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专题讲座第页专题二WTO概述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二、中国入世的历程三、中国入世后的权利与义务四、入世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五、入世以来的宏观经济表现六、入世后宏观经济管理的影响七、入世后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八、入世对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影响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一)世贸组织成员的来源1、原始成员根据《建立世贸组织协定》,世贸组织创始成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在1995年1月1日《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生效之日前,已经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并在《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生效后两年内接受该协定及其多边贸易协定。第二,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做出关税减让和承诺,有关关税减让和承诺表已分别附在《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最不发达国家成为世贸组织创始成员,也须具备相同的基本条件,但只需做出与其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相符的关税减让和承诺。2、加入成员世贸组织对任何申请加入的国家货单独关税区均可申请加入世贸组织。(二)世贸组织的加入1、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提出申请与受理。第二阶段: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第三阶段: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第四阶段:表决和生效。2、影响加入过程的因素第一、经济体制因素。第二、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第三、申请者谈判成员的谈判水平。(三)世贸组织成员退出任何成员都可以退出世贸组织。在世贸组织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通知之日的6个月期满后,退出生效。退出应同时适用于《建立世贸组织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退出以后,与其他世贸组织的经贸关系从多边回到双边,不再享受世贸组织成员的权利,同时也解除了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二、中国入世的历程第一阶段:从80年代初到1986年7月,主要是酝酿和准备“复关”事宜。第二阶段:从1987年2月到1992年10月,主要是审议中国经贸体制。第三阶段:从1992年10月到2001年9月,“复关”/“入世”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第四阶段:从2001年9月道2001年11月,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议和批准。WTO专题讲座第页三、中国入世后的权利与义务(一)基本权利1、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包括:全面参与世贸组织各理事会和委员会的所有正式和非正式会议;全面参与贸易政策审议敦促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履行多边义务;在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对中国国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时,可以在多边框架体制下进行双边磋商,增加解决问题的渠道;充分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双边贸易争端;全面参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对于现在或将来与中国有重要贸易关系的申请加入方,将要求与其进行双边谈判。2、享受非歧视待遇3、享受发展中国家权利。包括:中国经过谈判,获得了对农业提供占农业生产总值8.5%“黄箱补贴”的权利,补贴的基期采用相关年份,而不是固定年份,使中国今后的农业国内支持有继续增长的空间;在涉及到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等问题时,享有协定规定的发展中国家待遇,包括在保障措施方面享受10年保障措施使用期、在补贴方面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微量允许标准(即在该标准下其他成员得对我国采取反补贴措施);在争端解决中,有权要求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供法律援助;在采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采用国际标准方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拥有一定的灵活性等。4、获得市场开放和法规修改的过渡期。例如:在放开贸易权的问题上,享有3年的过渡期;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年至6年内逐步实施;在纠正一些与国民待遇不相符的措施方面,包括针对进口药品、酒类和化学晶等的规定,将保留1年的过渡期,以修改相关法规;对于进口香烟实施特殊许可证方面,我国将有2年的过渡期修改相关法规,以实行国民待遇。5、保留国营贸易体制。经过谈判,中国保留了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原油、成品油、化肥和烟草等8种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的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即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少数公司专营)。保留了对茶、大米、玉米、大豆、钨及钨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丝、棉花等的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权利。同时,参照中国目前实际进出口情况,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出口的比例作了规定。6、对国内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其中包括:地方预算提供给某些亏损国有企业的补贴;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上海浦东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用于扶贫的财政补贴;技术革新和研发基金;用于水利和防洪项目的基础设施基金;出口产品的关税和国内税退税;进口税减免;对特殊产业部门提供的低价投入物;对某些林业企业的补贴;高科技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对废物利用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贫困地区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技术转让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受灾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等补贴项目。7、维持国家定价。保留了对重要产品及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权利。其中包括:对烟草、,食盐、药品等产品、民用煤气、自来水、电力、热力、灌溉用水等公用事业以及邮电、旅游景点门票、教育等服务保留政府定价的权利;对粮食、植物油、成品油、化肥、蚕茧、棉花等产品和运输、专业服务、服务代理、银行结算、清算和传输、住宅销售和租用、医疗服务等服务保留政府指导价的权利;在向世贸组织秘书处作出通报后,可增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产品和服务。8、保留征收出口税的权利。保留对鳗鱼苗、铅、锌、锑、锰铁、铬铁、铜、镍等共84个税号的资源性产品征收出口税的权利。9、保留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法定检验的权利10、有条件、有步骤地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并进行管理和审批。(二)基本义务1、遵守非歧视原则2、贸易政策统一实施3、确保贸易政策透明度4、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审议的机会5、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6、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7、不再实行出口补贴8、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9、以折中方式处理反倾销反补贴条款可比价格10、接受特殊保障条款11、接受过渡性审议WTO专题讲座第页四、入世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一)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二)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三)有利于扩大出口(四)有利于引进外资,促进高新技术发展(五)有利于扩大国内就业(六)有利于政府加强服务意识和调控职能五、入世以来的宏观经济表现(一)经济增长(二)就业(三)投资和消费(四)对外贸易(五)外商投资(六)对外经济合作六、入世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影响WTO不仅是一个贸易组织,而且是一组贸易规则和机制的集合。这些规则和机制是用来规范和约束成员国的政府行为。WTO规则作为一部庞大的法典,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主要内容同我国现行的宏观经济管理的理念、制度、方式、手段等有着很大差异。因此,加入WTO将对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一)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能力的影响入世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主要取决于国内的经济因素,而入世后国外因素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加大和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将对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构成重大影响,从而对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入世使国内外市场逐渐融为一体,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结成有机的整体。加入WTO要求我们必须开放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周期性波动,甚至某一国家国内经济的波动都可能传导到国际市场上来,从而对我国国内经济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如何既能尽快融入国际市场,适应国际市场惯例,同时又能应对国际市场周期性波动的传导效应,加强市场风险的防范,这将对我国政府宏观管理能力构成一个严峻的挑战。其次,入世要求我国逐步实行贸易、投资自由化,外国货币、服务的进入可能会造成我国相关产业的严重损害或有损害威胁。因此,我国政府有义务充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和作用,援用WTO协议中的有关例外规定和保障措施,通过立法或采取其他措施,适度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和某些关键行业,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我国经济的稳定与安全。再次,入世使中国的货物和服务将面临较好外贸环境,我国可以获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市场带来的利益。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入世的良好机遇开拓国际市场,要求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国内外市场的变化,提供政策性指导,改变过去计划经济重指示、重命令的工作作风;针对国外对我国企业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起诉,政府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应提高对此的重视,提供企业应诉需要的相关信息与资料,从而帮助企业在应诉中获胜。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建立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把政府管理能力作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成功地避免了经济滑坡,从而使政府管理能力这一项指标由1997年位居全球第l4位猛升到1998年的第5位,足见世界专业管理机构对中国政府管理能力的极大肯定。但是,我国还存在许多不足,还要按照国际惯例与世贸组织规则继续改革和完善贸易、投资、财税、金融、流通、分配、政府采购等制度,从而提高我国政府管理能力。(二)对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影响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宏观经济决策的首要内容。所谓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指一定时期内国家政府对一定范围内经济总体进行管理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但是,不同国家由于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和具体国情不同,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也会有所不同。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通常是:促进经济增长、满足充分就业、控制通货膨胀和平衡国际收支。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与此不尽一致。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相比,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既多元又复杂。WTO专题讲座第页首先,我国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特性决定了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不可能完全局限于上述几个方面,目标要广泛得多。例如公平分配与社会稳定、公共福利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都是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次,我国正处在改革和体制重建过程中,因而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难免表现出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相左的取向。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在一定意义上是矛盾抉择。例如在满足就业方面,一方面要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就业目标,政府要创造新的就业条件,拓宽就业渠道,保证适度就业;另一方面,政府又要加大企业改革的力度,推动企业加快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由此可见,加入WTO以后,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目标面临重大修正。(三)对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影响加入WTO,要求宏观经济管理主体提高运作效率。这是因为:(1)“入世后市场竞争的加剧,将有利于政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入世要求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切实增强效率观念,及时掌握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各国各种市场需求、供给、价格及竞争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内经贸政策、相关措施迅速做出科学决策。也就是说,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自身要适应WTO的规则,跟上其变化节奏,在外国货物、服务的进入可能会造成我国相关产业的严重损害或有损害威胁的情况下,职能部门应迅速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根据WTO的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的原则,做出保护某些受冲击的产业的决策。在国内市场受到外来的强烈冲击而招致损失和严重开工不足、工人失业、利润率大幅度下降或亏损等情况下,政府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实施临时性进1:3限制。面对国际市场的瞬息万变,政府职能部门将不得不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应变能力;否则,将导致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2)加入WTO后,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加,各级政府,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工作效率,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府的自身形象,因为WTO规则中的许多条款本身就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期限的要求,WTO许多规则的应用本身就注重时效性。效率低下,遇事久拖不决,不仅会丧失机遇,导致经济利益的损失,而且甚至还会引起国际贸易纠纷,形成国家间的磨擦。由此,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应提高运作效率。(四)对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影响入世前,我国的政府直接掌握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政府过多地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