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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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名词解释第1章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中央银行系统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性质、功能和作用,及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等,是经济和金融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随着金融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中央银行制度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货币发行权:是指国家根据具体条件和需要,决定主币和辅币的面值,种类,数额和发行程序的特殊权力。最后贷款人:指在商业银行发生资金困难而无法从其他银行或金融市场筹措时,向中央银行融资是最后的办法,中央银行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则是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否则便是发生困难银行的破产倒闭。发行的银行: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银行的银行:(1)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不是一般企业和个人,而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2)中央银行与其业务对象之间业务往来仍具有银行固有的办理“存,贷,汇”业务的特征;(3)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服务,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者。政府的银行:(1)中央银行根据法律授权指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负有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和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的责任;(2)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签订国际金融协定,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活动;(3)中央银行为政府代理国库,办理政府所需要的银行业务,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形式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通常不设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跨国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银行在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第2章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第3章银行行业务:是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中央银行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其分为国外资产与国内资产,国外资产主要包括中央银行持有的黄金储备、可自由兑换外汇,特别提款权持有额等。国内资产主要由中央银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对中央政府和对其他部门的债券构成。中央银行负债:是指金融机构,政府,个人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主要分为基础货币,其他存款,其他负债,中央银行的资本项目等。第4章货币发行: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经济发行: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货币发行。财政发行:是指因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货币回笼:是指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渠道通过再贴现、贷款、购买证券、收购金银和外汇等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将货币注入流通的反向组织货币的回笼。保证准备制度:是指货币发行要以政府公债、短期国库券、短期商业票据等国家信用作为发行准备。这种发行准备制度,在中央银行独立性不高的国家容易造成货币的财政发行,使货币发行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中央银行资本:主要由法定资本、留存收益、损失准备、重估储备组成。第5章再贴现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中央银行据此以贴现方式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国际储备:是指各国政府为了弥补国际收支赤字,保持汇率稳定,以及应付其他紧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所有流动资产的总称。经常性储备:即周转库存,是保证生产所必须的库存。由于物资是一批一批的间断的进货和投料,在一般情况下,进货批量大,间断期长,而投料则是批量小,间隔期短。第6章结算:是指与支付相关的货币资产的转移,即为实现商品交易,投资,消费等活动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币支付。清算:又称银行间的清算,是指通过一定的支付服务组织和支付系统,实施支付指令的发送和接收,对账与确认,收付金额的统计扎差等一系列专业程序。净额结算:支付系统将在一定时点上收到的各金融机构的转账金额总数减去发出的转账金额总数,得出净余额。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支付业务。其处理着一国绝大部分支付交易金额,对金额效率与金融稳定具有重大影响。小额支付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多笔支付业务进行扎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服务对象主要是工商企业,消费者,小经济交易参与者。实时全额结算:处理和结算实时发生的全额结算系统。第8章流量与存量:存量表示经济变量在某一时点的数量,相当于统计学的时点数的概念和会计学的余额的概念;流量则是指经济变量在一段时期发生的数量,相当于统计学的时期数概念和会计学的发生额概念。总值与净值:总值通常最为现期产值的一部分,它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消耗值(资本消费或折旧补偿)。从总值中扣除折旧,即为净值。平减指数:名义值除以实际值便可得到物价自基期以来波动的综合情况,所得的比率为平减指数。资金流量表:是以全社会资金运动为对象,核算各部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反映全社会各种资金在各部门间的流量、流向及其相互关系。是反映常住者之间以及常住者和非常住者经济交易的矩阵表式。货币的流动性分析:M1包括了流通中现金和银行活期存款,是主要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体现着现实的社会购买力。M2则除了M1以外,还包括了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准货币,这部分储蓄性质的准货币表现为潜在的或未来的社会购买力。因此,M1占M2比重的高低,体现了货币流动性的强弱。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第9章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和控制货币供给量和利率等指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中介指标:处于最终目标和操作指标之间,是中央银行再一定时期内和某种特定的经济状况下,能够以一定的精度达到的目标,主要有货币供给量和利率,在一定条件下,信贷量和汇率等也可以充当中介指标。充分就业:任何愿意工作并有能力工作的人都可以找到一个有报酬的工作,这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非借入储备: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形成的储备。借入储备: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通过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和贷款形成的储备。基础货币:是由准备金和流通中现金组成,二者均是货币创造的基础。第10章一般性政策工具:对货币供给总量或信用总量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三大政策工具,俗称三大法宝。选择性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或特殊用途的信贷而采用的信用调节工具。主要有,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劵市场信用控制和不动产信用控制回购:交易的一方(卖方),在卖出债券给另一方(买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时期以双方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相同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消费者信用控制:中央银行对消费者不动产以外的耐用消费品分期购买或贷款的管理措施。证劵市场信用控制:中央银行对有价证劵的交易,规定应支付的保证金限额,目的在于限制用借款购买有价证劵的比重。不动产信用控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的管理措施,主要的规定贷款的最高限额、贷款的最长期限和第一次付现的最低金额等。第11章货币政策的作用时滞:从需要采取某种政策,到这一政策最终发生作用,其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内部时滞:作为货币政策操作主体的中央银行制定和操作货币政策所需要的时间。外部时滞: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滞,即从新政策制定到它对经济过程发生作用所需耗费的时间,这是指作为货币政策调整对象的金融部门及企业部门对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反应过程。认识时滞:从确有实行某种政策的需要,到货币当局认识到存在这种需要所需耗费的时间。决策时滞:制定政策的时滞,即从认识到需要改变政策,到提出一种新政策所需耗费的时间。操作时滞:从调整政策工具到其对中介目标发生作用所需耗费的时间。市场时滞:从中介变量发生反应到其对目标变量产生作用所需耗费的时间。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并非仅在于其增加就业、刺激经济增长或抑制通货膨胀的效应,而主要在于其抵御经济波动的能力。第12章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集中监管体制:指把金融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统一进行监管,一般由一个金融监管机构承担监管的职责,绝大多数国家是由中央银行来承担,也有国家另设一个专门负责监管的机构。分业监管体制:是根据金融业内不同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的划分而分别进行监管的体制。资本充足性:监管当局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除最低资本要求外,一般还要求银行自有资本与资产总额、自有资本与存款总额、自有资本与负债总额以及自有资本与风险投资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市场准入: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存款保险制度:国家货币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存款者利益和金融业的稳健经营与安全,规定本国金融机构必需或自愿地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金进行投保的制度。简答题第一章中央银行职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是其自身之所以称为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中央银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是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和稳定货币币值的基本保证,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调节了金融活动和全社会货币、信用总量,促进经济增长。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这一职能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集中存款准备金。为了保证存款机构的清偿能力,同时便于中央银行调节信用规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必须向中央银行缴存一部分存款准备金,便于央行帮助商行应对客户集中提现的危机,进行再贷款或再贴现。(2)充当最后贷款人。当商业银行资金周转不足,其他同行无法提供资金帮助时,商行以其持有的票据要求中央银行予以再贴现,或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必要时还可向中央银行申请信用再贷款,从而获取所需资金。(3)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商业银行因业务关系每天需要及时结算。而各家银行都在中央银行开有存款账户,各银行间的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业务就可以通过这些账户转账和划拨,整个过程经济而简便。3、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这一职能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等几个方面。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各自的特点答:(1)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指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指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央行的权利和履行职责,特点是权利集中统一、职能完善、有较多的分支机构。(中国的中央银行)、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指央行体系有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特点是一般与联邦制的国家体制相适应,如美国、德国等。(2)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指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央行与商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与中央银行初级发展阶段和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苏联和1990年前的多数东欧国家即实行此制度。(3)准中央银行制度:指国家通常不设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央行的职能,并授予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这类准中央银行制度通常与国家或地区较小而同时又有一家或几家银行在本国一直处于垄断地位相关。(4)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指由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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