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考研复习纲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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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6页中国音乐史考研复习纲要第一章远古夏商时期名词解释:1、乐舞(体裁的概念):远古及周初,诗歌,舞蹈,音乐三者结合在一起时,一般称乐,亦称乐舞。先秦乐舞以六代之乐最为著名,分别为黄帝的《云门》,尧时的《咸池》,舜时的《大韶》,禹时的《大夏》,商时的《大濩》和周初的《大武》。乐舞是上古时期的主体音乐形态。2、《乐记》:我国最早的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音乐理论著作,是先秦时期儒家音乐思想的光辉总结。关于作者有争议,a战国时期孔子的再传弟子公孙尼子。b汉儒。西汉时期河间献王刘德。汉刘向、刘歆父子校先秦古籍所得。多数学者认为成书于西汉。一、乐舞与乐器1、1973年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埙,无音孔,距今近7000年。2、舜时,由夔编制的一个乐舞,其表现形态是“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其中“石”为“磬”。3、《吕氏春秋·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作)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其中“麋革置缶”即为“鼓”。4、《吕氏春秋》所述的《葛天氏之乐》包含八首歌曲。(是由三人手执牛尾,踏着脚步歌舞,内容包括祭祀图腾祖先、天地万物、祝愿天气正常、草木茂盛、五谷丰收等)5、舜时的代表性乐舞《大韶》,采用原始编管乐器排箫作伴奏。孔子曾给予很高的评价,说是“尽美”、“尽善”的艺术。又名《萧韶》《九韶》《韶》。6、夏、商两代的代表性乐舞《大夏》和《大濩》,都是歌颂当代统治者的,《大夏》是歌颂夏禹治水有功,《大濩》是反映商汤伐桀除暴的。二、乐律1、目前出土的殷代编钟、编磬等大都以三枚为一组,有561,361等这类不同三音列。2、五声音阶的形成:a.可能形成于8000年前,依据为河南舞阳县贾湖文化遗址出土的骨笛,能吹六、七声音阶。(1986年5月、1987年6月两次出土)b.最晚形成于晚商,大约3000年前,依据为河南辉县出土的可大体奏出五声音阶曲调的五孔陶埙。第二章周秦时期名词解释:1、六代之乐:雅乐的最高典范,简称“六乐”。分别为黄帝的《云门》,尧时的《咸池》,舜时的《大韶》,禹时的《大夏》,商时的《大濩》和周初的《大武》。2、雅乐:①音乐体裁的名称(相对于俗乐)。②乐种,指周代宫廷音乐;名称源于其歌辞的“典雅纯正”,一般指我国古代祭祀天地、神灵、祖先等重大典礼所用的音乐,起源于周代的礼乐制度,其特点是规模宏大,声调平淡、缓慢,给人以严肃静穆之感。③调式音阶的概念。3、郑卫之音:是我国周代郑国、卫国的民间音乐,位于今河南一带,原是商民族聚居之地,是商族音乐的遗声。春秋末期,随着“礼崩乐坏”而逐渐兴起,称为“新乐”。4、八音分类法:我国最早的乐器分类方法。西周时期使用乐器已近70种,于是依据制造材料的不同,将乐器分为八类(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一、宫廷音乐1、周秦时期宫廷音乐的特点为重雅轻俗。2、周初统治者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为巩固其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礼、乐、刑、政)。他们特别重视礼和乐的社会作用,认为礼可以分别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维护贵族的等级秩序而有效地统治人民。因此,西周时统治者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礼乐制度。3、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都有不同的礼仪,而与之相配合的音乐也不一样。4、西周时乐队的编制,规定为:天子八佾(佾意为列,每佾八人,共六十四人),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任何人不得僭越。5、六代之乐中周初的《大武》,孔子对其的评价为:“尽美矣,未尽善也。”6、雅有大雅、小雅之分。第-2-页共16页大雅:内容与颂相似(雅乐),所用场合亦大体相同,用钟磬伴奏。小雅:比较接近于民歌或根据民歌加工改编而成,唱时用琴或瑟伴奏,称为“弦歌”。7、房中乐(俗乐):后妃们在宫内侍宴时唱的乐歌,以周南、召南民歌为主,唱时不用钟、磬,只用琴、瑟伴奏。8、四夷之乐(俗乐):是指来自秦、楚、吴、越等边区各民族的音乐,多属歌舞性质,伴奏以吹奏乐器为主。二、民间俗乐1、民间俗乐首先是郑、卫、宋、齐等封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繁荣起来的,所以后来就用“郑卫之音”或“郑音”来作为俗乐的代称,又称“新乐”。2、《诗经》(305篇)所集的十五国风(160篇),多四言诗体,音乐多采用分节歌形式。3、屈原整理或仿作的民间歌舞《九歌》和《离骚》中,还有“少歌”和“乱”等结构名称。乱是音乐的高潮部分。3、郑卫之音的民间俗乐,节奏活泼、表情丰富,与宫廷雅乐的“和平静穆”形成鲜明对比。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竭力主张维护旧的礼乐制度,认为俗乐淫放,不利于巩固封建统治。4、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反对统治者搞任何音乐活动。即“非乐”的音乐思想。5、对“非乐”思想的评价:墨子反对一切享乐,也包括音乐。墨子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去反对当时王公贵族的奢侈享乐是正确的,但他偏激地反对以至主张禁止一切音乐则是错误的。另外,墨子要求音乐也具有如物质生产那种直接的功利,也是不可能的,这是墨子不认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对社会、对人具有不同的功能的缘故。6、俗乐的繁盛促进了表演艺术的提高,出现了不少著名的歌手,相传秦青的歌唱有“声振林木”之势,韩娥的歌唱能给人以“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印象。三、器乐1、湖北随县出土的战国曾侯乙编钟,全套共六十四枚,分三层,铭文约2800字,每钟能发三度双音(42枚发小三度,22枚发大三度),音域A1—c4,以姑洗(C)为宫的中心音域约三个八度内能奏出完整半音列,显示了乐器制造的高度水平。2、八音分类法中各类的代表乐器:金(钟、鎛),石(磬、鸣球),土(埙、缶),革(鼓、鼗),丝(琴、瑟),木(柷、敔),匏(笙、竽),竹(籥、篪)。3、人们赞扬伯牙的琴声“巍巍乎若泰山,汤汤乎若流水”分别对应古琴曲“高山”“流水”;形容“瓠巴鼓瑟而渊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四、乐律1、旋相为宫:随着音乐的进步,春秋战国时代出现了关于音阶、调式和转调的理论,所谓“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也”。古代音乐大都以宫音为主,若与十二律相配,则可以构成十二个不同音高的宫调,并且相互间可以转换,简称“旋宫”,根据旋转的方向可分为“左旋”和“右旋”两种。2、“六律”是指只用一个“变音”的六声音阶。十二管是指一组能奏出十二个不平均律半音列的律管。十二律的名称初见于《国语》,它们是: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单数为六律,双数为六吕)3、三分损益法:我国古代生律的方法,又称“五度相生法”、“隔八相生法”,最早记载于《管子·地员篇》,为求五声,后见于《吕氏春秋·音律篇》,为求十二律。4、三分损益法所求十二律,称“三分损益律”,又称“五度相生律”,“隔八相生律”。5、五度相生律的两个缺陷:①仲吕继续三分损益,不能还生黄钟本律。②十二律不平均,旋宫转调不完满。第三章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名词解释:1、乐府:①机构名称。②体裁名称。秦汉代宫廷音乐机构,是继西周之后我国音乐史上第二个庞大的国家音乐机构。其主要职能为采集民间歌谣,另外还创作、填写歌辞,创作、改编曲调,研究音乐理论,进行演唱演奏等,以适应宫廷享乐的需要。2、相和歌:两汉及魏晋时期对民间歌曲(北方)做艺术加工而形成的,歌、舞、大曲等音乐的总称。第-3-页共16页最初只是将徒唱的民歌加上管弦乐器伴奏,所谓“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后来经过发展,创造了一种结构较复杂的歌舞形式,称为相和大曲。这种大曲的结构包括三个部分,一为“艳”,二为正曲及“解”,三为“趋”或“乱”。3、清商乐:东晋、南北朝时,承袭汉、魏相和诸曲,吸收当代民间音乐,发展而形成的俗乐之总称。简称清商,后汉称清乐。主要成份为江南吴歌和荆楚西曲。4、新律:南朝宋人何承天,在三分损益律的基础上进行内部调整,从而创造出的一种非常接近十二平均律的律制,《宋书·乐志》称之为“新律”。这种新律已完全能够回到黄钟本律,而且缩小了古律大小半音之间的差距,基本上达到了十二平均律的要求。一、宫廷音乐1、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宫廷音乐的特点为雅衰俗兴。2、刘邦在家乡与父老相聚时,曾即席作了一首《大风歌》,命儿童用楚声歌唱,后来也成为宫廷的常备节目。3、“乐府”始建与秦,汉武帝刘彻改建了“乐府”,组织人员采诗,其范围及于赵(河北)、代(山西)、秦(陕西)、楚(湖北)等地区。随后又任命李延年担任乐府的协律都尉,主管加工改编民歌及创作新曲之事。4、汉魏南北朝的乐府音乐,主要有相和歌、清商乐和鼓吹乐三大类。5、相和歌的得名,取义于“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6、相和大曲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引子性质的“艳”,可唱可不唱;二是正曲即歌曲,通常有好几段歌词,每唱完一段都有一个器乐插段,称为“解”;三是“趋”与“乱”,也分有词无词两种。趋是乐舞快捷之意,乱是高潮,音乐表现特别丰满。伴奏乐队一般由笙、笛、羯鼓、琴、瑟、琵琶、筝等七种乐器组成,也有加篪或用筑而不用羯鼓的。7、相和歌的四个发展阶段:①徒歌,无伴奏(清唱、彩唱)。②但歌,“一人唱,三人和。”即帮腔。如《江南》③相和歌,见名词解释。④相和大曲,歌、舞、器乐并用,大套结构形成(套曲)。8、相和曲又名“但曲”,只奏不唱。如《广陵散》9、清商乐与相和歌一脉相承,主要包括来自太湖流域的吴声和长江中下游一带的西曲。10、吴声歌曲风格比较婉柔,曲尾常有虚词唱出的拖腔,谓之“送声”。11、西曲分舞歌和倚歌两种形式,舞歌尾部也有类似吴声的送声,但往往较为长大,大概应为有众人帮和,所以另称为“送和声”或“和声”。倚歌也是一种独唱性质的歌曲,一般用笙、铃鼓等乐器伴奏,风格比吴声歌较为豪爽奔放。12、秦汉之际,北方边区的匈奴、鲜卑、吐谷浑等民族统称北狄,他们马上吹奏笳、角之类乐器,以铙、鼓、排箫等伴奏歌唱,史称“北狄乐”。13、北狄乐,汉乐及其他民族音乐(胡乐)相结合,渐渐用于朝廷宴乐、宗庙祭祀等场合,形成“鼓吹乐”。14、汉朝的“鼓吹乐”可分为四类:①黄门鼓吹,皇帝宴乐群臣,列鼓吹于殿廷。乐器用箫、笳等。②骑吹、车架从行,在马上吹奏。乐器亦用箫、笳。③横吹,军中马上所奏。乐器用鼓、角等。角是西域流行乐器,张骞通西域时曾带回《摩轲兜勒》曲,李延年据以创作了“新声二十八解”,成为横吹乐中最重要的曲目。④短箫铙歌,军队凯旋时奏于殿廷、社庙。乐器用铙、箫、横吹(即横笛)等。15、乐府音乐有平、清、瑟、楚、侧等不同的乐调,其中平、清、瑟三调称相和三调(或清商三调、魏氏三调)。包括三种结构不同的音阶,即:古音阶(雅乐音阶,变徵,变宫)旧,新音阶(清乐音阶,清角,变宫)新,侧商音阶(燕乐音阶,清角,清羽)。二、器乐1、自汉至南北朝传入的重要乐器(胡乐器)有琵琶、箜篌、筚篥、羯鼓、铜钹、沙锣、达卜等。2、七弦十三徽的确立使琴(古琴)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独奏乐器。3、当时积累的曲目有所谓“五曲、九引、十二操”,另外还有《广陵散》《胡笳十八拍》《王昭君》《楚第-4-页共16页妃叹》《乌夜啼》《碣石调·幽兰》等曲,都是在这个时期产生和流传的。4、《碣石调·幽兰》有梁时人丘明所传的文字谱传世,是我国最早留存的琴曲古谱。从该谱中出现散音、按音和泛音在音高上相一致的旋律,说明当时的七弦琴音乐已用了纯律音阶。三、乐律1、这个时期在律学上也有突出的成就,其中京房的三分损益六十律已大体能解决从仲吕再生黄钟回到本律的问题,但因律数太多,难于付诸音乐实践。2、京房提出“竹声不可以度调”的理论。3、公元274年,荀勖在制笛的过程中发明了“管口校正”的方法。4、何承天提出了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第四章隋唐五代时期名词解释:1、燕乐:①中乐”。隋、唐燕乐指宫廷中所用俗乐的总称,包括汉族传统音乐以及外族、外域的音乐。②唐“九部乐”、“十部乐”中的一个乐部(首部)。③调式音阶的概念。2、变文:说唱艺术产生的重要标志。唐朝佛教兴盛,和尚为宣传教义,将深奥的印度佛经变成通俗易懂、有说有唱的文本来演绎经义,这种通俗的讲经方式,称“俗讲”。俗讲的本子叫“变文”又称“变”。3、曲子:城镇、集市中广泛用于填词的民间常用曲调。一般来自经长期流传、选择、加工的民间歌曲。隋、唐、五代称“曲子”,所填歌词称“曲子词”。明、清称“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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