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保守主义的困境程渡(笔者认为“新保守主义”和“新威权主义”两个概念没有实质的区别,故通用之。)一、激进与保守:新保守主义可能重蹈清末政治改革的覆辙《从清末改革想到当代改革》(萧功秦)一文认为过于激进是清末改革失败的原因,但我认为远非“激进”所能明了。任何图谋变革的力量,其激进或保守在取得权力之前与之后具有不同的意义。企图从历史中为时下保守的渐进式改革寻求合法性的努力是失败的。清末改革,本质上是依托帝制,这就注定了无论激进还是渐进,都很难成功。改革一旦触及到权力的本质移位,难免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阻扰,而知识分子出身的改革者们,外加一个皇帝,也很难对抗这种保守势力。该文作者认为“如果当时仍然采取戊戌变法时的那种开明专制主义模式,而不是君主立宪模式也许更稳妥些。”事实上,集权导致的权力腐败才是权力分散的根本原因,政令不通不是分权的结果,恰恰是之前的专制造成的恶果。专制并不一定总是造成中央集权的有效性,缺少监督,上下串通,是造成中央权力削弱和地方权力泛滥的根本原因。中央权力的集中,依赖地方权力的支持和各种权力之间的制约,一旦腐败成性,中央也就把自身建立在了泥潭之上,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借专制来消除专制的弊端和恶果,无疑是饮鸩止渴。清末改革的时候,改革派并没有实质性地把握住权力。这是他们的激进措施失败的原因,也可以说是他们过于保守的结果。清末皇权已经衰落,而改革派把变革的希望寄托在一个末落王朝的虚弱的权力上,企图依附于走投无路的专制力量推行现代化的变革。这种明显保守的做法所面对的最大的阻力不是来自民间社稷,而是来自专制造就的利益集团。正如张鸣先生所言:“清末的政局,的确跟现在有很多相似之处,最大相似,是两个历史阶段,都已经进入后意识形态时代,所有的政治关系,都变成了利益格局。”(《改革危局与清末新政比较》)作者同时提到了“辛亥革命”的成功。辛亥革命的成功恰恰是采取了激进措施推翻了清王朝的权力的结果。进一步说,中国共产党在大陆成功执政,也是一种激进的结果。辛亥革命成功以后的中国也不意味着一下子进入了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辛亥革命的理想直到退守台湾以后,经蒋经国先生才得以真正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这样来说,我们可以认为台湾的变革不是激进的,是保守的,是成功的。但是国民党和共产党有着本质的区别:共产党的理论本身如同皇权一样具有唯我独尊的专制主义的排他性。这是保守主义在大陆,尤其是政治领域,很难取得政改成功的一个原因,正如保守主义在清末的失败。保守主义者对专制权力的青睐,无异于养虎为患。萧先生认为新保守主义是与政治浪漫主义相对的渐进主义变革观。有人认为改革开放,经济上搞的是渐进主义。其实激进和渐进的界限很难把握。讨论应该激进还是应该渐进,不如切实地面对当下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方案。萧先生在《中国模式面临腐败和两极分化等五大困境》一文中指出,当前所面临的五大困境是腐败、国富民穷、国有病、两极分化、社会创新能力弱化。他认为,培育公民社会,发展多元整合,“在保持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历史连续性与正当性的同时,保持政治稳定下的社会多元化,从多元化的成果中来吸取政治稳定的社会资源,使中国可以渐进地走出威权主义,走向民主政治。这是中国模式最好的发展前景。”问题是专制主义之下,如何能培育出健全的公民社会?暂不说我们的官僚制度已经很难再造就出明君,即使有明君出现,也难有足以抵制腐败势力的忠臣。而腐败势力,一般对于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敬而远之,甚至唯恐避之不及。作为在经济改革方面站在自由主义者这边的新保守主义者所面对的敌人绝非可能揭竿而起的民间,也不是体制内思想顽固的老保守,而是在经济改革中非法获利的权力及其附庸。他们,也只有他们才是政治改革的阻力和引发动乱的根源。维稳就是把动乱的根源归罪于民间不识数,在这种思维下,何谈建设公民社会?既想培育公民社会以为民主和政改做准备,又想通过维稳,即打压民间来求得权力的稳定。寄希望于专制的威权来进行的改革必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可能会在局势恶化的状态下,在政治上全力倒退以至于引发灾难性的后果。理论上威权主义不是没有可能,但是现实是我们的威权已经不再威权,官僚腐败专横之下,已经是萎权了。而民主不可能来自威权的教化,只能来自个人的觉醒。萧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所谓民主的终极倾向自然也是自由主义的向往。但是在现有体制之下,这种可能性似乎很难。不是说没有任何的可能性,只能说很难。这种情形好比清末当年的改革派围在皇帝的身边一样。新威权所拥有的民主目标,毋宁说是新威权的拥护者的一厢情愿,就像萧先生说自由主义者照搬西方是一厢情愿似的。我认同陈永苗先生的看法:“知识分子们一直预设可以改变官僚机构和执政党可以变化,而官僚利益集团有自身的发展逻辑,要不断的无止境的掠夺,所以任何的提法都没有意义,执政者是不会听这些建言的。”(转自德国之声中文网,吴雨《与“和谐社会”说再见?》)专制的结果,或者说威权的结果,往往就是以腐养权,没有了腐败,他们也就没有了统治的权力,而反腐基本上已经沦为权力争斗的工具。新保守主义的设想就是由当权者带领大家慢慢走上真正的民主之路,同时民间作为一种多元化的政治力量也是这一进程的推动。这种设想不仅难于实现,甚至充满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制权力的腐败以及对民主的抵制不可避免,甚至也不可纠正。假如这一点能够避免,能够纠正,那么当权者就没有必要交出权力,专制就能够代表人民,就能够实现公平和正义,又何求其它的民主呢?因此让不可避免的腐败权力带领人民走向真正的民主政治,就等于让权力自杀。当这种腐败家族化,集团化,红色化的时候,走向民主就更加困难,甚至充满危险。很多保守派人士说若搞自由,一下子放开,就会动乱,经济社会什么都乱套了,很危险。这种谬论连一些心怀良知的自由主义者也给吓坏了。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着新的威胁,这个威胁来自威权自身的内伤和内斗。威权被资本喂养得越肥壮,民主的转型就越困难。资本侵蚀的越厉害,权力腐化就越严重,服务型的政府的建设就愈加不可能,转型的风险就越大。一个真正开明的专制若能有足够的权力开放民主和自由之门,它就同样有足够的权力制止任何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图谋不轨的抵制和动乱。事实上,恰恰是它丧失了控制和驾驭全局的权力,导致它没有足够的胆识和力量来开放自由民主之门,而唯有借助于腐败的权力来防止源于腐败的骚乱。新威权并不能保证执政党内部在民主认识和实践上的一致,没有对个人觉醒的宽容,仅依赖威权的教化(而我们也还没有看到公开的直接的基于威权的民主教化),民间的培育实在是太难,尤其是大众的培育更难。我们现在的宽容仅仅表现在对个别精英知识分子的容忍上。这种容忍与其说是一种开明,不如说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与其说是一种渐进的迹象,不如说是一种用以粉饰的借口。这种容忍有着明确的界限。但是不突破某些界限,根本没法谈论民主。知识分子的境况尚且如此,所谓的民间就更难了。而无论是官方主导,还是自由主义者的自导,民众的民主素质都是关系到未来稳定变化的关键。尽管自由主义者做得也不够——毕竟对他们来说这总是意味着很大的风险。但是当权者在这方面,却是不仅不作为,也不允许自由主义者或民间自发的作为。因此官方渐进的转型成了一句丑陋的谎言。若官方将来出于权力或政治斗争而不得已采取激进转型的话,那将是带有很大风险的举动,很容易造成上下皆乱的局面。而威权体制内部的分裂恐怕也不是威权主义者所能掌控。这就是官方主导、民间参与的转型理论的现实困境和未知风险。这种风险不亚于新保守们所担心的自由主义者和民间力量的群起攻之的风险。另外,对民主制度的理论构建是任何形式的政改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谈民主易,建民主难。没有广大的知识分子的参与,没有全民民主素质的提高,构建无从谈起。这不是一朝一日动动脑子就能完成的。民主不能谈,民主的构建更是无从谈起。而在专制体制下所谓的民主建设常常沦为权力掩饰弊端的手段,而不是纠正弊端的措施,因为弊端是专制权力存在的必须保障。把政治变革的核心转移到专制权力那里去,这是新保守主义的主张。简单地说,就是作为知识分子投靠并依附于专制权力。其实这正是几千年以来,儒家知识分子的命运。独立人格的缺失是新保守主义的典型弱点。二、专制对与生俱来的个人价值和社会契约关系的破坏认为自己站在自由主义这一边的新保守主义为了使自己与自由主义相区别,对自由主义提出了批评。作者认为:“就我的看法而言,自由主义最大的贡献在于它对权力腐败所持的特有的敏感与批判态度,而在一个民族的社会转型时期,腐败又比过去有了更多的机会与温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有其历史合理性与存在的权利。但自近代以来,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它缺乏中国社会的内部的载体。在西方,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是以中产阶级与市民社会自身的自由为基础的,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契约交换关系,以自主利益的存在为基础的。而在中国,自由主义则是在西方自由主义的示范作用下,对专制独断的批判,对集体压抑个人的后果的反思而引发的。这种缺乏根基的状态使中国的某些自由主义者在判断中国问题时,往往不自觉地失去分寸感,有的人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由主义的理念与价值变成洋教条而不自知。例如有一位海外的自由主义学者就曾说过这样的话:‘清洗‘四人帮’的方式不合乎法制原则。’按照这种观点逻辑,当强盗卡你的脖子,使你不得不采取正当防卫,而最终把强盗捆起来时,你会被指控为‘没有经过批准而捆强盗’是违反了人权,因而不符合法制原则。每一个了解中国国情的人,当然会对这种无的放矢与刻舟求剑的“教条自由主义”观点感到好笑。当然,这种例子在自由主义者中也属个别,但这个例子反映的问题则具有普遍性。”自由主义对权力腐败的敏感与批判是建立在对民主制度的认识和追求之上的。自由主义的历史合理性和存在的权利是基于对专制的批判,而不仅仅是出于感情的好恶对权力腐败本身的质疑。因此作者闭口不谈民主制度,转而谈论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是对自由主义的选择性解读。中国最大的问题不是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有无基础的问题。大跃进的结果是失败,一经改革开放,几乎无人否定个人价值。就是在大跃进,人民公社期间,也有人说:还是得单干。而且说这话的人不是知识分子,而是农民。在他被批斗的同时,有很多人也认为他说的对。不是他们缺少个人价值的意识,而是专制剥夺了他们自由表达的权力,剥夺了他们与生俱来的个人价值。单干就是强调个人价值。因此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不是西方示范的结果,有压迫自然有反抗。作者高估了西方的影响力,低估了国人自觉的能力。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从集体主义向个人主义演变的过程,也是从神权皇权极权和威权向人权演变的过程。因此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是很有根基的,这个根基就是每一个人的天性。即使在奴隶制度下,锁链也未曾使之完全地泯灭。作者认为西方的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契约交换关系,以自主利益的存在为基础的。好像没有成熟二字,中国就不可能或不应该有基于经济因素的对个人价值的强调。个人主义和个人价值是人的天性,它后来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步的,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民主制度的完善而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成熟有赖于民主制度,而民主制度的建立有赖于个人价值的强调。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民主的诉求,民主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文艺复兴时期,西方的市场经济成熟为现代的西方福利制度了吗?企图以市场经济的不成熟作为在个人价值问题上持保守态度的理由,这显然是荒谬的。作者忽略了民主制度和个人价值之间的制约关系。而对于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关系的忽略,不仅是人的缺席,也是物的缺席。作者用来说明所谓教条自由主义的例子和比喻都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正当防卫怎么会违反人权和法制原则呢?人权和法律皆赋予个人以正当防卫的权力,正当防卫正作为法律是人权的要素之一。即使在封建社会,正当防卫也常常被写入律法之中。认为清洗四人帮的方式不合乎法制原则,这是出于对专制制度的否定这个先决条件来讲的。正因为专制制度,所以按法制程序来解决四人帮在当时也许是不现实的。专制导致基于权力的行为很难符合法制原则。自由主义者的批评显然不是要求专制体制下的权力去按照法制原则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