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摘要]通过对中澳双方的农产品贸易现状的统计分析,并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具体分析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研究结果表明中澳农产品在主要出口市场上的竞争性不强,农产品双边贸易的互补性较强,但中国在双边贸易中的逆差状况很难逆转。应进一步加强双边农业贸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解决争端协调机制,充分发掘两国贸易的应有潜力。[关键词]农产品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一、中澳两国间农产品贸易概况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均占据一定地位,分别处在第五和第六位。2009年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234.49亿美元,其中对中国出口26.78亿美元,占出口额的11.4%,是1994年的2.6倍。中国农产品对澳出口额不大,2008年出口额为5.92亿美元,2009年同比略微下滑,为5.74亿美元,主要为谷物、蔬菜、动物饲料等产品,两年间对澳出口农产品均占中国农产品总出口总额的1.4%,可见澳大利亚不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从两国贸易总量看,中国处于绝对逆差地位。2009年中澳贸易逆差达21亿美元,为1994年的3.56倍。(一)中澳两国间农产品贸易的结构特征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品种较集中,主要为043类(未加工玉米)、112类(含酒精饮料)、211类(未加工兽皮)、263类(棉花)、268类(羊毛、其他动物毛)、411类(动物油、脂),这6类农产品占据了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农产品总额的近80%(见表1)。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的羊毛、其他动物毛产品一直牢牢占据了澳对我国出口农产品总额的近一半,但贸易额存在下降趋势。截至2009年贸易份额为45.41%,贸易额近11亿美元,占澳对华出口产品的第一位,其他产品份额则均较小。除了2009年外,未加工兽皮总体呈上升态势,贸易额不断上升。未加工兽皮的份额由2003年的9.2%上升至2009年的12.78%;含酒精饮料则从2003年的0.32%上升至2009年的4.35%。棉花、未加工玉米则近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动物油、脂占据的份额相对稳定,近7年平均达到5%左右。41305.3312.78141.085.90132.575.54120.115.02103.954.35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数据库统计数据计算而得。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品种比较分散,主要出口054类(蔬菜)、056类(加工、罐装蔬菜)、058类(水果蜜饯、精制水果)、059类(水果汁、蔬菜汁)、062类(糖果)等农产品,这5种农产品占出口农产品的份额较平均,但5种产品的总体份额占据了中国对澳出口农产品的近一半(见表2)。蔬菜、水果蜜饯、精制水果、糖果占据的出口的份额在不断的上升,其中蔬菜从2003年的6.1%上升到2009年的9.25%;水果蜜饯、精制水果从2003年的4.41%上升到2009年的7.34%;糖果从2003年的7.59%上升到2009年的9.65%。加工、罐装蔬菜近些年则比较稳定,保持了9%的出口份额;可能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水果汁、蔬菜汁出口在2009年下滑较大。(二)中澳双方农产品贸易增长率情况自2003年以来,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贸易额变化幅度很大,如表3所示,2009年主要农产品下降均在10%以上,其中未加工玉米的下滑幅度最大,达到了53.73%,仅有棉花的贸易额呈正增长率。而在贸易额向上波动的年份中,未加工玉米在2008年比2007年增长了369.53%;棉花在2004年增长了249.19%,增幅非常大。总体上澳大利亚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保持着增长的态势,并且有继续扩大贸易规模的潜力。中国对澳大利亚的出口自2003年以来一直保持增长态势,2008年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2009年农产品出口出现下滑,大部分农产品贸易额也随之减少,其中水果汁、蔬菜汁贸易额在2009年较2008年下滑了41.97%,而加工、罐装蔬菜、糖果的贸易额仍在继续增长,但增长率不高。总的来看,双方之间的贸易额增长势头迅猛,但不稳定,而贸易发展潜力巨大,尚需彼此加强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掘双方的贸易潜力。刘宏罗峦: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二、中澳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实证分析(一)分析指标的选择1.产业内贸易指数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trade,iit)指数是衡量贸易伙伴之间贸易结构的重要指标。产业内贸易通常用格鲁贝尔-劳埃德(grubelandloyd,1975)指数来反映,该指数用比率的形式反映进出口是否平衡。计算公式如下:iit=1-|xij-mij|xij+mij(1)(1)式中,iitij表示国家i和国家j在某个产业(或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xij表示国j向国家i某个产品的出口;mij表示国家j从国家i某个产品的进口。该指数的取值范围是0-1之间,当该指数为0时,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均为产业间贸易;当该指数为1时,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内贸易。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rca)指数是把一个国家农产品出口放在世界总的商品贸易的框架下,来考察农业部门的出口潜力。显性比较优势的概念是巴拉萨(balassa,1965)提出来的,它表示的是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出口所占比例相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出口所占比例的大小。国家j生产的s部门(或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方法是:rcasj=xsj/xjtxsw/xwt(2)(2)式中,xsj和xsw分别是国家j生产的s产品和世界(w)的s产品在一定时期t的出口量,xjt和xwt分别表示国家j和世界(w)在时期t的总出口量。rca的取值范围为(0,+∞)。日本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rca≥2.5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极强;1.25≤rca≤2.5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较强;0.8≤rca≤1.25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一般;rca≤0.8表示产业出口竞争力较弱。表5显示了中国与澳大利亚部分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变化。(二)测算结果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该数据库按照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和协调编码制度(hs)两种商品分类的方法提供了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产品和流向的贸易统计数据。本文的农产品数据应用wto对农产品的定义,采用sitcrev.3分类中第0、1、2、4章中的所有商品减去第2章的第27、28类商品。得出的结果如表5、表6。因篇幅所限,仅列出了中澳双方主要农产品的指数数值。(三)结果分析与解释1.中国与澳大利亚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近7年来产业内贸易指数均小于0.5,但农产品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有增大的趋势。2003年时,产业内贸易指数小于0.5的仅有2种农产品,占所有农产品的4%,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0.5的农产品种类逐渐增加,近几年来保持在8种左右,2009年有8种农产品的iit指数大于0.5,但也仅仅占了16%。双方贸易额占前5的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几乎都小于0.5,仅有056类在2004—2008年间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0.5,到2009年又转为0.17,这说明两国间贸易互补性较强。比较优势贸易指数(rca)商品类别澳大利亚中国2.中国与澳大利亚显示性比较优势分析澳大利亚与中国之间存在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很少,其中澳方出口到中国的农产品仅有5种具有强势竞争力,但总体相对中国具有很大的比较优势。而近7年来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农产品中没有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64%的对澳出口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均小于0.01,不具备竞争优势。从分类农产品角度看,澳大利亚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043类、211类、263类、268类、411类,其中043类的指数在不断变小,表明澳方该产品的竞争优势在逐渐变弱;211类和411类指数较稳定,澳方保持了该产品的竞争优势;268类产品则是澳方竞争优势最大的产品,2003年到2009年指数平均达到了20,远远高于其他产品;而263类则很不稳定,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rca指数非常小具体表现为出口贸易额小,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这同前文所述的情况基本相同。澳大利亚的农产品相对于中国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具体表现为中澳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持续逆差,短期内这种状况不会改变。3.资源禀赋的差异是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强的主要原因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且农业相对落后的国家,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7公顷,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而中国农村目前大约有4亿~5亿劳动力,城市流动人口近2亿,劳动力资源的丰裕和劳动力的低成本相互关联,直接影响了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蔬菜、加工及罐装蔬菜、水果蜜饯、精制水果、水果汁、蔬菜汁、糖果主要农产品都为未加工和初加工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附加值很低。澳大利亚是一个以农牧业、采矿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人口80万,人均农牧业用地大约为27公顷,人均耕地面积近3公顷。澳大利亚人均耕地面积大使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具有极强的优势,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则缺乏优势。澳大利亚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未加工玉米、含酒精饮料、未加工兽皮、棉花、羊毛、其他动物毛、动物油、脂,5类产品均属于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三、结论及相关建议(一)中澳双边贸易互补性强,竞争性弱,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中澳双方各自出口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中国在某些具有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生产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如水果、蔬菜等,应该充分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加强沿海一些主要出口省份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将精力主要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上,扶持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争取优势农产品的大量出口。农业科研机构应加强对出口优势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引进及推广工作,实现产品的进一步多样化与差异化。(二)中澳之间农产品贸易潜力巨大,应加强双边农业贸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虽然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易受外部环境影响,但发展潜力巨大。中国和澳大利亚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法规等之间的差异还很大,随着贸易规模的逐年扩大,双方优势农产品在对方市场的渗透,对两国相关企业及农民都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容易产生贸易争端,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协商和交流,拓宽农业合作层次,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解决争端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贸易合作,以利于友好解决贸易争端。澳大利亚在农业领域的许多方面均具有成熟的经验,通过与澳大利亚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学习其相关经验,充分发掘两国间贸易应有的潜力。(三)中澳之间的贸易逆差短期内不可逆转随着中澳双边贸易量的增加,贸易逆差短期内不可逆转,要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关键还是要提高自身农产品的质量,可以通过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完善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通过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逐步化解技术性贸易壁垒,减少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给生产企业及农民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无论对于我国还是澳方都是有利的。在农产品进口方面,对受澳方农产品冲击较大的(譬如羊毛、动物毛)我国主产区的农牧民,应对其受损部分提供补贴;在农产品出口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保险制度,并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出口风险防范机制,从而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参考文献][1]何立春,杨莲娜.构建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j].新疆农垦经济,2010(2):38-44.[2]凌振春.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6(11):66-72.[3]何立春,杨莲娜.解析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流量[j].国际经贸探索,2010(1):63-68.[4]何好俊,祝树金.中澳产业国际竞争力与贸易互补性分析[j].国际贸易,2008(12):19-23.[5]司伟,周章跃.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动态和展望[j].中国农村经济,2007(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