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工程技术指南1.总则1.0.1为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工程建设,推进工程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能源资源(电、水、燃气、热、冷、可再生能源)消耗的分项计量、实时监测、统计与动态分析,提高中央国家机关节能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特制定本工程技术指南。1.0.2本指南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1.0.3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工程建设工作除应执行本工程技术指南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本工程技术指南所参考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导则目录详见附录1。22.基本规定2.0.1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监测的能源资源类型应包括电、水、燃气、集中供暖、集中供冷、其它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燃油等)、可再生能源。2.0.2电、水、燃气、集中供暖、集中供冷、其它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燃油等)、可再生能源消耗数据的监测应优先采用自动采集方式。2.0.3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的软、硬件均应采用模块化设计。2.0.4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全过程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2.0.5能耗数据采集所采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过国家或地方授权的计量部门检验。2.0.6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应充分利用现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力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实现系统间数据共享,且应不影响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力管理系统的功能或技术指标。33.系统架构3.1系统架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逻辑上包括汇总平台和各部门分平台两个层级。各部门设分平台,分平台对各部门办公区动力、供暖、空调、照明、给排水、食堂、信息机房等各种设备设施所消耗的电、水、热、油、气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进行分类分项计量和动态采集,实现能耗统计、能效评估和监测预警等功能,提高各部门用能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国管局设汇总平台,按月汇总各部门能耗数据,在总平台统一展示各部门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实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能耗数据统计、对标分析、能耗基准制定、排名公示等功能,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管理政策和节能规划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监管系统由计量表具、数据采集及转换装置(简称数据采集器)、数据传输网络、数据库服务器、应用系统软件、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软件、分平台、总平台等组成。系统架构示意图见图3.1。……电力数据采集仪冷热源站主要参数数据采集仪用水数据采集仪用热数据采集仪中央总平台本地服务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冷量表燃气表其它表记数据库服务器路由器工作站INTERNET网路由器本地工作站本地以太网数据采集仪现场有线或无线网现场有线或无线网现场有线或无线网现场有线或无线网现场有线或无线网各部门分平台图3.1:系统架构示意图3.1.1汇总平台技术要求汇总平台功能包括能耗监测、能耗统计、能效评估、能耗排名、能效公示、节能诊断、大数据分析、定额管理、运维保障等。(1)技术路线遵循流行的JavaEE或.NET技术体系,采用组件化、动态化的软件技术,利用一致的可共享的数据模型,按照展现层、应用逻辑层、业务逻辑层、数据访问层实现多层技术体系设计,通过一体化平台的应用集成,实现平台的各接口组件能够在系统内的协同工作、各层次上集成,实现数据共享和重用。(2)支持B/S架构,可扩展支持C/S架构和移动客户端应用,采用可视化、人性化的人机交互界面,节能管理部门以及各部门的用户都可以通过网络访问和使用系统。(3)权限设计基于功能模块,用户角色、权限角色分配均可灵活定制。功能模块增、删、改后的权限均可灵活配置应对,无需额外开发工作。(4)数据库设计基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开展,遵循分类分项计量的要求,可灵活进行分项配置和统一拆分。统一各部门分平台数据传输4共享的格式规范,定期接收的各部门分平台通过网络传送的能耗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等相关信息。(5)系统应不仅能够管理面向建筑物能耗数据,同时应能够管理基于组织构架的能耗数据。以便于针对国家公共机构的日常运行部门进行能耗的考核最终实现能耗的定额管理。3.1.2分平台技术要求(1)系统应基于互联网技术,支持B/S架构,可扩展支持C/S架构和移动客户端应用,采用可视化、人性化的人机交互界面,用户可通过网络访问和使用系统。(2)系统应具备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和通讯、远程传输、自动分类统计、数据分析、指标比对、图表显示、报表管理、数据储存、数据上传等功能。3.2计量架构3.2.1采集方式能耗数据采集方式包括人工采集方式和自动采集方式:(1)人工采集方式。通过人工填报、抄表等方式,采集的数据包括建筑基本情况数据(见附录2)和其它不易通过自动方式采集的能耗数据,如:建筑消耗的燃油、煤、机动车使用的汽油、柴油等能耗量。(2)自动采集方式。采集的数据包括建筑分项能耗数据、分类能耗数据、集中供暖空调系统、重点用能设备运行监测(如可再生能源系统: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和热水等系统)和一些常见节能措施的主要运行参数。自动采集数据基本信息表见附录3。由自动计量装置实时采集,通过自动传输方式实时传输至数据服务器。3.2.2计量内容(1)分类能耗计量根据建筑用能类别,分类能耗数据采集指标为7项,包括:1)电量;2)水耗量;3)燃气量(天然气量或煤气量);4)集中供暖耗热量;5)集中供冷耗冷量;6)其它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燃油等;7)可再生能源用量、集中供暖空调系统重要参数、主要节能措施参数计量。(2)用电分项计量电量分项能耗包括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为必分项。各分项可根据建筑用能系统的实际情况灵活细分为一级子项和二级子项,为选分项。在本次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中,用电计量不对原有线路大规模改造,主要计量现有分支路。在典型项目中,计量机关办公区总表、机关办公区中各建筑一级子项,对重要的二级子项进行选择性计量。1)照明插座用电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的总称。照明插座用电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室外路灯和景观照明用电,共3个子项。照明和插座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灯具和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若空调系统末端用电无法单独计量,空调系统末端用电应计算在照明和插座子项中,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排风机组、风机盘管和分体式空调器等。走廊和应急照明是指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灯具,如走廊、卫生间、楼梯间等的公共照明设备。室外路灯和景观照明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用于照明的路灯、装饰用的灯具及用于室外园林景观照明的灯具。2)空调用电空调用电是指为建筑物提供空调服务设备用电的统称。空调用电包括冷源站用电、空调末端用电,共2个子项。冷源站是空调系统中制备、输配冷量的设备总称。常见的设备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循环5泵、冷却泵、冷却塔风机等。空调末端是指可单独计量的所有空调系统末端,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排风机组、风机盘管和分体式空调器等。3)动力用电动力用电是指集中提供各种动力服务设备(不包括空调采暖系统设备)用电的统称。动力用电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通风机用电,电开水器用电,共4个子项。电梯是指建筑物中所有电梯(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及其附属的机房专用空调等设备。水泵是指除空调供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水泵,包括自来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通风机是指除空调供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风机,如车库通风机,卫生间排风机等。电开水器是指开水间制备开水的电开水器。4)特殊用电特殊用电是指不属于建筑物常规功能设备用电的统称。特殊用电区域包括食堂用电、冷库用电、信息机房用电、会议礼堂用电、演播室用电、住宿区用电等。信息机房用电包括IT设备用电、空调系统用电、照明用电及其他用电。食堂用电包括电厨具用电、空调系统用电、通风系统用电、照明系统用电等。(3)用水分项计量用水分项中,对于生活给水(洗手、冲厕)、洗车及道路浇洒、食堂、绿化、采暖空调补水、集中洗浴、雨水、中水和其他用水应以楼为单位分开计量。(4)用燃气分项计量用燃气分项计量是指对食堂、锅炉、直燃机等燃气消耗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分项计量。(5)集中供暖分项计量集中供暖分项计量是指对锅炉房(热力站)的采暖用热、生活热水用热进行计量和以楼为单位进行分项计量。当集中供暖范围包含办公区以外区域,应单独计量。(6)集中供冷分项计量集中供冷分项计量是指对冷冻机房总供冷量进行计量和以楼为单位进行分项计量。当集中供冷范围包含办公区以外区域,应单独计量。对于分体空调、多联机等空调形式,对供冷量不进行计量。(7)其它能源应用量计量其他能源应用量计量包括集中热水供应量、建筑耗煤量、公务车耗汽油、柴油量等。其中集中热水供应量为自动采集计量,建筑耗煤量、公务车耗汽油、柴油量为非自动采集计量。(8)可再生能源用量、集中供暖空调系统重要参数、主要节能措施参数计量对于进行单独分项计量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包括太阳能光电、太阳能热水、浅层地热(土壤源热泵、水源热泵)、深层地热、风力发电等。其中太阳能光电计量发电量;太阳能热水计量供热量;浅层地热计量供冷量和供热量;深层地热计量取热量;风力发电计量发电量。集中供暖空调、供配电系统需计量的重要参数包括:1)当地室外温湿度;2)对于水冷式集中空调系统:计量参数包括制冷主机用能量,冷冻水流量、冷却水流量、冷冻水进出口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每台冷机效率,分集水器温度,供水压力,回水压力;3)对于使用土壤源热泵或水源热泵的空调采暖系统:计量内容包括热泵主机用能量,室内侧水流量、地源测流量、各台热泵主机效率、地源测进出口温度,室内侧进出口温度,分集水器温度,供水压力,回水压力。4)对于使用风冷冷水主机的空调采暖系统:计量内容包括主机用能量、室内侧水流量、主机效率、主机室内侧供回水温度、分集水器温度、供水压力、回水压力。5)对于VRV系统、分散式空调采暖系统,如原系统不具备可联网的控制系统,可不计量其主要工艺参数。6)对于使用自备锅炉的供暖系统:计量参数包括锅炉排烟温度、进出口温度、供水压力、回水压力、循环水泵供回水压力。67)对于使用市政供暖的供暖系统:计量内容包括二次侧供回水温度、供水压力、回水压力。如冷热源主机台数过多,处于节约成本与简化施工的考虑,可仅计量总管流量,而不需对每台设备的流量进行计量。进行单独计量的节能措施包括冰蓄冷、水蓄冷、蓄热锅炉、烟气余热回收等,需计量的参数包括:冰蓄冷、水蓄冷计量蓄冷装置供冷量;蓄热锅炉计量低谷电蓄热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计量烟气余热回收热量。8)供配电系统功率因数。3.3分类和编码规则3.3.1编码方法本指南分类和编码规则参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的实际用能特点进行了补充完善。能耗数据编码规则为细则层次代码结构,按8类细则进行编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建筑类别编码、建筑类别子项编码、建筑识别编码、分类能耗指标编码、分项能耗指标编码、分项能耗指标一级子项编码、分项能耗指标二级子项编码。编码后能耗数据由15位符号组成。若某一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则用相应位数的“0”代替。(1)行政区划代码编码第1~6位数编码为建筑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执行,编码区分到市、县(市)。原则上不再区分市辖区进行编码,由各省、市规划局统一编码。(2)建筑类别编码第7位数编码为建筑类别编码,并根据大型机关办公性质,补充食堂、宿舍、集中浴室、活动中心、交流中心等分类。建筑类别编码办公建筑A商场建筑B宾馆饭店建筑C文化教育建筑D医疗卫生建筑E体育建筑F综合建筑G其它建筑H食堂I宿舍J集中浴室K活动中心L交流中心M(3)建筑识别编码第8~10位数编码为建筑识别编码,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