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建设局文件龙政建[2008】综156号关于印发《龙岩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印发《龙岩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则》,请遵照执行。原2008年1月29。日龙政建[2008]综8号文件同时废止。附:《龙岩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则》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岩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优美、舒适、健康的人居环境,把龙岩建设成为生态型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龙岩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绿地率审查、监督、管理和验收。第三条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要求的,方可验收。第四条占建设用地进行绿化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有花坛、花池、树池墙的,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第五条以绿化、景观为主的铺装小广场、水景、小品的,绿地面积按100%确认。第六条按屋顶绿化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实现永久绿化的,其绿地面积按实际屋顶绿化面积的_20%计算。第七条嵌草铺装场地的绿地面积按以下计算确认公式:绿地面积=(嵌草铺装面积一嵌草砖硬化部分所占的总面积)×30%。第八条硬地空间中乔木种植的行道树、列植树阵,绿地面积按以下计算方法确认:1、行道树、列植树株数在3株(含3株)以上的,且株距符合下列要求的:大乔木6—8米、中乔木4—6米、小乔木及棕榈类植物(头径25厘米以上的)3—4米,按1.2米宽乘以延长米,延长米两头量至树杆中心以外0.6米。2、散植形式每株按1.2米×1.2米计算。3、若树池尺寸大于1.2米时,按实际尺寸计算。4、上述列植或散植的大、中、小乔木种植点距建筑物墙体的水平距离分别应不小于3.5米、2.5米和1.8米,否则不宜列入计算绿地面积。第九条硬地空间中灌木、地被按实际用地范围计算。第十条占用建设用地的开放式非泳池的景观水面,绿地面积按100%计算。屋顶的休闲、景观的水面参照屋顶绿地面积计算方法统计。第十一条藤本植物、攀爬植物等独立垂直绿化,按基底延长米×O.3米计算,但附属于其他绿地的垂直绿化不再计算绿地面积。第十二条不计算绿地面积的范围:l、活动式种植池、花坛;2、盆花;3、室内绿化;4、阳台绿化;5、篮球场、游泳池、羽毛球场、儿童游乐场等专用体育娱乐场场地;‘6、沿城市道路的规划用地红线与建筑后退红线之间区域的绿化;7、以铺装硬化为主活动广场;8、种植土层厚度草坪地被30cm、小灌木45cm、大灌木60cm、浅根乔木90cm、深根乔木150cm以内的绿地:9、以容器形式种植行道树、列植树阵、散植,或种树池边缘高于地面60cm的乔木;10、临时性、无固定保护措施将无法持久的种植地。第十三条植草格(停车场)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绿化的绿化工程竣工且草皮成坪方予计算,绿地面积按实际面积的10%计算。第十四条一级、二级古树名木的,按其树冠的投影面积确认绿地面积。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要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的60%。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完工后,应经养护成活后方可验收。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进行异地绿化,应根据城市绿化建设计划按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原则进行,委托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代建。代建费用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异地绿化代建费=该地块土地的每平方米的土地基准价+直接绿化费,其中直接绿化费按异地绿化项目工程造价的平均单价确定。第十八条相关术语:1、建设用地:指规划红线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扣除项目代征城市道路及按规划退让的公共用地面积。2、绿地面积:指纳入本暂行规则绿地率统计的各类绿化面积总和。3、绿地率:是指确认绿地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4、乔木:有明显主干,胸径在8cm以上的木本植物,且分枝在距离地面1.3米以上形成树冠。5、灌木:没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一般近地面处枝干丛生。6、胸径:是指距地面1.3米处树干的直径。7、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8、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9、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10、地价:按现行土地基准地价计算。第十九条本规则由龙岩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第二十条本规则自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规则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2、《城市绿化条例》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5、《公园设计规范》cJJ486、1992国务院第100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350180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9、《屋顶绿化规范》B11/T281—200510、《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建设部第112号令)11、《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1994)1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200l】29号)13、福建省建设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闽建城[2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