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与防治措施第一章灾害概述第一节灾害的概念、分类与性质一、灾害的概念与内涵(一)灾害的概念由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两者兼有的原因造成的人类生命财产损失和生存条件被破坏的各类事件通称为灾害。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由自然变异或力量为主因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生存条件被破坏的事件。2、人为灾害人为灾害是由人类、人群或个人的各种错误、失误、蓄意制造或恶意破坏为主因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生存条件被破坏的事件。3、环境灾害环境灾害是由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共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生存条件被破坏的事件。(二)灾害的内涵任何一个概念都是用词语表现的。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是: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总和。灾害的内涵有两方面:起因和后果。根据灾害的内涵可以得知:灾害是由致灾体和承灾体共同构成的。如果地震、洪水发生在荒芜人烟的地方,没有造成损害时,就不是自然灾害,而是自然现象;只有由它们为主因造成的生命伤亡和人类社会财产损失才是自然灾害。二、灾害分类(一)根据灾害形成的主导作用和主要表现形式,把灾害分为:1、自然灾害1)、气象类:旱灾、水灾、梅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沙尘暴、寒潮、霜冻、雷电…2)、水文类:洪水、海侵、湿浸、水土流失…3)、地质类: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火山、地陷、地裂…4)、生物类:病虫害、疫病疫情…5)、天文灾害:陨石撞击、太阳磁暴…2、环境灾害1)、水环境灾害:水体污染、水土流失…2)、大气环境灾害:臭氧层变化、光化学污染、大气污染、酸雨…3)、固体废弃物灾害4)、噪声污染5)、土壤污染灾害3、社会灾害1)政治类:战争、犯罪、社会动乱…2)经济类:人口爆炸、能源危机、交通事故、火灾…3)科技类:核事故、附:地质灾害分类1、根据灾害活动主题的物质状态分(1)固体活动灾害,如滑坡、崩塌、地裂缝…(2)液体活动灾害,如火山爆发…(3)气体活动灾害,如氡气、瓦斯爆炸…2、按致灾作用的性质和发生位置分为(1)岩土体运动灾害(2)地面变形灾害: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3)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洞井塌方、冒顶、鼓底、岩爆、突水、瓦斯爆炸…(4)城市地质灾害(5)特殊岩土体灾害:黄土湿陷、膨胀土膨胀、冻土冻融、沙土液化、粘土液化…3、按形成地质灾害的主要动力作用分(1)自然地质灾害(2)人为地质灾害4、按地质灾害发展进程分(1)突发性地质灾害(2)渐变性地质灾害(二)根据灾害发生的时间序列及其相互关系,灾害可以分为原生灾害、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1、原生灾害原生灾害是致灾因子直接造成某类承灾体的破坏与伤亡,如地震、洪水,这些起主导作用的灾害即为原生灾害或直接灾害。2、次生灾害次生灾害或间接灾害是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包括:由于强烈地震使山体崩塌,形成滑坡,泥石流;水坝河堤决口造成水灾;震后流行瘟疫;易燃易爆物的引燃造成火灾、爆炸或由于管道破坏造成毒气泄漏以及细菌和放射性物质扩散对人畜生命威胁等等,统称为次生灾害。地震次生灾害主要有:火灾、水灾(海啸、水库垮坝等)、传染性疾病(如瘟疫)、毒气泄漏与扩散(含放射性物质)、其他自然灾害(滑坡、泥石流)、停产(含文化、教育事业)、生命线工程被破坏(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社会动乱(大规模逃亡、抢劫等)。1906年美国旧金山大地震后,旧金山市整整烧了三天;1923年日本东京大地震引发大火,使东京市的大片木屋毁之一炬,全城死难者中,90%惨死于震后的大火之中。3、衍生灾害衍生灾害是致灾因素破坏了社会的基本生命线,如水、电、煤、食品等的供应,造成了人群和组织的伤亡和瓦解,都会直接或间接造成社会生产、经济活动的停顿,由此将灾害的影响范围由灾害原发地扩展到更广阔的地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如大地震的发生使社会秩序混乱,出现烧、杀、抡等犯罪行为,使人民生命财产再度遭受损失;再如大旱之后,地表与浅部淡水极度匣缺,迫使入们饮用深层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从而导致了氟病,这些都称为衍生灾害。次生灾害与衍生灾害有时比原生灾害的危害还大。因此.防止次生灾害与衍生灾害的发生与蔓延也是减灾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按照灾害发生的时间紧迫程度,可把灾害分为:1、突发性灾害突发性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2、渐变性灾害渐变性灾害,如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二、灾害的性质(一)灾害的双重属性1、灾害的自然属性自然条件、自然环境和自然变异是灾害形成的主要原因或主要背景因素。天气的异常变化导致的气象灾害;海水的异常变化导致的海洋灾害;地壳内能急骤释放导致的火山、地震;许多人为灾害也与自然条件有密切的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如交通事故的多发于雨雪浓雾密切相关。2、灾害的社会属性人一方面是各种灾害的承灾体,另一方面又是一种动力因素,对许多灾害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影响。(1)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出现许多人为-自然灾害,而且愈发严重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环境污染…(2)灾害的损失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灾害的损失程度的基本指标有:受灾人口、受灾面积、经济损失…这些指标可以有两种表现形式:相对值和绝对值。从绝对损失程度看,人口和城镇密集、工农业生产发达、社会财富密度高的地区,绝对损失严重,各项指标的绝对值指标高。(二)空间广布性和区域性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越来越普遍。空间上的普遍化,形成了灾害发生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但有着极端不均匀性的分布;时间上的普遍化,形成了无年无灾的现象。灾害并不是孤立地发生,它们常常在某一时间段或某一地区相对集中出现,形成灾害群发现象。1、广布性灾害的分布几乎遍及地球的每一角落,和人类生存的脚步如影随形。灾害的这一特点,称为广布性。灾害的广布性具有两重含义:①在地球表面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中,自然灾害存在于任何一个区域之中,世界上没有一个有人类生存的地域中没有遭受过自然灾害的袭击。从绝对意义上说,完全远离自然灾害的“世外桃源”是不存在的。②大多数类型的自然灾害在地理环境中都具有较广泛的分布范围。虽然一个地区不可能受到所有类型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但总会有几种类型的灾害经常“光顾”该地。这样,几十种自然灾害依据各自形成的自然条件,相互配置地覆盖了整个人类生存环境。灾害的广布性特点带来的启示:灾害的广布性,使人类一直生活在风调雨顺的“世外桃源”中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而且人类经济越发达,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害就可能越巨大。理解广布性特点,人类就会抛弃愚昧,以科学的态度正视自然灾害。2、区域性自然灾害的形成是以一定的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各种自然条件在全球范围的分布并不均匀,具有明显的空间差异性。全球性自然灾害带的分布是全球海陆分布、构造分布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区域性自然灾害带则主要分布于陆地上,空间尺度较全球性灾害带要小。无论是海洋、陆地,还是大气圈、水圈、岩石圈,自然灾害分布在所有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中。同时,各种自然灾害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在全球范围,而是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具有不同的空间分布规律。自然灾害的这个特点称为区域性。自然坏境不但具有时间上的差异,即自然环境的变化性,还具有空间上的差异,就是空间分异性。自然环境各要素的变化在不同区域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因而形成空间差异显著的不同自然环境类型。自然环境的差异,决定了自然灾害形成及其特点的差异,这就是自然灾害的地域差异性。不同区域灾害类型及其组合不同不同区域灾害的频率和强度不同(三)突发性、群发性和关联性1.突发性许多灾害带有猝不及防的特点。灾害爆发迅速,涉及面广,危害性极强,如地震、暴雨、热带风暴、北上台风、森林火灾、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但也有一些灾害是逐渐显露其严重性的,如旱灾、病虫害、地面沉降等。2.群发性灾害爆发后,往往会出现一种或多种类型灾害在相同区域、同一时期内集中发生的现象,也会出现一种或多种灾害在相同区域、较长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的现象,灾害的这个特点,称为群发性。例如,对于某个区域来说,地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入频发时期,这段时间内地震灾害就具有群发性特点;干旱、蝗虫、土地荒漠化也往往是在同一时期内结伴降临;一次台风袭击,可以同时导致风暴潮、暴雨、洪涝、飓风等多种灾害发生,这些都是灾害群发性的具体表现。3.关联性灾害的影响还可以表现在不同区域之间,如亚洲中部的沙尘暴,波及范围一直可以达到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甚至可以到达日本;发生在南半球太平洋海域的厄尔尼诺现象,受其影响所形成的灾害性天气现象,可出现在北半球中纬度地区。灾害的这种跨地区影响并导致系列灾害出现的特点,称为灾害的关联性。灾害的群发性和关联性共同缔造了灾害链的形成。灾害链可以划分为并列型灾害链、串联型灾害链、并列一串联型灾害链三种。并列型灾害链,是由一种原生自然灾害同时引发形成多种灾害而形成的灾害链;串联型灾害链则是由一种原生灾害引发形成一种次生灾害、再引发形成另一种次生灾害,从而形成串联型灾害链;并列一串联型灾害链,是结合了以上两种灾害链而形成的,其群发性特点更加显著,灾情更加严重。(三)损失巨大性不论经济发达到何种程度,都无法避免来自本地或异地的灾害对人类发展的影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随社会经济发展而增大,承受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增大。在1967年到1997年的30年中,全世界有300万人死于自然灾害,数千万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世界上发生最频繁的灾害是风暴和洪水,这两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占85%。1997年和1998年的两年中,自然灾害造成的全球经济损失达1200亿美元。在各种自然灾害袭击下,人类不断地付出巨大代价,尽管为研究、防御与抵御灾害做了很多努力,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是由于问题的极为复杂,至今还不能说已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每类灾害都涉及宇宙、天体、地球、大气、海洋、生物和地下深部等方面的异常运动与变化,以及其相互作用,发生的周期不定、持续时间短、规模大、威力强、危害重,是人类现在还难以预先了解和掌握其规律的浩劫。(四)不可避免性与可减性认识到自然灾害的不可避免性、可减轻性是人类对灾害在观念上的重要突破:一方面由此认识可以树立起正确的灾害观,即由自然环境变化的客观性和自然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不可或缺性,认识灾害形成和存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人类既不可能完全征服自然,达到远离自然灾害的境地,也不应该成为在自然变化面前毫无作为的“奴隶”,而应该在谋求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通过科学技术进步达到减轻自然灾害的目的。只要有人类存在,人类生存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就不可能消失,自然环境各要素的变化就不可能不给人类造成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方面的损失,自然灾害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从另一方面讲,人类通过干百年来的实践和研究,已经对各种灾害的形成规律有所了解,而且通过技术进步,人类越来越掌握了趋利避害、化害为利的手段,在灾害中求生与救助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从而有效地减轻了灾害带来的损失。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预测并控制自然灾害的能力逐年提高。但是,由于灾害损失呈现递增趋势,所以对灾害的预防与控制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年份发生地质灾害起数/次受伤人数/人死亡人数/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数/个地质灾害防治投资/万元20001965326518117949420142933197200157938877883486999994463920024024619068535097401595110022200315489566767504325181516651420041355567373440882822471752312005177516455783576783179166860200610280456466343159029141935702007253645255982475283492244885200826580942656326936532552993920091058051433119010928061542368201030670120122446385092810611598132000~2010年我国地质灾害损失及防治情况统计第二节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