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工作报告(全文)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任务,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创造性地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号召全党学习贯彻党章,作出关于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作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决策,会同有关部门对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及地方各级党委集中换届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高度一致。——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权力观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活动,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逐步完善。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问题,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严禁领导干部谋取预期不正当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借委托他人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注意把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纳入治理内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同时,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整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推进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案件。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官商勾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全国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677924件,结案679846件(包括十六大前未办结案件),给予党纪处分518484人。查处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开通举报网站。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不断增强有效突破案件的能力。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改进办案措施,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利。为一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修订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建立巡视机构,加强巡视工作。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各省(区、市)党委对所辖市(地)进行巡视,并将巡视范围延伸到部分县(市、区)。通过巡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了一大批廉洁勤政的好干部,也发现了一些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基本完成,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得到加强。进一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逐步推进。——深入开展治本抓源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实施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推进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改革工作。一些地方和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方式,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全面履行纪检与监察两项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围绕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开展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等专项治理工作。颁布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签署并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探索与有关国家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等工作机制。从总体上看,五年来纪律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员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极少数高中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念动摇,思想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得不够好。反腐倡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纪律检查机关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二、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蚀的新途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五年来,在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中,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和江泽民反腐倡廉思想,坚决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必须坚持党在长期反腐倡廉实践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注重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反腐倡廉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始终放在全局中谋划和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既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风政风建设的核心问题。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端正党风政风,必须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在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始终关注民生,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和充实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必须坚持纠防结合,常抓不懈,既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蔓延成风,又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坚持这个方针,就是要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查办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推进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必须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相适应,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必须寓于改革发展各个方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逐步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