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哲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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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荀子一、荀子的学术概述荀子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后人对荀子争议颇大,有的说他是孔门嫡传,有的说他是儒门异端;有的说他是法家,是黄老思想家,有的说他是经师,是专制主义理论的祖师……其实,荀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的价值,荀子对儒学的贡献,就在于他的“杂”,他的“异”。荀子,名况,字卿。荀子是战国末期最杰出的思想家,继孔子和孟子之后的又一位儒学宗师。关于他的生平事迹,司马迁曾做过记述:“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有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讥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因葬兰陵。”——《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当时齐国的稷下学宫是当时天下的思想学术中心,各派的著名学者都汇聚于此,聚徒讲学,著书立说,“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邹衍、淳于髡、田骄、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人。”“齐宣王褒儒尊学,孟轲、淳于髡(kūn)之徒,受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盖齐稷下先生,千有余人。”在这样的学术环境中,荀子有充分的条件了解、研究各家各派的学说,把握时代的思想脉博,为他日后综贯百家、融铸为一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关于荀子的师承,并无确切的记载。荀子自己十分尊崇仲尼、子弓,以仲尼、子弓之义的传人自任。荀子之前有两位子弓,一是孔子弟子仲弓,即冉雍;一是战国时治《易》的馯(hàn)臂子弓。史家多认为荀子所说的子弓是前者而非后者。荀况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他的学问渊博,在继承前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各家的长处加以综合、改造,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发展了古代唯物主义传统。现存的《荀子》三十二篇,大部分是荀子自己的著作,涉及到哲学、逻辑、政治、道德许多方面的内容。在自然观方面,他反对信仰天命鬼神,肯定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并提出人定胜天的思想;在人性问题上,他提出“性恶论”,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在政治思想上,他坚持儒家的礼治原则,同时重视人的物质需求,主张发展经济和礼治法治相结合。在认识论上,他承认人的思维能反映现实。但有轻视感官作用的倾向。在有名的《劝学篇》中,他集中论述了他关于学习的见解。文中强调“学”的重要性,认为学习必须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态度应当精诚专一,坚持不懈。他非常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国家要兴旺,就必须看重教师,同时对教师提出严格要求,认为教师如果不给学生做出榜样,学生是不能躬行实践的。荀子的思想资料主要保存在《荀子》一书中。荀子的著作初以单篇流传,西汉成帝时刘向对官方所藏荀子著作进行整理校定,编辑成书,称:“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重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汉书·艺文志》著录《荀卿子》三十三篇。唐代杨倞将荀子著作重新编排并为之作注,此即今本《荀子》之始。到北宋熙宁元年,《荀子》书始有国子监刻本,此后流布日广。明清时期,《荀子》一书有多种白话刻本和评注本传世。清末王先谦广泛收集前人校刊、注释成果,撰成《荀子集解》,近人梁启雄撰《荀子简释》,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这是一部注释简明通俗、便于初学者阅读的著作。《荀子》一书立足儒学、兼采百家,融会贯通,自成体系,推陈出新,承先启后,不仅成为先秦时期的重要典册,更在先秦诸子学说中最为精要,尤其对于中国思想文化史,有着巨大、显著的影响、同时对于中国历史之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铸造、中国国民情性之塑成,荀子之学都发挥了极其独特的作用。《荀子》的文章论题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有很强的逻辑性。语言丰富多采,善于比喻,排比偶句很多,有他特有的风格,对后世说理文章有一定影响。《荀子》中的五篇短赋,开创了以赋为名的文学体裁;他采用当时民歌形式写的《成相篇》,文字通俗易懂,运用说唱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学术思想,对后世也有一定影响。郭沫若先生指出:荀子是先秦诸子的最后一位大师,集百家之成,融汇贯通百家之学,堪称杂家之祖。在荀子的学说思想里,可以明显看出百家的影响,“或者是正面的接受与发展,或者是反面的攻击与对立,或者是综合的统一与衍变。”当时有影响的思想家差不多都受到过他的评论、指责和批判,但同时,他对百家之学也有所继承和综合。1∙儒学在先秦各个学派中,荀子唯一肯定的就是儒学,唯一推崇的思想家是孔子和子弓,称他们是“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跖之世不能污”的大儒。尽管荀子与孟子在哲学理论上有倡“性恶”论和“性善”论之别,但他们都常以孔学正统传人自居,这正如司马迁所说:“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在先秦儒学发展史上,孟子主要继承、发展了孔子的“仁”学,由重视主体自觉而走上了内圣之路;荀子别主要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礼”学,由重视客观约束而迈上了外王之道。这是孟氏之儒与孙氏之儒的主要分野。2∙墨家在先秦,墨家差不多是仅次于儒家的显学。《淮南子·要略》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墨子出入儒门而别创一宗,其学与儒学针锋相对:儒家主“尊尊”,他就倡“兼爱”;儒家重“义”,他就尚“利”;儒家讲究礼乐文饰,他就宣扬“非礼”“非乐”;……对于来自墨子及其所创墨家的这种系统挑战,荀子以儒家正宗卫道者的身份给予全面回击。他批评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认为一个社会必须有上下等差、尊卑贵贱,否则就不能建立起统冶与被统治的关系;如果君、民平等,那末,君主就没有威势,而“不威则罚不行”,“有齐而无畸,则政令不施”。他又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认为等差要靠“礼”来分别,百姓要靠“乐”来和齐,而礼乐又要通过财物来体现,而不使用财物则无礼乐,没有礼乐则天下就会陷于贫穷混乱,故其“以墨子之非乐也,则使天下乱;墨子之节用也,则使天下贫”,“墨术诚行,则天下尚俭而弥贫,非斗而日争,劳苦顿萃而愈无功,愀然忧戚,非乐而日不和”。3∙道家先秦道家的天道观、辩证法和人生观均极富特色,取得了很高的理论成就。荀子吸收老庄自然天道观,提出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天道无为思想,否定了主宰之天、意志之天的存在。他还借鉴了道家的君人南面之术,主张君道无为:“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言而信,不虑而知,不动而功。”认为“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君主不应在具体事物上与臣下争强逞能,而应知人善任,垂裳而治。这些,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语言形式,都具有明显的老、庄道家痕迹。与此同时,荀子扬弃了老、庄道家消极无为的人生态度,批评老子柔弱退缩,缺乏刚健有为的积极进取精神,说:“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并批评庄子因任自然而忽视人的主观能力,放弃了人应尽的社会责任,指出“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反对“错人而思天”,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坚持着儒家基本思想立场,而与老、庄道家划清了界限。4.法家在先秦儒家中,荀子最重视刑法政令的作用,认为“法者,治之端”,主张“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这显然是接受了法家的思想影响。但他同时否定了法家单纯以法刑政令治国的理论倾向,批评慎到道:“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反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名分。”又讥评曰:“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智)。”荀子认为,治国固然需要法,但更需要人,因为法是要靠人来制定、执行和维护的,故而“有治人,无治法”,“人治”无疑重于乃至胜于“法治”。更重要的是制定和执行法律时,须以礼义为根本性原则。“法”只是治之数,“礼”才是治之本;“法”以“礼”为纲纪,“礼”以“法”为补充,“治之经,礼与刑”,两者必须有机结会起来。5.名家对于当时的各个学派,荀子最愤恨的大约就是名家了。他抓往一切机会攻击名家,明确指斥其学为“奸言”“邪说”,批评惠施、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纲纪。”在荀子看来,名家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混淆名实关系,不仅是无益之学,而且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政治。他揭露名家混淆名实关系的三种伎俩:一是“用名以乱名”,如所谓“杀盗非杀人”命题即为此类;二是“用名以乱实”,如所谓“有牛马非马”命题即为此类;三是“用实以乱名”,如所谓“山渊平”命题即为此类。总之,名家之学,几无可取之处。但由于荀子认为名实关系已被惠施、邓析、公孙龙等严重搞乱,所以又必须认真、深入地研究名实问题,以求澄清是非,端正认识。而这又使其在批评名家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逻辑思想,为荀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逻辑基础。综观荀子对上述诸子的批判与综合,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荀子认为尽管诸子之学皆是“道”的一个方面或一部分,却都不足以尽“道”。诸子皆受各自学说的蔽障,不能认识全体大道。故其对诸子的批判,是以“解蔽”以明天下大道为目的的,具有积极的建设性。其二,针对当时诸家并起,百家异说,相互攻讦的思想混乱局面,荀子主张建立统一的批评标准:“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辨讼不决。”他所说的分辨是非的“隆正”,理论上指先王之道、礼义之统,“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实际上则是指对国家政治的实际功用,“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言无用而辩、辩不急而察,治之大殃也。”其三,荀子并非生呑活剝地吸收百家之学,而是以儒学为基础对诸子学说进行选择和改造,如以尊卑等差改造墨子的“兼爱”说,以礼义德教改铸法家的刑法政教观,以制天命改造道家任自然的思想,即使是名实学说也被纳入到他的政治理论当中。正是通过这番改造,荀子建构起以儒学为主体、综合诸子百家的荀学体系。这一思想理论体系的形成,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由分裂割据走向集中统一的政冶要求,也反映了由传统礼制崩坏走向新文化和新政伦秩序重构的文化要求。二、荀子的礼治思想与春秋以来礼崩乐坏相伴随的,是愈益强烈的重构礼教的诉求。生活在春秋末世而开启了私学的孔子和生活在战国后期而集诸子学之大成的荀子都很重视“礼”。如果说孔子的“克己复礼”显示了一定程度对传统礼制的依恋和维护,那末,荀子继承并发展孔子思想而建立起来的礼学,则已完全越出了传统樊篱,不仅在政冶、法律层面,而且在哲学、文化以至日常生活层面都做出了创造性的诠释。这是对儒学的重大发展。1.礼的起源荀子认为,“礼”是人与自然对立的产物,它产生于人类的生存需要。人生不能无欲,而欲望之满足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物欲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人类生存所面临及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不使满足欲望的追求损害人类的根本利益,先王制礼作乐,既适当满足人的欲望,又把它限制在一定的范围。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属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从礼的作用和目的方面说明“礼”产生的理由。荀子把礼说成是“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承认人们要有物质生活欲望,试图给礼的起源以唯物主义的解释。荀子不像孔子那样宣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将义和利对立起来,也不像孟子那样只讲义而反对讲利。而是将义和利加以合理调整,承认二者合法共存,他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他说:分均则不遍,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隔者,是义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这里,荀子把贫富贵贱的等级,看作天经地义,那是由其时代的局限性决定的。然而其中的阐发的维齐非齐的道理,即如何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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