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ZRHT-(02)二分公司经营业绩责任合同书(2010年度)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四川成都1二分公司经营业绩责任合同书甲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为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分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分公司管理职能,实现管理职能前移,以“揽干并重、双向负责、强化管理、挖潜增效、规避风险、确保上交、滚动发展”为原则,依据《分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二0一0年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规定,对分公司党政主管领导签订绩效奖励责任合同书。一、考核期考核期为壹年,即从公历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二、考核内容甲方对乙方201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指标的目标值和基本分值如下: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目标值基本分值1综合收益450万元252上交款1434万元253新签合同额20000万元204清欠已结算项目不低于欠款额度的70%;完工未结算项目不低于40%。95施工产值10000万元76安全无责任事故77质量无责任事故7注:以上以2010年生产经营计划所列项目为考核对象。2三、双方权责(一)公司权责1.协助分公司进行任务承揽和生产经营管理,为分公司的承揽、经营管理创造条件。2.有重大经营决策和任免分公司领导等权力,对分公司承揽、施工生产等进行监管的权力,并对违规违纪实施责任追究。3.依照本责任合同书和相关程序对分公司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的权力。(二)分公司权责1.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区域市场开发和项目管理职能,合法经营,独立核算。2.在公司的统一协调下,根据公司市场开发的总体布局,主抓所分管区域内的任务承揽工作。3.负责所在区域的内外关系协调,全面负责所辖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效益、信誉评价、环保、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企业风险防范、外部审计和历年清欠等管理、监控和指导服务,对所辖项目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⑴与公司机关共同进行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项目评估、施工队伍选用、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管理有效受控,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效益指标的实现。⑵负责组织项目质量创优、科技攻关工作;监督跟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组织项目责任成本核算,进行盈亏分析及考核评比工作,及时纠正偏差。⑶协助项目处理好对外关系、办理变更索赔签证补差。对项目的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结算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和审核,防止效益流失,力争实现效益最大化。⑷及时办理所属项目验交和资料归档,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催收偿还工作。⑸负责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消3除风险隐患。⑹负责抓好项目自身建设,积极开展项目党群工作、项目文化建设和现场文明施工。4.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交各项费用。5.有人才培养和输送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分公司机关的中层以下人员有任免权,对分公司的副职和项目班子成员的任免有建议权;对所辖项目有资源(人力、物资设备、资金)调配权。6.分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损害企业和国有资产利益的活动,接受公司的业绩考核。7.各分公司一律实行以党政主管为主承包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和义务,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重要责任和义务。四、考核与奖惩(一)考核组织绩效考核由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负责实施。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刘树山王占宇副组长:孙庆军殷红旗陆江明组员: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开发部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社会事业部工会工作部法律事务部绩效考核办公室:经济管理部。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二)考核申报乙方应于考核期结束决算出来后,根据本责任书及甲方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及文件,向甲方上报指标完成情况,甲方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确认。(三)绩效基准奖考核1.绩效基准奖标准:分公司党政主管领导每人为10万元/年。42.绩效基准奖考核:根据本责任合同书基本分值和指标完成率的乘积计算得分。当绩效考核得60分以下时,分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不享受绩效基准奖;当绩效考核得60分(含)至70分时,按得分比例与绩效基准奖乘积的70%计发;当绩效考核得70分(含)以上至100分时(含100分),按得分比例与绩效基准奖的乘积计发,即为分公司党政主管领导实得绩效奖。⑴各项基本指标考核各项指标均以本责任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值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①综合收益:实际综合收益完成率=━━━━━━━━━×100%目标综合收益②上交款:实际上交款完成率=━━━━━━━━━×100%目标上交款③新签合同额:实际新签合同额完成率=━━━━━━━━━×100%目标合同额④施工产值:实际完成产值完成率=━━━━━━━━━×100%年度目标产值⑤安全: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得基本分。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时,每重伤1人扣1分,每死亡1人扣5分,至扣完权重分为止;发生其它如火灾、交通、铁路行车、锅炉压力容器、危爆物品等一般事故时,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扣3分,至扣完权重分为止;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分。⑥质量:无任何质量责任事故得基本分。发生一般质量责任事故时,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扣3分,至扣完权重5分为止;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铁路工程特指:铁路工程大事故及以上等级)的不得分。⑵其他约束指标①业主投诉:每发生一次业主合理投诉事件的,扣2分,每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如启动保函或上黑名单的扣40分,被媒体通报批评等的扣20分。②规定费用:按照当年完成规定费用的百分比兑现绩效基准奖。③当年工资:在兑现时必须及时发放完毕,对未及时发放的,按工资发放百分比兑现绩效基准奖。④按照当年完成上交款的比例(100%及以下的)兑现绩效基准奖,当上交款低于70%时,不予奖励。⑤对于没实现综合收益指标的,将按照当年业主批复的有效变更索赔额(业主主动变更的除外)完成百分比兑现绩效基准奖。⑥没完成清欠指标的,将按照当年完成清欠百分比兑现绩效奖。⑦在考核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不予奖励外,应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以上扣减按照累进扣减比例计算。(四)单项指标超额完成奖励1.超额完成单项考核指标为综合收益、上交款、新签合同额、施工产值四项。超额完成该四项计划指标除享受绩效基准薪外,并按以下标准对分公司班子成员进行奖励:⑴综合收益:每超额完成100万元奖励3万元。⑵上交款:每超额上交100万元奖励3万元。且超交部分不抵下一年度上交款。⑶新签合同额:每超额完成1亿元奖励10万元(该奖励6额不超过其收益额的30%)。承揽的项目经评估后为亏损项目的除扣除所得奖励外,加倍扣除亏损项目所占的承揽指标。⑷施工产值:每超额完成5000万元奖励1万元。⑸超额完成不足以上额度的均按线性比例关系计算。2.获得超额奖励总额,由分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分配给分公司有关人员。(五)公司副职领导兼分公司主管的,按照本办法兑现考核。分公司副职兼项目部党政主管的,按项目兑现考核;分公司副职兼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的,按照分公司和项目部二者就高原则兑现考核。(六)考核兑现方式1.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月基本工资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办法》规定的标准随月发放,绩效奖励在年度终结考核后发放。2.分公司党政主管领导绩效奖当年考核为奖励时,经年度考核后由公司兑现80%,其余20%待离任审计后兑现。任职期满或离任时,经考核审计,如出现以前年度考核指标虚假,需从预留的20%绩效奖部分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当事人补交。3.公司负责分公司党政主管领导绩效考核。分公司班子成员及其他人员的奖励,由各单位自行实施兑现,且副职每人的奖励,按照主管绩效奖的60%计发(须报公司有关部门核备)。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责任合同书生效后即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二)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对乙方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本责任书的相关内容。(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生变更,本责任合同书规定与之相抵触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双方确定的考核指标明显不适用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变更本责任合同书与之有关的条款,但责任合同书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变更不影响本责任合同书其他条款的效力。7(四)考核期满,责任合同书履行完毕,本责任书自行终止。六、生效(一)本责任合同书经甲乙双方人员签字后生效。(二)考核期内,乙方人员发生变动,不影响责任合同书效力,本责任合同书对乙方变动人员的后继者也具有约束力。七、附则(一)本责任合同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需重大调整则双方将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责任合同书附件。该附件作为本责任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二)责任合同书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乙方: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经理:书记:2010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