工法、手册等,完善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生产标准及施工标准,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其科学和有效。(五)整合地产开发商、设备企业、施工企业、设计院所、高等院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各方资源,建立以重庆本土企业为核心的团队,增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综合实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市的产业化发展。9六、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发展规划我市地域辽阔,水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加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是的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必须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有条不紊地推进,在措施上,先试点、后示范;在程序上,先示范、后推广。根据上述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制订以下的工作发展规划:第一阶段(2006)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城市级示范申报相关基础性工作;完成对淡水源热泵技术方案前期基础性调研和关键技术论证工作;初步开展淡水源热泵关键技术的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的前期调研;加强可再生能源城市级示范项目的能力建设;组织专家组和相关人员到国内外进行考察,完成相关技术、政策资料的收集;并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试点工程,包括:嘉陵江淡水源热泵应用技术检测基地、长江淡水源热泵应用技术检测基地、金科·天湖美镇淡水源热泵试点项目;完成相关条例、制度的报批工作,全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完善项目实施机构和管理制度等;第二阶段(2007)10深入开展淡水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的研发与集成;开展政策法规、技术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经济激励制度及相关标准的编制;加大实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力度,建设完成50万m2城市级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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