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圣荷西城”第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武汉四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武汉市金金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圣荷西城”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地点: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沽塘村工程规模及特征:总建筑面积:35046.78m2,包括联排Townhouse和叠加Townhouse、弧形商铺、会所超市其中:花旗区三层联排HOUSE10栋建筑面积:15379.99m2(A、B、C、D、E、F、G、H、I、J共10栋,其中A、D两栋因水渠影响,后期施工)摩根区四层叠拼HOUSE6栋建筑面积:12859.36m2(A、B、C、D、E、F共6栋)会所、商铺2栋建筑面积:6807.43m2本项目定位为高级品质的住宅,承包人承诺对该项目选派最富有经验、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项目经理为获得过多项优质工程经历的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工程特征:基础:人工挖孔墩基础,部分采用独立基础;结构形式:框架;砌体:MU5.0加气砼块;外墙面:外墙面贴石材,饰面砖和防水涂料,具体部位详设计图,材料品牌、价格以甲方确认为准。楼面:防水层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面层2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原浆搓毛。(砂浆配比按设计要求)地面(含车库地面):防水层和基层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面层为20MM厚水泥沙浆找平层原浆搓毛。(砂浆配比按设计要求)内墙面:混合砂浆抹墙面刮腻子二遍,车库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刮腻子二遍。厨房、卫生间内墙面水泥砂浆抹面搓毛。(砂浆配比按设计要求)顶棚:混合砂浆抹面刮腻子二遍。阳台:阳台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原浆搓毛,顶棚混合砂浆抹面刮腻子二遍。室内门:户内门的框、扇不做,只按图示尺寸预留门洞口。2室内(外)楼梯:室内楼梯栏杆、扶手不做。踏步水泥砂浆抹面搓毛。室外和公共部分楼梯栏杆扶手按设计图施工。强电部分:1)电表箱至户内箱干线由电表箱后施工至户内配电箱,含户内配电箱安装,具体位置见设计图,户内配电箱的出线、灯具、开关插座不做。2)公共照明,防雷、接地系统按图纸施工。弱电部分:1)数字、智能化等弱电系统按设计预埋护管到户内弱电箱,含户内弱电箱的安装,室外干线预埋线管、底盒和安装弱电分线箱。2)以上预埋管均预穿铁丝。给排水部分:室内给水管施工至每户厨房、卫生间,并安装阀门一个、水表箱按图示安装,水表和表前阀不安装,厨房、卫生间的洗菜池、洁具等设施住户自理。二、工程承包范围按武汉科技大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武汉圣荷西城施工图”,一期主体结构、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所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进行总承包施工。具体包括:(1)主体结构、建筑工程:包括招标范围内从墩基、独立基础到屋顶所有主体结构(包括屋面)、主体建筑工程、土方回填、地下室和挡土墙、预留孔洞、防水层、烟道、防火门、室外楼梯栏杆及装饰栏杆、室内天棚、地面、墙面抹灰装饰等。(2)外立面装饰工程:除玻璃幕墙外,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外墙装饰项目。(3)水电安装工程:给水系统为以各门栋水表井为界(不含水表井),到室内部分,不包含市政接口到水表井部分以及属园林景观的园林景观水、水龙头及水表井;排水系统为各门栋污水井到室内部分,不包含污水井到市政接口部分及市政污水井;配电系统从电表(不含电表)的出线到进户箱(含进户箱)的电线、电缆。(4)该分部分项结构施工前20天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和各专业设计文件所示的管道预埋、预留孔洞、铁件预埋(含电梯预埋件)和设备基础。(5)发包人有权将上述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任意部分工程(主体工程除外)取消或变更,也有权利将上述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委托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月日具体分三个工段施工:会所超市、商铺2栋为一工段,工期为240天。四层叠拼HOUSE(摩根区A、B、C、D、E、F)6栋为一工段,工期为180天。三层联排HOUSE(花旗区A、B、C、D、E、F、G、H、I、J)10栋为一工段,工期为210天。其中A、D两栋因水渠影响后期施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日期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0个日历天(暂定)。3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保证50%栋号主体结构获武汉市优质工程。要求30%栋号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证书。双方将以共同的理念,齐心协力将本项目建造成优良品质的住宅项目。为实现这一目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信任、真诚合作,以实现双赢为目标。五、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综合单价为:花旗区建筑面积:15379.99m2*单价元/㎡=摩根区建筑面积:12859.36m2*单价元/㎡=会所、商铺建筑面积:6807.43m2*单价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最后报价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单价。项目建筑面积:以竣工后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发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和补充条款所约定的全部义务。√√√√√√√√√√√√√√√√√√√√√√√√4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09年月日订立地点:武汉四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明渠路地址:125号东一时区A座140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7)85733426电话:传真:(027)85733426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430022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本部分内容同在武汉市建设局备案的《武汉“圣荷西城“第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之通用条款部分。5二、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补充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含招标期间所有往来文件);(6)投标文件(含投标人承诺函);(7)国内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图纸清单;(9)发包人审定的预算书(和标的预算书);(10)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11)发包人和(或)监理工程师下发的有关通知及工程例会纪要;(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无__语言文字。2.2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以及《武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建筑节能条例》、《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等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3.适用标准、规范3.1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由发包人选择标准、规范执行。若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为严格的为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均由承包人自行准备,发包人不予提供。3.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可另附页):以发包人确认的标准为依据。64.图纸和技术资料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六套施工图纸及一套电子版。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数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叁套竣工图(另加一套电子版竣工图)给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开工前20天。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打乱工程施工计划,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期的,经发包人确认情况属实,发包人应顺延延误的工期。4.2发包人对工程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及项目所涉房地产办理入伙期限截止之次日起两年内,承包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有关本工程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内容,更不得对外影印本工程的图纸和资料,保密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内,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进行全额赔偿。5.通知5.1承包人的地址: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222号邮编:4300705.2发包人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明渠路125号东一时区A座1404邮编:430022工程师的地址:项目现场办公室。邮编:5.3如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知,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方式将通知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发出日期以邮局的邮戳为准。三、发包人和承包人6.发包人6.1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肖雪6.2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水的接驳地点:发包人将用水接驳点引入红线内并向承包人交底,接驳点后面用于生活和施工用水的管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量及时交纳水费。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电的接驳地点:施工用电发包人已接至红线内,变压器容量为KVA,施工场地内发生的所有用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按发包人总规平面布置图负责从箱式变压器到施工区域内用电线路的敷设、电表的安装并缴纳使用的电费;负责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维修和看护,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安装的电缆等设施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拥有其残值。若电缆和变压器等设备被盗,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通讯的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10天。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现场施工场地已平整,现场提供施工出入口一个,确保进场道路满足运输车辆通行条件。场内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发包人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确认情况属实,发包人应顺延延误的工期。6.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应及时交纳建设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办理施工许可证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规费(该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按投标书及发包人要7求备齐施工所用装备、机械、设备,组织好施工所需人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发包人审核通过。7.承包人:7.1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及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防火、防雷电、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围护设施等工作,对工地内和进入工地内的各种人员(包括分包人、材料供应商的人员、参观、售楼等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提供和维修工地的各种照明、警告标志、生活设施、围护设施(围墙)、道路等,并负责发包人在现场的各种设施和财物的保卫工作,配置保安,防止设施和财物的被盗和丢失。该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进场后2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工作间(保证满足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使用要面积)。并负责内部装修和线路敷设,保证满足使用功能。该费用已包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由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