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来源面对工业废水越来越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突然感到怎么以前也没有感觉到这么多工业废水和废料,废料处置不当遇水也就产生了有害水。其实,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工业生产总量增加多少,工业生产废水就会相应增加多少。产生工业废水的途径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工艺反应不完全产生的废料和废水。工业生产过程中,一般的反应转化率只能达到70%~80%,未反应完的原料一部分可以回收再利用,但最终有一部分因回收不完全或不可回收而在不同环节转入废水、废气或废渣中。比如生产多晶硅的副产品四氯化硅,就是工艺水平低造成多晶硅还原效率低,产生的副产品及废水数量也就增加。2.副反应所产生的废料。工业生产在进行工艺主反应的同时,往往还伴随着一些副反应。副反应的产物数量一般较少,有些可以回收,但有些成分复杂,回收困难或回收费用很大,因此,只能将其作为废料排弃。这种情况主要在化工行业,酿造行业同时也伴有废水排放。3.工业物料的跑冒滴漏。共用物料再储存、运输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也可能造成严重的污染。这是大多数意外事件发生的原因,尤其是工业物料长途转移的过程中更容易发生。4.冷却循环水。许多生产工艺中都需要大量的冷却用水,如炼钢、炼油、发电等。冷却的方式一般有直接冷却和间接两种。直接冷却是使冷却水直接与被冷却的物料接触,很容易成为工业废水;间接冷却的冷却水虽然不与物料直接接触,但因为其中往往需要加入防腐剂、杀藻剂等化学物质,故也受到一定的污染需要定期处理或部分排放。但间接冷却水相比其他工业废水较为清洁,可通过一定的处理后循环使用。5.以水作为生产过程介质的工业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都要全部排放;而且,成分复杂、不易净化处理。如造纸、印染、清洗、电镀等行业。二.对排污认识的误区人们对于污水和废水的差别没有太清楚的认识,可以把两者统称为脏水,不能饮用,可以倒掉或排到河里去,这些习惯做法看起来是正确的,其实隐含着很多观念上的误区,而这些误区就是很多污染产生的潜在原因。误区一、水质分类不清中国国标对地下水实行五级水质分类,水质优劣都是静态指标。水质好坏应以人体能否长期接受作为参照系进行总体划分,长期饮用对人体不构成危害的水叫安全水或叫净水;即便是长期饮用才能表现出来对人体造成损害的水叫有害水;后者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经加热沸腾成为安全水的称为无毒水,经加热沸腾不能成为安全水的称为有毒水或叫毒水。这样分类人们就很清楚自己饮用什么水安全,而对于排放有害水,尤其是毒水,排放企业就不应该只承担排污费,还要另外承担消毒净化费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误区二、工业废水是脏水还是毒水我国河流贯通东西南北,千百年来养育了一代代华夏儿女都没有出现水毒害人健康问题,是因为水体的自洁能力大于排入河中的污水量。而现代很多工业废水不是脏水而是毒水,河流本身对这些废水不具有自洁能力,而下游作为饮用水时就要消毒净化。但一直以来,制度上都把工业废水当成河流可以净化的污水来对待,就造成了现在河水污染,尤其是大量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被直接排放到河水中,对河体的污染就更加严重。误区三、污染治理方法不科学误区三、污染治理方法不科学政府可以一声令下:未达标废水不能排放,高污染行业零排放。这样的规定发布下去,河水立刻就能变得清洁很多。但是,企业的废水没有了吗?显然是不可能地,除非生产工艺也同时改为无废水产生。废水不让排放也就只能往自家地底下排,结果造成地下水污染。治理成本难以计量,危害范围也会不断扩大,无异于向自己家的水缸里投毒。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政府既要提出减排指标,又要提供减排措施和条件。误区四、排污费低于净水价工业排污费从八十年代才开始收取,现在排污费只是净水价的一半不到。从前面我们分析的误区中了解到,废水已经不能再靠水体本身来净化,而要净化到水体能够接受的排放水平,其吨水净化成本已经达到十几元到几十元,而排放废水的企业只承担很低的排污费,显然是不合理的。污水处理成本远高于净水获取成本。所以,排污费应该大大高于净水价,现行两者价格都很低应该提价。净水作为资源,不应按获得成本定价,而应该全国统一定价。一些流域为避免上游过度取水,上游用水价格定得高于下游用水价,也是控制上游用水的有效方法。误区五、废水集中治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曾经作为工业污水处理的重要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工业区进行推广,但很多地方都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水水质复杂难以净化,成为一汪可怕的毒水。工业废水尤其是不同类型企业排出废水成分不同,应该强调源头治理,比较容易净化,处理费用也比较低。误区六、废水资源化一直以来人们只专注于污水净化和回收,没有把污水当做资源来看待,也就自然没有专门用于排污的管网。其实,有些企业排出的废水可以被另外的企业所利用,也有的可以进行串级使用,这就需要一定的前期规划,才能够更好的利用废水。如制碱厂的废水可以用于清洗行业废水的净化,这样双方都会大大降低净化成本。三.中国颁布的环保政策1.《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是新时期纲领性文件,它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提出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2.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就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16意见。《意见》指出,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等多项举措。并明确提出将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3.2011年7月8日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国家领导人指出:兴水利,除水害,坚持人水和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高效利用水资源。着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着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大力倡导、全面强化节约用水,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强化保护,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2011年12月20日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要按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努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推动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要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为人民群众提供水清天蓝地干净的宜居安康环境。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度,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和激励约束并举的经济政策体系,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5.2011年12月20日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6.《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环境保护7大主要目标,提出优先实施8项重点工程。《规划》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四.工业污水治理企业运营模式创新尽管全国已经有很多从事水务服务的公司,但大部分是生活用水和民用污水处理方面,对于工业废水处理服务还处在初期阶段。虽然也有几个采用BOT的项目,但运行中用户与运营方矛盾较多,效益不明显,给运营方的持续发展带来很大困难。以下提出一个新模式,对运营方和用户都比较有利。运营商服务模式IOO(investment,ownandoperation),即由运营商出资采购设备安装在用户企业内,运营商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并由运营商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用户负责把节省下来的水费和排污费支付给运营商,由运营商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这种经营模式对于用户的好处是:用户不用出资就可以实现工业污水处理,完成企业工业企业废水减排指标,不需要专门设岗、培养专门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运营公司的好处是:可以实现稳定的现金流,可以把维修人员当地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管理,大大节约了运行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随着同一地区运行设备的增加,设备运维成本会不断降低,方便售后服务和设备的更新换代。五.总结本文通过对我国工业污水来源和污染产生成因的分析,揭示人们平时很少注意到的废水认识问题,对于废水排放价格的定价具有指导意义。对于工业废水的综合利用提出了独特的解决方案,为工业城市废水合理利用提供了有效的路径。针对国家大力提倡的环境服务行业,本文提出了由运营商对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投资拥有运行”的新模式,这个模式不仅使工业企业省去了非主营业务投资,实现了运营公司的专业化经营,也完成了当地政府和生产企业的节水减排任务,这种模式被广泛采用必将形成一种多赢局面。本文作者根据环保工作的实际体验和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研究学习,提出以上的一些观点、措施和方法,如有不妥当之处敬请读者指出。(黄伟民,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