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前言: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历代政权的兴亡治乱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衰替。1:夏商周时期井田制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性质公有).周王把土地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兵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内容)。那时耕地沟洫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由来)。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在井田上是成千上万的庶人一同耕作。井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周代生产力发展水平。2春秋战国时期的过渡: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春秋:井田制瓦解直接原因:各国税制的改革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表现:由公田到私田。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现井田制公田之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租。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确立原因:1:生产力的进步促使井田制瓦解。(根本原因)2各国的税制改革和变法使土地私有合法化表现: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依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3: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土地私有制注: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土地都变成私有土地了。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1;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2:君主土地私有制(即国有土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土地兼并问题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卑劣手段,尤其是灾年,地主巧取豪夺让拥有土地的农民变卖自己的土地和房产沦为佃农。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造成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封建中央政权的软弱是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历代调整治理土地兼并的法令:目的是限制土地兼并,确保小自耕农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维系政权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1;北魏的均田令2;隋唐的均田制注: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来授受的土地只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因而均田农民受田,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实际上能还官的很少。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还授的土地就越来越少。均田令虽然限制土地买卖、占田过限,但均田农民土地不足,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地主兼并土地是必然要发生的。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实施以后不久即被破坏。经过北魏末年的战乱,无主土地和荒地增多。继起的东西魏、北齐、北周、隋,施行之后又破坏。隋末农民起义后,人口大减,土地荒芜,新建立起来的唐王朝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显著。唐高宗以后,均田制又逐渐被破坏。随着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转化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还授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3;清朝更名田:内容: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起源:明未清初,明代宗室藩王们及一大批官僚豪绅被镇压后,这些被镇压的藩王、官僚豪绅所霸占的土地分布在山东、山西、湖南、湖北、陕西等地,当时清政府有的官吏建议统一回收,然后卖给农民耕种。而当时有的庶民一贫如洗,哪有钱购买这些土地呢?康熙作了一个令大部分清政府官吏张目结舌的决策,他下诏将藩王的土地无偿交给所在地的农民耕种,号称“更名田”。“更名田”的实施,使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不再成为“流民”,不再滋生事端,赢得了民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反过来,农民种田取得收益后,积极缴纳赋(税),使清政府的国库日益充实起来。康熙在实施“更名田”的同时,大胆奖励官员、农民垦荒。他针对当时一方面国库粮食不充足;而另一方面地方出现抛耕、荒耕的现实状况,在康熙十年,对新垦荒地免税的年限,由过去的三年放宽到四年,又宽到六年,最后宽到了十年;此外,康熙皇帝针对贫困农民在垦荒和兴修水利无资金、无耕牛的问题,他下令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资助。他说:“流移者给以官庄(官田),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公款),则民财裕而力垦者多矣。”并下令调荒地垦熟后,原主不许复认,以鼓励垦荒者的积极性。4:太平天国的天国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把每亩土地按每年产量的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然后好田坏田互相搭配,好坏各一半,按人口平均分配。凡16岁以上的男女每人得到一份同等数量的土地,15岁以下的减半。同时,还提出“丰荒相通”、以丰赈荒的调剂办法。新中国成立前后:(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1: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长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做到家给人足。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2:共产党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3: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4;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6:1953年,我国开始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农业合作社(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的集体经营形式,这个集体经营形式是从土地私有制逐渐过渡到土地公有制的转变。到1956年底,把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才真正地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中国土地制度中国土地制度沿革1、原始社会氏族公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2、奴隶社会(夏商—春秋末年)井田制,千耦齐耘(1)实质: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2)表现:①“公田”:贵族占有;②“私田”:分授给农夫,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3)内容:①一切土地名义上属于国家公有;②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和买卖;诸侯要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3)瓦解:齐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初税亩,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秦商鞅变法,承认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推动地主经济的发展3、封建社会(战国—1840)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国有——“官田(公田)”私有——①自耕农土地私有制②君主土地私有制③地主土地所有制(豪强地主、士族地主)土地来源:占有公田转私,获赐,兼并买卖(主要)租佃关系:战国产生,汉代普遍自宋代始,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全国,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形式地租形态:劳役-实物(宋)-货币(明清)农民雇工自主权积极性提高人身依附关系:东汉豪强地主形成田庄,田庄的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强烈的人生依附关系。之后依附关系越来越减弱,特别是明清时契约纳租方式确立后。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权提高,提高了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4、清末民初(1840—1924)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体(截止1952)(1)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农民个体私有,平均主义(2)辛亥革命:平均地权(理念)5、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目的:为发动农民反对军阀政策:耕者有其田(口号)影响:有利于开展农民运动、反对军阀统治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6、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目的: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政策:1927打土豪,分田地;1931土地革命,农民土地所有制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影响:巩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7、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①目的: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②影响: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健康发展,成就显著。农业和工商业的产值迅速增长,人民负担大大减轻,军民生活明显改善。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①目的:团结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②影响:中共在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认了地主土地所有权、地主对农民的债权和租佃关系。但对地主的封建剥削又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这一措施把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解放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团结地主抗日,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8、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目的:调动广大群众革命积极性政策:1946-5《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影响: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认识:变革土地制度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广大农民最迫切的要求。不解决土地问题,就不可能把广大农民真正的发动起来,也不可能完成反封建的任务。在国共政权十年对峙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国内矛盾,分别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改革政策。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而制订的减租减息政策已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为了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中国共产党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土地革命纲领。9、建国后(1949至今)(1)1950土改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按劳分配①目的:新解放区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为了彻底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②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③特点:采取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④影响:1952年底全国基本完成土改,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广大农民翻身解放,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2)1953-1956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1958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①方针和原则:积极发展稳步前进、自愿互利②方法:典型示范逐步推进③过程:互助组(社萌芽:土地私有、共同劳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半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土地归公、集体所有)(3)1978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大规模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①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②方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改革后新体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③性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④实质: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使农村获得生产和分配自主权。⑤意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凋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改革逐渐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展。它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条件①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②方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改革后新体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③性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④实质: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使农村获得生产和分配自主权。⑤意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凋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改革逐渐向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