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缺乏悲剧精神?——悲剧精神新考一个事实常令研究者困惑:在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人经历了浩劫却至今未创造出相应的悲剧作品;苦难似乎并未进入我们的内心,没有转化为深切的生命体验;即使在叙述自己的经历时,中国知识分子也习惯于把灾难喜剧化,甚至将之改造为甜蜜的记忆。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也多半是喜剧性文本,基本上不到悲剧性叙述。许多批评家将这种现象归结为当代中国人——主要是知识分子——的精神缺陷。这是个合理但含混的判决。它没有涉及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为什么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当代中国人缺乏悲剧精神?是由于中国文化的特性使然,还是另有缘由?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从民族文化的角度追究悲剧精神之有无。国学大师王国维曾断言:“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美国学者约瑟夫·W·米克也说:“悲剧似乎是西方文明的发明。它在东方、中东、原始文化中是明显缺席的。”上述两种说法都把文明当作决定性力量,似乎悲剧属于特定的民族。然而,这类决定论思想难以经受事实的检验: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民族也孕育过悲剧作品。在对“吾国人之精神”下了定论之后,王国维本人先是在《红楼梦评论》中承认“《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而后又在《宋元戏曲史》中说“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倘若王国维要自圆其说,就必须证明《窦娥冤》、《赵氏孤儿》、《红楼梦》皆“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但这显然是难以完成的任务。《窦娥冤》、《赵氏孤儿》、《红楼梦》确实受了佛教的影响,但它们所吸纳的佛教思想业已融入本土文化,成为“吾国人之精神”的内在构成。进言之,即便上述悲剧确是外来文化影响的结果,下面的问题仍是不可回避的:佛教在西汉末年就已经传入中国,缘何过了千年之后才结出三个悲剧之果?自元到晚清,为什么汉语文学中的悲剧仍如此稀少?要回答它们,仅仅从民族精神、文化特质、地域文明的角度探讨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另觅他途。在强调《窦娥冤》和《赵氏孤儿》是悲剧时,王国维曾说:“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同上)此话大有深意:动作“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者,方有可能是悲剧;并非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悲剧的产生必有特定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因缘。由此可见,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悲剧精神之有无,可能更切题。事实上,这个工作早有人做了,只是我们未注意而已。在论述戏剧体裁产生的社会学-政治学背景时,狄德罗曾如是说:一个民族并非同样擅长所有种类的戏剧体裁。我觉得悲剧更符合共和政体的精神;喜剧,尤其是轻松的喜剧,比较更接近君主政体的性质。将戏剧体裁与政体联系起来,看似突兀,实则非常符合艺术发生的原理。艺术是社会-历史的内在构成,其生、盛、衰都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息息相关,故“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并非任何社会-历史条件都能孕育悲剧,只有当社会-历史的运行机制开始成全个体的自由意志时,悲剧才有诞生的机缘。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或者说,悲剧的主人公必须能够独立完成“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成为自己生活的舵手(“他们的幸福与否取决于自己的行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悲剧人物为自己负责的重要方式是在公开场合表达思想(主要是其抉择):思想指能够得体地、恰如其分地表述见解的能力;在演说中,此乃政治和修辞艺术的功用。昔日的诗人让人物像政治家似地发表议论,今天的诗人则让人物像修辞学家似地讲话。性格展示抉择的性质,因此,一番话如果根本不表示说话人的取舍,是不能表现性格的。《诗学》的汉语译者陈中梅先生专门强调,文中“像政治家似地发表议论”也可以翻译为“像公民似地讲话”。在做出这个解释时,他又特别指出:古希腊的“政治是全体公民的事”,“关心政治(即城邦事务)是全体公民的义务”。(同上)这几条注释非常重要。它间接地向汉语读者敞开了悲剧精神诞生的政治学机制:在所有公民都能参与城邦(国家)事务的共和社会里,个体(公民)有权利和义务公开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于是便有了自我决定、自我塑造、自我承担的悲剧精神。作为悲剧学说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也是公民理论的阐释者,这并非巧合:悲剧精神实际上就是公民精神。恰如悲剧研究专家保罗·卡特莱兹(PaulCartledge)所说,古希腊悲剧诞生和兴起于古希腊实施民主政治时期,是“民主的创造物”。它以“民主之棱镜检视传统神话”,从属于新兴的雅典公民文化。悲剧的创作者、演出者、观看者皆是公民,所体现的也是公民文化的法则和精神。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公民就是“既能出色地统治,又能体面地受治于人”的城邦成员。在共和政体中,他们“参与法庭审判和行政统治”,决定国家事务,轮流行使统治权:“适于共和政体的地方,其群众自然地造就出一种人,他们在共和政治中既能胜任统治,又能受人统治,这种统治以法律为依据,处境优裕的人们根据各自的才能分配各种官职。”实际上,到了伯里克利时期,担任官职者已经不限于“处境优裕的人们”,第三等级乃至第四等级都可以担任执政官,雅典公民已经差不多可以完全“轮流行使统治权”了。轮流行使统治权的共和政体使城邦成员站立为主体,既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又接受法则(法律)的约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我们只要对古希腊悲剧进行细致地解读,就会发现这种轮流为治的公民形象正是悲剧英雄的原型。埃斯库罗斯是古希腊的悲剧之父,曾投票支持克利斯提尼的民主改革(悲剧正是从这次改革后兴起的)。其早期作品《乞援女》就部分地敞开了悲剧精神的内核。在剧中,阿耳戈斯国王不是独揽大权的专制人物,而是谦和的协商者。当被追逐的50位乞援女向他求救时,他清晰地表达了公民联合执政的共和精神:这里可不是我家的炉塘,尔等坐在它的前方。倘若城邦玷损了公共的利益,那么,让大家一起排难,由公众想出补救的办法。我将与全体公民协商,在此之前,不会就此作出包含承诺的应答。倘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他就完全可以将国家当作自己的炉塘,大可不必与全体国民协商。然而,此时的阿耳戈斯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掌管权柄的是全体公民,政府官员不过是接受公众委托的服务者。对于这点,50位来自埃及的乞援女并不了知情,她们仍然呼吁国王独自做出裁决:你就是城邦,不是吗?你就是人民你,一位王者,无须接受审判,控掌祭坛,控掌国家的炉塘,以个人的意志你尊居王位,权力至高无上。面对50位年青美貌的女子的恭维,国王并未飘飘然,以一言九鼎的气势独自做出决定,而是强调自己必须与公民协商:此事棘手,不要把我当作判官。我已说过,尽管身为主宰,我不会自作主张;我要倾听公民的声音,他们的想法,以免众人开口怨我,在日后大难临头的时光:“你敬重异乡的族氏,葬毁了自己的城邦。”这不是踢皮球,而是遵守共和国的法律——重要事件需要公民大会的表决。尽管身为国王,他所能做的也仅仅是尽量说服公民大会的代表们。在协商结果出来之前,他并不敢断定自己一定能够成功:“我将安排那边的事宜,愿口才和运气伴我同往。”结果,“他的精彩演讲打动了国民的心房,赢得了他们对提案的赞赏”,公民们“高举右手,低空中密密麻麻,一致通过决议,使之成为律法。”在获得公民的支持后,国王自豪地宣布:城邦已通过议案,得到公民的一致同意,决不屈服于压力,交出这批妇女,它体现了众人的意志,坚定,确凿,具有不变的法律效应,虽然未经刻上石板,也没有写入卷籍,但却可以人人从中听见民众崇尚自由的声音。50位乞援女也因此懂得公民主权的意义,如是祝福阿耳戈斯人:愿国家的中坚,这里的人民保卫自己的权益,免除惊怕有一个处世谨慎的政府,服务于公众的利益,通过体现睿智的协商。其实,此时的阿耳戈斯公民面临巨大的压力——追逐者的行使已经发出了战争宣言,要与他们在战场上一决高低。由于议案是由全体公民表决通过的,因此,这压力指向每个公民。可以说,这些隐身的公民才是该部悲剧真正的主人翁。他们的参与和承担精神是这部悲剧的灵魂。没有这种普遍的参与和承担意识,悲剧就不可能诞生。以个体的身份站立起来,参与国家事务乃至宇宙的进程,这就是悲剧精神的根本。在《乞援女》中,公民是所有悲剧英雄的共同原型,决定悲剧进展的是公民共同主权的法则:顺应公民主权法则者可能经历受难,却必定拥有未来;逆之者可即使暂时得势,也终将走向毁灭。同样的逻辑体现在埃斯库罗斯的另一部悲剧《波斯人》中。剧中强大的波斯海军之所以被希腊战士迅速击溃,就是因为:(1)希腊人是自由人,“他们不是奴隶,不是谁个的臣民”;(2)与希腊人相反,波斯人则受制于强权。这种对比注定了剧中人的结局。导演这一切的不是宙斯和命运女神,而是公民社会的法则。作为公民法则的受益者,希腊人以自己的胜利推动了世界的解放进程:居家亚细亚的人民,遍及各个地点,将不再臣服于波斯,也不会再送纳贡品,受逼于王者的淫威;他们将不再甫伏在地,表示对极权的敬畏:帝王的威势已不复存在。们将不再羁锁自己的舌头,他们已获得自由,可以放心地发表言谈,讲述自己的见解,强权的轭架,它的遏制已被破灭。波斯人在失败后仅仅感叹命运的残酷,未悟出自己失败的真正原因,这正是其悲剧性所在:他们仅仅是悲剧人物,而非主动承担行动后果的悲剧英雄。与波斯人相比,埃斯库罗斯塑造的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个觉醒者。这位泰坦神曾协助宙斯推翻旧政权,但悲哀地发现自己成全的是位新独裁者:一经登上父亲的宝座,他就着手分派既得的利益,给亲信的神灵,使他们各有特权,分享权利。然而,对可悲的凡人,他却毫不介意,试图毁灭整个种族,再造新的取代他们的地位。经过痛苦的反思,他领悟到了两个道理:其一,“暴政的本质不会改变,它的顽疾代代相传”;其二,宙斯的统治无法长久,必将“走下权势的巅峰”,变为奴隶,甚至走向毁灭。正是由于上述洞悉,他才在众神中挺身而出,走上了反抗之旅,启动了救援凡人的宏大计划。为此,他遭受了残酷的惩罚,被钉在悬崖上,每日与痛苦和辛酸结伴。在深重的苦难中,他拒绝了宙斯信使的求和请求,宁愿沉入深渊,也不向强权妥协。综观全剧,观众会发现支撑普罗米修斯的是他的先见之明(普罗米修斯一词在希腊文中意为“想在先”)——暴政必然被推翻。那么,这先见之明的光源何在呢?仅仅来自对命运女神的信任吗?命运女神仅仅预言宙斯将为后代推翻,并未说出宙斯下台后的世界图景。倘若宙斯被推翻后的世界又重复了“暴政的顽疾”,那么,他的反抗又有什么实质意义呢?显然,普罗米修斯憧憬的是“暴政的顽疾”被消除后的世界。至于这个世界的具体状况,看过《乞援女》者都可猜出个大概。埃斯库罗斯生活于雅典公民制度的建立期。这个阶段的剧场是进行公民教育的重要场所。文化水平普遍并不高的雅典公民来到剧场中观看悲剧,学习参与民主政治的方法(如在公民大会上发言和辩论)。作为温和的民主派,埃斯库罗斯心目中的正义就是民主。为了宣传民主即正义的主张,他主动担当起群众教师的角色,时常在剧中直接阐释公民文化的法则。随着雅典民主制度进入鼎盛阶段,公民精神开始以更沉稳的方式推动悲剧情节的进展。在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中,主人公俄狄浦斯出场后曾说:我成为忒拜公民是在这件案子发生以后。让我向全体公民这样宣布:你们里头有谁知道拉布达科斯的儿子拉伊俄斯是被谁杀死的,我要他详细报上来;即使他怕告发了凶手反被凶手告发,也应当报上来;他不但不会受到严重的惩罚,而且可以安然离开祖国。如果有人知道凶手是外邦人,也不用隐瞒,我会重赏他,感激他。这句话包含了三个意思:(1)我是忒拜公民,当然要承担公民的责任;(2)在我成为忒拜公民之前,案件即已发生,因而我不可能是凶手;(3)不论谁是凶手,举报者都会收到保护。然而,他话音刚落,先知忒瑞西阿斯就指出:“我说你就是你要寻找的杀人凶手。”俄狄浦斯当然不信,与忒瑞西阿斯辩论,不经意中说出了恐吓性的话语:“要不是看你上了年纪,早就让你遭受苦刑,让你知道你是多么狂妄无礼!”忒瑞西阿斯坦然答道:“你是国王,可是我们双方的发言权无论如何应该平等;因为我也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