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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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临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赣国土资办发[2001]73号1999年经省政府批准的《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通过近几年的实施,在保障临川区社会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协调发展,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和保护耕地等方面发挥了较好地调控和导向作用,但与当前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按照土地规划的总量控制和局部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对《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一、原规划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在2000年,全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核查、调整、补划后,没有及时在原规划图上作相应调整,使原规划图与实地部分不符,影响到规划的实施及建设项目的用地。2.原规划安排的非农建设预留用地与修编后城镇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在布局及发展方向衔接不紧密。3.原规划在对临川区境内京福高速、东临一级、抚八线和廖坊水利枢纽等一些基础设施布局上和指标安排上与目前实施的情况有一定差距。4.原规划中对规划期间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不合理。1997—2000年实际使用205.63公顷(耕地148.49公顷)指标,而原规划却安排了1157公顷(耕地500公顷),在2001—2010年期间安排了1643公顷(耕地399公顷),这使建设用地指标造成前松后紧的问题,对今后的发展有影响。5.原规划在1997—2000年期间,土地开发和复垦整理新增加耕地与规划确定的预期任务有差距,另外生态退耕工作未启动。二、规划调整的原则1.坚持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的原则;2.坚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原则;3.坚持发挥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的原则。三、规划调整的依据1.《江西省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2.《抚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3.《临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远景目标规划纲要》;4.临川区各部门发展“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5.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抚州市、县(区)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赣国土资办发[2001]73号);6.《临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7.《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8.《抚州市上顿渡城区控制详细规划》。四、规划调整的原因1.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临川区委、区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方针,确定“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发展工业为龙头,带动城镇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十五”战略目标。为保障该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对原规划进行调整。2.市权及区权调整对原规划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2000年,抚州撤地建市、临川改市为区,市、区两权发生了变化,随之临川区的土地管理权限也发生了变化。市政府直接管理抚州市城区(市本级),即文昌办事处(洋洲镇与桥东办事处)、钟岭办事处、城西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青云办事处、荆公路办事处、六水桥办事处及抚北、孝桥两镇等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市政府管理;其余乡(镇)行政区域内土地仍由区政府管理。这对原规划在空间布局和对各类土地指标安排,有了新的变化。3.加快金巢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的发展,重新对金巢经济开发区的用地范围进行调整,拉大了开发区的发展框架。原规划将不对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调控和用途管制。4.部分乡(镇)和办事处的行政区划的变化,使原规划要作相应调整。临川区撤并了10乡(镇)、办事处,由原来的37个乡(镇)、5个办事处撤并为25个乡(镇)、2个办事处。由于乡(镇)及办事处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对撤并的乡(镇)、办事处的行政界线及名称应作出相应的调整。5.区位条件的改善,加快了城镇发展速度,对原规划在用地布局和用地计划安排上有新的变化。随着昌厦、京福、东临和抚八线等公路的建成,全区的区位条件将得到明显的改善,沿线乡(镇)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速度将大大加快。这使原规划在用地布局和用地计划上要作空间和时间上的调整。五、规划调整要达到的目的1.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对原规划的调整,使土地规划在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和土地各类计划时限调控上能更好地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协调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2.为下一步修编《临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准备。六、规划调整的内容1.行政区划的调整内容根据抚州撤地设市、临川撤市改区和临川区乡(镇)、办事处撤并的情况(河东、河西乡合并到上顿渡镇;三桥乡并到高坪镇;温泉乡并到红桥镇,改温泉镇;邓坊乡并入腾桥镇;连源乡并入荣山镇;华溪乡并入罗湖镇;洋洲镇、桥东办事处合并,改文昌办事处;钟岭乡、城西乡改钟岭办事处和城西办事处),对原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上有关内容作相应的权属、名称的调整。(1)在原规划文本中,将“临川市”改“临川区”、“全市”改“全区”。删去文本中有关华溪、三桥、邓坊等名称,改“城西乡”为“城西办事处”。(2)在原规划文本附表中,将撤并的乡(镇)的名称进行变更;将抚州市城区中的办事处归并为市城区,抚北、孝桥两镇合称为市本级。(3)在原规划图中,将“抚州地区”的名称更改为“抚州市”,并按照临川区乡(镇)、办事处撤并的情况,在图中作相应的名称和行政界线的调整。2.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整内容(1)调整的结果。在规划调整中,因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市(镇)和乡村建设用地以及工业、交通、水利设施等用地在指标及布局上作了调整,致使各类土地利用分区也随这要作相应的调整,各区利用面积调整结果详见表8。(2)对原规划文本具体条文的调整。①将第十九条中“农业用地区”改为“耕地用地区”、“暂不利用区”改为“未利用区”。将第二十条中“农业用地区”改为“耕地用地区”。将该条第二款中的“全区土地总面积96721.7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94080.6公顷”。将第二十一条中“全区土地总面积12988.2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13091.9公顷”。将第二十二条中“全区土地总面积76002.4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74163.4公顷”。将第二十三条中“全区土地总面积5457.2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9019.4公顷”。将第二十四条中“全区土地总面积6947.7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6284.3公顷”。第二十五条中“全区土地总面积1490.3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3184.9公顷”。将第二十六条中“全区土地总面积404.7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749.2公顷”。将第二十七条中“暂不利用区”改为“未利用区”,“全区土地总面积11290.1公顷”调整为“全区土地总面积10728.9公顷”。(3)规划图件的调整内容。各区利用范围在规划调整图中作了详细划分,图中各区界线明显。如:黄色、浅黄色区域为耕地用地区,桔黄色区域为园地区,绿色区域为林业用地区,红色区域为城(市)镇建设用地区,玫瑰红区域为乡村建设用地区等等。具体详见规划图。3.耕地保护的调整内容(1)调整结果。根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我区2000年核查、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成果,对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作了较大的调整。由原规划的保护面积61759.1公顷、保护率85%调整为59579.4公顷、保护率为82%。其主要原因是为确保金巢经济开发区(市工业园、市高新科技园和资宜乐工业园)、抚北工业园以及市城区、临川区城区的发展用地,根据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临川区城市总体规划,抚州、临川对城区范围内的耕地作为预留用地。全区各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保护率调整结果详见表5。(2)对原规划文本具体条文的调整内容将第三十二条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1759.1公顷调整为59579.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85%调整为82%。(3)在规划图件上的调整内容。减少的基本农田主要是在市城区、临川城区、金巢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及重点镇新增加的用地范围内。涉及的乡(镇)有上顿渡镇、温泉镇、腾桥镇、罗针镇、罗湖镇、太阳镇、大岗镇、荣山镇、东馆镇、青泥镇、抚北镇、七里岗乡、展坪乡、鹏田乡及市城区的城西、钟岭办事处。其余乡(镇)保持不变。4.土地开发新增耕地的调整内容(1)调整结果。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1997—2000年规划期内全区实际土地开发耕地数及全区土地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整成果,对原规划中的土地开发耕地量作了调整,具体调整结果详见表5。(2)对原规划文本具体条文的调整内容将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划1997—2000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303公顷”改为“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30公顷”;“规划2001—2010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334公顷”改为“土地开发新增耕地750公顷”;“规划1997—2010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637公顷”改为“土地开发新增耕地880公顷”。(3)在规划图件中的调整。原规划图未对土地开发新增耕地范围进行确定。调整后的规划图为新增加的范围,其范围的确定是根据土地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图(1:5万)及调整后的规划确定的开发计划在图中作相应规划。以褐色在图上表示。5.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的调整内容(1)调整结果。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1997—2000年全区土地整理(本区无复垦新增耕地情况)对原规划作了调整,具体结果详见表5。(2)对原规划文本具体条文的调整内容将第三十三条中的“规划1997—2000年土地整理新增耕地270公顷”改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95公顷”;“规划2001—2010年土地整理新增耕地287公顷”改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00公顷”;“规划年(1997—2010年)土地整理新增耕557公顷”改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95公顷”。(3)因考虑图面负载内容复杂问题,未在图上规划土地整理范围。6.建设用地调整内容(1)调整结果①城镇建设用地由原来的1256.8公顷,增加至2148.16公顷(含市本级);②工矿企业用地由原规划的399.1公顷,增加至588.47公顷,主要用于抚北工业园区;③交通用地由原规划的149.6公顷,减少至103公顷;④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由原规划的548.9公顷,减少至160公顷,详见表4。(2)对原规划文本条文的调整内容①将二十九条中的“规划到2000年末新增工矿企业建设项目用地13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9.5公顷”改为“规划到2000年末新增工矿企业建设项目用地1.4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38公顷”;“规划到2010年末累计新增工矿企业建设项目用地399.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4.9公顷”改为“规划到2010年末累计新增工矿企业建设项目用地588.4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8.38公顷”。②将三十条中的“规划到2000年末全市新增交通建设项目用地69.7公顷,占用耕地25.9公顷”改为“规划到2000年末全区新增交通建设项目用地23公顷,占用耕地23公顷”;“规划到2010年末全市累计新增交通建设项目用地149.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3.4公顷”改为“规划到2010年末全区累计新增交通建设项目用地10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8公顷”。③将三十一条中“规划到2000年末新增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用地216.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2.5公顷”改为“规划到2000年末没有新增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到2010年末累计新增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用地548.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28.6公顷”改为“规划到2010年末累计新增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用地16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5公顷”。(3)用地布局调整①工业用地(抚北工业园)布局在宜黄河下游,抚北镇和展坪乡境内。②上顿渡新城区发展布局方向沿临川大道以南,临八线以西、以北,宜黄河以东。③上顿渡镇作为抚州市紧靠的次城区,目前全区总人口已突破100万,城区人口已达5万多人,随着临川区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流动人口增加,因此为确保临川区国民经济“十五”发展目标对用地的需求,在本次规划调整中,对城区用地方向沿文昌路以北200米、以南;临八线以东、京福高速以西增加3平方公里及河西街以西2平方公里共5平方公里,作为预留发展用地。其它重点镇的布局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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