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山西贾家沟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扎实开展2013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煤矿成立安全培训工作领导组,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组长:赵俊生副组长:李二勤贺双平王连杰王志明李金平成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贺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工作目标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紧密围绕《山西贾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服务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任务,采取多种措施,针对各岗位、各工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三项岗位人员”技能素质和全员安全素质,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工作重点(一)加大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力度要认真落实《山西贾家沟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2013年素质提升目标任务。1、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15%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8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85%以上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4、煤矿特有工种5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全部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5、煤矿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职称评定和技能鉴定工作,从今年开始把人员素质达标作为煤矿生产和建设的前置条件。(二)加快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全面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确保2013年底前全部达标。(三)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按照“季季有重点、月月有任务、天天有培训、班班有学习”的总体方针,班前会学习任务具体分解如下:1、第一季度(1)组织学习山西省十五类七十六种重大隐患。(2)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十四种新重大隐患。(3)组织学习本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知识。2、第二季度(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开采、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通风安全监控部分。(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电气部分。(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煤矿救护。3、第三季度(1)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防内容。(2)组织员工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内容。(3)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机电内容。4、第四季度(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采煤内容。(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掘进内容。(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用部分内容。四、十项任务(一)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1、我矿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教育建档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煤矿“六长”参加省厅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与班组长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学历备案和工种技能鉴定四项工作,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专业院校脱产学习和各项业务培训,有条件的煤矿还要聘请名师、专家到煤矿授课、到现场指导。2、集团公司计划举办两期培训:(1)3月份邀请专业人员和厂家技术员和对各子公司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支架工、掘进机司机等关键机电岗位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培训;(2)8月份聘请煤炭高等院校教师及大煤炭集团专家,至少组织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一次,确实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二)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建设矿井要加强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队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三)足额配备足“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人员和班组长人员和班组长人员和班组长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足额配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足额配备。2、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和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特种作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1)瓦斯检查工: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机电设备地点、有人作业地点都要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至少检查一次,有瓦斯喷出或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面专人检查配备。一般每个采(盘)区,每班至少1-2人。(2)安全检查工:采掘工作面1人/班。采(盘)区巡查3-5人组成检查组检查。(3)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2人/班。(4)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综采生产3人/班,检修2人/班;高档普采生产2人/班;检修1人/班。(5)井下电气工:综采面3人/班;普采(综掘)2人/班;变电所检修1人/班。(6)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7、探放水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7)班组长最低配备标准: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六个班组进行配备,每个班组不少于3人。(8)各类岗位人员的实际配备人数应为岗位设置人数的1.25倍。(四)严格煤矿各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六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人员均应持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煤矿企业必须全员持证上岗,对于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一人多岗,人证不符,以及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第16条、17条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要加强“六长”资格证书管理,凡资格证书证载单位与实际服务煤矿不符的,均视为无效证件。(五)健全劳动用工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1、煤矿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牌板上墙,职责明确。2、煤矿负责制定本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提出用工申请,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负责职工档案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岗位考核,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上报劳动用工增减情况。3、严格执行一矿一人一档管理制度。企业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六长”复印件、主管部门批复的复工或复产文件、企业用工申请、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分配单、从业人员用工备案花名册、建档花名册等;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书、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等。个人档案要专柜存放。(六)严禁煤矿未经集团审核,擅自招用从业人员上岗1、煤矿从业人员在用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申报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凡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的,一律认定为非法用工。2、凡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开工建设。(七)煤矿用工必须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煤矿用工必须达到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百分之百”。煤矿与从业人员新签合同,必须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煤矿应在足额缴纳工伤、井下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八)煤矿井下严禁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以煤矿要强化井下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九)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危害申报工作,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十)发展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1、煤矿要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对基层职工文化团队和文体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繁荣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安全氛围,构建企业文化。2、煤矿要要积极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井下最低工资标准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煤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不得随意扣押工人工资,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和谐发展。十一、培训方面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员培训、日常培训、特殊工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培训等方面。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矿的实际,特编制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一、培训对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三、培训人员1、人参加2013年山西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班。2、人参加2013年山西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再培训班。3、总工、地质副总、地测科长、机电科长、安全科长、技术技术科长、督促落实科长、信息处理科长、探放队长、调度室主任、通风区长、采煤队长、掘进队长、共人参加2013年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培训班再培训。4、技术科长1人、地测科长1人、通风区长2人、机电区长3人、调度室主任1人、安全科长1人、掘进队长6人、采煤队长6人,共人参加2013年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培训班取证。四、培训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才能上岗。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外培制度。3、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工作,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4、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5、各科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我矿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到安全培训中心注册备案。6、各科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7、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按旷班处理,每人每天罚款100元。8、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住宿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等费用自负。9、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的,罚责任人50元。煤矿全员培训计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升全员职工的业务素质及操作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安全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矿目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特制定全员职工培训计划如下:一、培训组织机构组长:赵俊生副组长:李二勤贺双平王连杰王志明李金平二、具体培训组织实施情况1、矿长赵俊生负责培训动员大会。2、安全矿长贺双平,安检科长李永红负责培训安全管理、三违现象、入井须知等内容。3、矿长助理李金平,负责培训“一通三防”安全管理。4、机电矿长王志明,负责培训机电操作注意事项及标准化等有关知识。5、生产矿长王连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