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中央企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建设一支精干、稳定的企业政工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中交股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是根据企业特点和需要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和档次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第三条评定范围:专职从事党群工作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要指企业党委的负责人,企业党群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行政保卫、信访、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企业参加评聘思想政治工作专业高级职务的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3验,在方法上有所创新,思想品德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2.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3篇及以上重要报告、文章,在省部级、中交股份以上报刊独立发表过两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或出版过专著。3.有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二)中、初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基本条件,可由中交股份授权的中、初级评委会所在单位自行制定,但不能突破中交股份的评定范围及其有关条款规定。(三)申报人主要负责的工程项目如果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或严重经济问题,不能作为申报内容参与评审。第五条资历要求。晋升某一档次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应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相应评委会依据各档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和标准进行评审。评定各档次专业职务资格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规定如下:(一)政工员: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二)助理政工师: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满7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0年;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三)政工师:大专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4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四)高级政工师: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13年或从事政治工作满20年;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0年;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8年。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五)党校学历。凡参加省级以上党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习,学制在2年以上,取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者,可以按照相应学历规定申报本专业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第六条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及业绩,从理论到实践的结合上做出正确评断;对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答辩通过,可以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一)在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并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行业或省、市、中交股份产生较大影响。(二)对所在企业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起了主要作用。(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纪检干部”“全国优秀5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四)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第七条对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经考核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直接认定为政工员,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直接认定为助理政工师;大本毕业,工作满一年,可直接认定为助理政工师;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为助理政工师;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三年,可直接认定为政工师;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为政工师。第八条对取得其它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调整到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如本人要求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应先转评成政工师,满一年后可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在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时,其原有的其它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可连续计算。第九条各单位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应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申报高级政工师的,单位应在上报前公示。其公示情况应在申报中注明。第三章评审第十条中交股份负责评审高级政工师,组建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人力资源一部按职责归口组织和管6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各单位可根据资格条件,报中交股份批准,组建本单位评审机构,自行组织政工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本专业较高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的在岗党群组织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高级评委会一般由17人及以上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中级评委会由11人及以上组成,委员应具有政工师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中级评委会须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各级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第十二条评委会实行聘任制,任期2-3年,可以连任。第十三条评审程序参照中交股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四章外语考试和免试条件第十四条申报评定政工师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语种不限,成绩须达到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通用标准分数线。第十五条申报政工师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成绩;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成绩。第十六条参加B级及以上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在申报高级政工师时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7第十七条同一外语考试证书(成绩)限一个专业职务评定级别申报使用。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可不参加外语考试,但须由申报单位出具免试证明,并附支持性材料。(一)具有国家认定的国外留学、进修经历1年及以上。(二)取得国家认定的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仅指第二学历)。(三)获得国家统一组织的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四)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1册及以上,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五)参加过TOEFL(托福)考试分数达到550分(含)(旧)、79分(含)(新)及以上,雅思考试分数达到5.5分及以上,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六)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中交股份品牌员工”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者。获中交股份相关荣誉称号视同省部级。(七)近3年,连续派驻国外2年及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评定时仍在国外者(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八)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九)由其它系列转评高级政工师,且通过相应级别外8语考试或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第五章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材料第十九条个人申报材料(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2份。(二)答辩论文(三)《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登记表》1份。(四)各种材料复印件:申报人取得的大中专院校历次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均需确认并加盖申报单位政工职称管理部门公章)。(五)与本专业有关的代表性的论文、论著2-3篇,其中2篇需要公开发表。论文以在刊物上正式发表为准。(六)提供单位认定或聘任政工师专业职务文件的复印件。第二十条申报单位材料(一)申报单位推荐报告一份。(二)《中交股份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份(报EXCEL表格,附推荐报告之后)。(三)《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情况简表》。(四)申报人从业年限少于规定年限,而担任政工师专业职务的时间又符合资历任职时限,申报单位在正式的推荐报告中要说明政工师专业职务破格评审情况,并提供政工师破格评审证明材料,由高级政工师评委会审核。9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并由专办员签名。第二十二条填报表格均应为打印件,须单位盖章、本人签名;申报材料的各种复印件也需加盖申报单位政工职称管理部门公章。呈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对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交股份人力资源一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中交股人字〔2007〕229号)同时废止。附件:1.中交股份推荐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2.申报材料目录3.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情况简表4.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审核表5.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上附件可到中交股份网站下载。网址:→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