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2001~2015年)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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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电气化(2001~2015年)发展纲要农村电气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我国电力工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电气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和国民经济的现代化,也没有全国农民的小康。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电气化事业,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繁荣以及农民生活水平奔小康,是我们肩负的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为了做好新时期农村电气化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十五”计划,电力工业“十五”规划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纲要。一、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现状(一)建国50年以来,农村电气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1.建国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农村电气化发展的重大政策,通过贯彻“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和“国家筹一点、企业出一点、农民集资一点”、“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自建、自管、自用”等集资办电的方针,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和电气化县的建设。特别是1998年以来,国务院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村电气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启动了改革农村电力体制、建设与改造农村电网和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使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取得了实质性飞跃。主要表现在:农村用电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全国县及县以下总用电量为5669亿kWh,比1978年的510.23亿kWh增长1111%;全国县及县以下年人均用电量达到了501.9kWh,比1978年的64.6kWh增长777%;年人均生活用电量101.1kWh;农业人口人均用电量325.97kWh;农业人口人均生活用电量78.93kWh。农村通电率不断提高。1978年至2000年,全国乡、村、户通电率分别从86.86%、61.05%、93.3%提高到98.45%、98.23%和98.03%。北京、天津、上海、吉林、辽宁、山东、江苏、宁夏、安徽、河北、浙江、福建等12省市实现了村村通电。乡通电率达到100%的县有2303个;村通电率达到100%的县有1917个;户通电率达到95%及以上的县有1910个;户通电率低于50%的县减少到106个。农村电网已具规模,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末,全国农村电力110kV变电站4000余座、线路13万公里,35-66kV变电站16000余座、线路31万公里,3-10线路275公里,低压线路716万公里。全国农村已形成了以110kV和35(66)kV为主网架的农村电力网络,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电网已建有220kV变电所,县城实现了环网供电。农村电源开发不断取得进展。国家在加大电网向农村延伸供电的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农村多种能源发电。逐步形成了以大电网网供电为主,农村小水电、小火电以及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发电为补充的农村电源格局。2000年全国县及县以下发电设备装机容量4613万kW,发电量1541亿kWh,占县及县以下总用电量的21.75%。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成绩巨大。从“七五”期间,以小水电供电地区为主开展的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到1994年国家提出到上世纪末建成1000个电气化县的目标,掀起了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高潮。到2000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村电气化县5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653个。(二)存在的主要问题2.农村电气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电力管理新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多年形成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尚未打破,目前政企职责不分、多家管电的问题仍然存在。农电企业产权不明晰,经济关系和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农村电力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市场主体不明,有关的市场运行规则和监管规则尚未建立和健全。农村电气化水平很低。在已通电地区,农村用电水平仍然低下,2000年,县及县以下人均年用电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村居民用电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用电水平。到2000年底,全国还有无电乡766个,无电村16509个,无电农户706万户,有近3000万人没有用上电。农村电网结构薄弱的矛盾仍然存在。尽管进行了大规模的农村电网改造,但由于过去农村电网欠帐多,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还缺乏正常的资金渠道,科学合理的农村电价机制尚未形成,电力技术装备落后、电网结构薄弱、供电损耗大、供电可靠性差等问题仍是今后农村电网解决的重点。农村电价水平高,用电质量及供电服务水平还亟待提高。通过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工作,农村电价水平有所降低,但农民实际电价负担与城市相比仍然偏高,在没有进行“两改一同价”的地区供电可靠性仍然还很差,农村电力还普遍缺乏服务意识,行风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上述问题必须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予以解决。既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二、农村电气化事业面临的新形势3.新时期农村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为农村电气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改革已经走过20年光辉历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废除人民公社,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这个根本性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给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村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就业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工业化进程;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全国农村从总体上进入了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阶段;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大力推进的小城镇建设,这些都给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4.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农村电气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伴随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的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和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保护环境的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思路,这种改革与发展为农村电气化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5.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开展为农村电气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工作加大了农村电气化建设力度,扩大了国家大电网对农村的覆盖面,增强了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提高了农村电网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如何在“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电气化发展水平,为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三、2001~2015年农村电气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6.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新时期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想,坚持农村电气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实施现代化的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力市场和服务体系,保证农村电力的供应和使用,为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全面进步打下坚实的基础。7.基本原则。坚持改革与发展并进的原则。农村电气化的建设要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总方针和政策相一致,与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与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相适应。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宜制的原则。农村电气化的建设要从全国各省、地、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在发达地区实施电气化县、乡、村建设;同时,在欠发达地区,继续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扶持西部地区的农村电气化建设,解决无电乡、无电村的用电问题。坚持依靠政府与依靠电力企业和农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农村电气化的建设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坚持多渠道融资、谁投资谁受益,发挥中央、地方、电力企业和农民办农村电气化的积极性。坚持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的“三为”服务原则。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电气化社会服务体系,减轻农民电价负担,建立和健全良好的农村供用电秩序。坚持加快建设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工程的建设,也要加强和改善农村电力管理;既要开拓农村电力市场,提高农电企业经济效益,又要实施科教兴农电的战略,提高农村电力企业职工素质。(二)2001~2015年农村电气化发展目标8.总体目标。实现农村电气化是农村电力发展的最终目标。到2005,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电力体制,全国要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进一步减少无电农户;在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的基础上,力争通过十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农村电气化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面实现农村电气化打下坚实基础;到2015年,全国基本实现农村电气化。9.具体目标。——农村电气化技术指标方面。通电率,到2005年,发达地区,实现村村通电,农户通电率达到99%以上;中等发达地区,村村通电,农户通电率达到98%以上;欠发达地区,村村通电,农户通电率达到96%以上。2015年,发达地区,农户通电率达到99.9%以上;中等发达地区,农户通电率达到99%以上;欠发达地区,农户通电率达到98%以上。用电水平。到2005年,发达地区县及县以下人口年均用电量达900kWh;中等发达地区县及县以下人口年均用电量达700kWh;欠发达地区县及县以下人口年均用电量达450kWh。2015年,发达地区县及县以下人口年均用电量达1800kWh;中等发达地区县及县以下人口年均用电量达1300kWh;欠发达地区县及县以下人口年均用电量达900kWh。电能质量。2005年用电电压合格率达到电力行业标准,2015年用电电压合格率达到90%。农村电网用户供电可靠率,2005年达到99.4%,2015年达到99.9%。电网结构。提高电压等级,推广110kV配电,实现调度自动化、配网管理和变电站运行管理现代化。农村电源建设。继续鼓励开发有调节能力的小水电,鼓励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对于大电网输入确有困难的西部地区的小火电要降低能耗,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方面。到2005年,通过重点实施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工程,建成现代化的农村电气化县50个、电气化乡200个、电气化村500个;到2015年,建成现代化的农村电气化县150个、电气化乡600个、电气化村1500个。在欠发达地区,通过重点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使无电人口到2005年降至2500万人以内,2015年降至1000万人以内。——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到2005年,完成政企分开的改革,实现一县一公司;规范代管,代管县供电企业基本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基本改为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条件成熟的地区可进行配售分开试点。到2010年,全国完成县级供电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实现厂网分开,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力市场体系;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因地因网制宜的原则,在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组建经济规模适当的省级或地区级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四、2001~2015年农村电气化发展的主要内容及任务为了实现2001~2015年农村电气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从农村电气化建设、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农村电力体制方面10.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县级管电机构和供电企业实行政企分开,由县经贸委行使政府管理职能;供电企业要成为独立核算的实体,行使企业经营职能。全面推进县级电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县域内,存在多家供电企业的,要按照出资关系,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11.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管理模式,将乡镇电管站全部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或营业所,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乡及乡以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并由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12.对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要逐步改造成为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在上划或代管的基础上,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自供自管县供电企业,要按照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因网制宜,根据不同情况推进改革。(二)农村电气化建设方面13.加强农村电气化的基础建设。国家继续加大对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投资力度,主要通过国家商业银行贷款,同时支持和鼓励供电企业通过合法渠道融资筹集改造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和广大农民也要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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