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工程项目党建工作制度》发布日期:2009-03-24新闻来源:中铁四党组〔2009〕11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工程项目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党委、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党工委:为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党建各项工作制度,打牢企业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及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保证监督工程项目有序、健康发展,局党委制定了《中铁四局工程项目党建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00九年三月五日主题词:党务工作制度通知抄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局机关各部门。中铁四局工程项目党建工作制度总则工程项目党建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工程项目党组织是企业主要的基层党组织。为全面提升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管理的需要,必须坚持“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的指导思想,以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工程项目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党建各项工作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改革发展、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和动力支持。第一章项目党建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第一条项目经理部是企业施工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项目工作是企业全部工作的基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实现项目效益,是企业发展的中心环节和首要任务。项目党建与项目管理相辅相成,是推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重要动力,是实现项目效益的重要保证,在项目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第二条项目党建要以工程项目为载体,以项目经理部为依托,以促进项目管理为目标,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创新工作,发挥作用,不断提高项目党建工作服务保证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企业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增强活力、展现作为、打造品牌,提供有效途径,奠定坚实基础。第三条项目党组织在加强项目管理中负有重大责任和艰巨任务,要积极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及要求在项目部的全面落实,保证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经济效益和成本目标的全面实现。第二章项目党组织的组建及职责第四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部党组织建设和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局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的民主建设,做好工程项目部党组织民主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凡有三名以上党员的项目部都应建立党的组织。第五条项目党组织的组建要坚持“三同步”,做到“三加强”,即:在组建项目部时,同步建立党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建设;在选配项目经理时,同步选配项目党组织书记,加强班子建设;在建立项目部各项制度时,同步建立党的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第六条合理设置和动态调整项目党组织。项目部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工期长短和党员人数多少可成立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根据工程任务和施工队伍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党的组织,做到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管理规范。第七条项目部党组织的设置,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其成员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项目部党组织在组建两个月以内,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条件成熟的单位,可实行项目部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公推直选”。第八条严格标准,配齐配强项目部党组织书记,项目部应经理、书记分设,确需经理、书记“一肩挑”或由局、子(分)公司领导兼任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员工和党员人数多、生产规模大的项目部(指挥部)应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应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员。第九条项目部党组织书记是项目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项目党的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选派项目部党组织书记,要通过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聘、交叉任职、岗位锻炼等途径,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把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坚持原则、懂生产、会管理、善经营、大局意识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派到项目部书记岗位。第十条项目部党组织书记应该具备全面的较高的素质和能力。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把握全局的组织领导能力,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沟通协调合作共事能力,统筹兼顾能力,参与决策能力,廉洁自律能力,学习执行能力以及勇于和善于创新的能力。第十一条认真实施“双百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项目党组织书记现职队伍和后备队伍。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送培等途径,加强项目书记政治理论、党内业务、规章制度、项目管理、安全质量、技术知识、市场营销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项目书记服务、保证和监督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的水平,使他们成为既胜任党务工作,又懂项目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注重考察、识别、选拔、培养后备项目书记队伍,积极拓宽来源渠道,不拘一格选拔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项目书记,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综合素质高的项目书记队伍。第十二条项目部党组织职责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指示、决议在项目部的贯彻执行。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项目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3、积极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4、按照党管干部原则,负责项目部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班子成员的调整、奖惩有建议权。5、围绕工项目施工生产和完成急、难、险、重、新任务,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施工承包合同各项目标的实现。6、负责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7、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切实加强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动“项目党风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开展,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9、结合工程项目和员工思想实际,做好员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项目文化建设。10、负责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第十三条项目部党组织书记职责1、负责项目部党组织班子建设;2、负责完善项目部党组织制度建设;3、坚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组织开展创建项目“四好班子”活动;5、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项目党组织民主选举制度;6、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7、负责党员、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培养知识型党员,抓好项目部的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负责组织开展以党建主题活动为重点的各项党内活动;9、参与项目部“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0、负责党组织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信息调研和先进典型材料的上报工作;11、组织搞好施工现场的宣传工作,负责与项目生产管理有关的新闻报道、路地共建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12、负责领导项目部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第三章项目部党组织工作制度第十四条项目部党组织会议制度。项目部党组织会议一般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需要及时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及时召开。第十五条项目部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问题: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决议、决定、指示;2、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及落实措施;3、项目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文化建设、工地宣传、公共关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4、听取项目经理工作报告,对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5、加强项目部领导班子建设及项目部中层管理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推荐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6、研究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7、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中的重要问题;8、其它应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第十六条项目部党组织会议的一般程序1、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事先通气,商定会议议题,并与各委员沟通情况,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时通知各委员。2、围绕议题认真讨论,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决定。3、决议形成后,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落实。4、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企业发展新形势下,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2、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主要内容如下:(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它问题。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开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研究、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办法措施;(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讨论有关干部推荐、培养方面的问题;(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工作方面的问题;(4)讨论研究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问题。4、党小组会议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主要是:(1)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技术学习;(2)根据党支部安排,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4)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制订落实措施;(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法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6)对党员进行评议和鉴定,评选优秀党员;(7)针对员工中出现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5、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一年上党课不少于4次。(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每季度1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计划安排;(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工作特点,突出形势任务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质量教育和技术管理教育,党课教材要突出正确性、导向性、针对性和生动性,党课资料要留存,以备检查。(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通过思想政治党课、安全党课、质量党课、技术党课等形式,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小型现场会、办班培训等方式方法,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4)党课授课人既可以由党支部成员担任,也可以是员工党员乃至非党员职工担任;党课对象不仅是党员也可以是群众。第十八条项目部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1、中心组成员包括:项目部党组织成员、行政正副职领导、“三总师”,工会、共青团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至部门负责人。2、中心组学习时间,一般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总学时不少于24小时;每人每年的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0%;3、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根据项目部中心工作或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4、建立专用的中心组学习记录。5、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6、中心组学习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第四章项目部党员管理教育制度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