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图文并茂大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起手式:家庭暴力是什么?暴力形式=身体+精神,保护人群=家庭成员+其他共同生活的人。2《反家暴法》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以后不要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你曾经习以为常却给对方伤害颇深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反家暴法》第37条强调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所以同居的情侣们,不要以为没有一纸婚约的约束,你就可以随意打骂你的亲密爱人!第二式:反家暴救助哪家强?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社会组织各方齐上场!公安:家暴报警应及时出警,制止家暴,按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医院: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法院:受害人可就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对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妇联:接到受害人求助,应给予帮助、处理。庇护所:为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村(居)委会:接到受害人求助,应给予帮助、处理。受害人工作单位:接到受害人求助,应给予帮助、处理。3加害人工作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受害人可向加害人工作单位投诉、求助。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家庭纠纷。若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可以向以上这些单位求助。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这些机构应给予帮助、处理。举个例子(才不是打广告什么的呢……),拨打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反暴力热线(010-89941101),就会有专业的律师、社工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了哦!第三式:保护令独立于离婚诉讼,效果必须杠杠哒!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暴法》第23、24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成人民法院受理的独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风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受害人因行为能力或人身自由受限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及相关机关、组织可以代为申请。4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能之前从未与法院打过交道,非常头疼这个保护令申请书该怎么写(再次向各位安利源众反暴力热线010-89941101,律师会提供无偿法律咨询!)。5将申请提交至相关法院后,法院应在受理申请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保护令的有效期在6个月内,受害人还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什么,你问拿到法院的保护令裁定有什么用?保护令是禁止施暴人继续施以暴力的有效措施,《反家暴法》第34条规定,若施暴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专家建议,当被申请人违法保护令再次施暴时,受害人可以首先选择报警(因为社区民警赶到现场会更及时,同时警方及村、居委会应协助法院执行),向警察告知持有保护令的情况,请求警察控制施暴人并向法院报告情况。有需要的,受害人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转介庇护场所。第四式:本土化创新公安告诫令,教育威慑加害人很给力遭遇家庭暴力后建议及时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若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够不上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这份告诫书可是本土化创新的有力措施,对加害人有着教育和威慑作用,同时还能作为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6(图片为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派出所发出的湖南省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书应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警方应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村(居)委会。《反家暴法》第17条规定,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7第五式:家庭暴力证据清单,有条不紊证明家暴事实最有利的证据是《反家暴法》第20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建议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立即报警,必要时及时就医。第六式: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强制报告与监护权变更制度很给力在公交车上我们对老弱病残孕有特殊照顾,在本就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反家暴法》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也给予了特殊保护。自从有了《反家暴法》第14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8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不能再当作什么也没发生了!遇到这种情况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否则可能会被依法给予处分。公安机关遇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暴遭受严重伤害或面临威胁、无人照料的,应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反家暴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如果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他们呢?首先当然是积极制止、报案。除此之外,还可依据《反家暴法》第21条,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名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其他式:预防措施很全面,法律责任要知晓以上各式主要针对家庭暴力求助、处置做出了一些解读,其实与事后措施比起来,预防家庭暴力尤为重要。上至国家层面,下至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反家暴法均规定应当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媒体、社会组织也应配合协助。9反家暴法无处不体现对家暴受害人的关怀与保护。针对加害人、相关责任人则明确严厉的规定了法律责任。×加害人:重则追究刑事责任,轻则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若是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其监护权。(第33、34、21条)×强制报告责任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儿童等)负有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义务的机构(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未及时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给予处分。(第35条)×国家工作人员: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若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的,也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