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八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1-教学内容: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功,关键在于你是否已经作好了准备,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所以,重视你自己,如果机会出现,你能否把握?你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机会仍然没有出现,那么不要叹气,机会的花朵肯定已经在远方盛开。——阿尔伯特·哈伯德链接案例:一百多年前,曾经有个叫威廉﹒布朗号的船队,在航海中撞到了纽芬兰附近的冰山上,船队开始下沉。一部分船和船员很快得救,而一条载有1名大副、7名海员和33名乘客的船因严重超载和大雨的袭击,被困在汹涌的海浪中。大副命令大部分男人跳海,他们不从。一位名叫霍姆斯的海员,把那些男子扔下了大海。其余人最终得救。后来霍姆斯被指控犯有凶杀罪,在审判过程中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一种认为,霍姆斯的行为是罪恶的凶杀;另一种认为,这是勇敢的犯罪,是善行。思考:作为一名海员,霍姆斯的职责就是要保护每一位船员的生命安全,你认为他的行为是道德的吗?合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职业生活中的相关问题。专题八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一、职业道德与法律每一种职业都要形成相应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这就要求从业人员要有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法律,以保证社会成员的利益并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职业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本职业范围内的法律规范的。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公务员: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技术人员:质量第一,精益求精。商业服务员:顾客至上,公平交易。医务人员:防病治病,救死扶伤教师: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科技工作者:献身科学、造福人类财会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安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文艺工作者:传播真与善,塑造美的化身涉外人员:维护祖国尊严、坚持友好互惠。专题八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2-(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案例]:马班邮路上的忠诚使者“王顺友——二十年如一日跋涉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群山深处的一名普通的乡邮递员、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位于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结合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幅员1.32万平方公里,人口12万多,县内相对海拔高差4000米。29个乡镇中,除县城外都不通座机电话,多数乡镇不通公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绵延着总长3500多公里的15条依靠骡马驮运邮包的小道--马班邮路,这些马班邮路就是木里县的“信息生命线”。在这15条邮路上,常年跋涉着王顺友和他的同事们。当我把信、包裹送到老百姓手里,把文件、报纸送到乡政府时,看到他们高兴的笑容,我就觉得自己很值得。”王顺友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需要许多这样的爱岗敬业的人来支持,否则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二)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案例]:一定要洗七遍一个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课余为日本餐馆洗盘子以赚取学费。日本的餐饮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餐馆的盘子必须用水冲洗七遍。洗盘子的工作是按件计酬的,这位留学生计上心头,洗盘子时少洗一两遍。果然,劳动效益便大大提高,工钱自然也迅速增加。一起洗盘子的日本学生向他请教技巧。他毫不隐讳,说:“你看,洗了七遍的盘子和洗了五遍的盘子有什么区别?少洗一两次嘛。”日本学生诺诺,却与他渐渐疏远了。餐馆老板偶尔抽查盘子的清洗情况。一次抽查中,老板用专用的试纸测出盘子的清洗程度不够,并责问我们这位留学生时,他振振有词:“洗五遍和洗七遍不是一样保持盘子的清洁吗?”老板只是淡淡地说:“你是一个不诚实得失人,请你离开。”为了生计,他又到其他餐馆应聘洗盘子,再也没有老板用他。他屡屡碰壁,不仅如此,他的房东要他退房,原因是他的名声对其他住户(多半是留学生)的工作产生不良影响。他就读的学校也找他谈话要他转学,因为怕他影响了学校的生源……万般无奈,他只好收拾行囊,搬到另一所城市,一切从头开始。他痛心疾首地告诫同伴和将要去日本的留学生:“在日本洗盘子,一定要洗七遍呀!”“这就是规则!”[案例]:有一名我们在德国的留学生,毕业时成绩优异,却在求职时处处碰壁,连一家很小的公司都拒绝他的求职请求。最后一家公司的德国老板给留学生看了一份记录,记录他在乘公共汽车曾经被抓住过3次逃票(德国逃票被抓住的几率是万分之三)。温馨提示:一个人,连两次水洗盘子的那点可怜的懒惰都要贪,那还能指望他为公司尽力?在三毛两角的蝇头小利上都靠不住,你还能在别的事情上信赖他吗?”专题八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3-观点:职业关系和职业交往活动,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一旦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仅正常的职业关系遭到破坏,利益遭受损失,破坏社会公正,而且会损害个人或团体的形象,从而导致个人和社会的双输结局。(三)办事公道职业的划分不是为了某一特殊的利益集团和个人创造谋取私利的机会,而是为了公平地满足人们的需要。所以,以公道之心办事就必然成为职业活动必须遵守的道德要求。[案例]:《法制日报》2007年9月9日报道,山西运城畜牧局原副局长张斌因指使他人杀害情敌和情妇的哥哥,近日在运城市中院受审,通过公开的审判,人们注意到了有关张斌“官德”的问题。原来,张斌在多年的从政生涯中,经常和街头混混为伍,自称“白道黑道都有人”的这位局长大人处事张扬,骄横跋扈。作为一名副县级干部,张斌曾在主政一方的时候就和辖区内的持刀“混混”很熟悉,他对这些人出手阔绰,由于有政治势力做依靠,这些“混混”对张唯命是从。正是在权、钱和黑势力三方面的支撑下,张斌开始得意忘形。显然,张斌的“官德”至少存在如下严重问题:作风不正、是非不分、目无法纪、信奉暴力,如果以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来衡量,这些问题的任何一个方面都足以构成将他清除出干部队伍的理由。讨论:为官者若办事不公道,对国家与社会的影响如何?[案例]: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气吞山河的事迹,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法官黄学军,平凡得像一棵小草。然而,正是这棵“小草”,却有着不平凡的感染力。审理2000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重审,无一错案。新类型案件审理,她明法析理,让法律的价值凸现;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她领悟法的精髓和实质,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对弱势群体保护,她用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让法律成为和谐社会的基石。黄学军的不平凡,来自她对人民、对法律的一腔真情。这种真情,让她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发生矛盾时,用活“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帮助当事人找回利益的平衡点和对法律的信任。一槌千钧,法在人心。作为法官,审判是天职,完全可以对事实明了、证据确凿的案件一判了事。黄学军没有这样做。在她看来,案结不等于事了,如果老百姓气不顺、理不明,简单的判决,很可能酿成新的矛盾。注重调解,虽然法官累一点,麻烦一点,但解决好一个纠纷,就会减少一分矛盾,增添一分和谐。在她看来,这种累,这种麻烦,值!这种真情,让她面对困难群体时,能与他们手相牵,心相连。“法官不要随便打断当事人说话”、“老百姓打一次官司不容易,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看到当事人的笑脸,就是我最高兴的时候”……这样的行动,这样的话语,是真情的自然流露。“女包公”、“娘家人”、“女菩萨”……老百姓用他们朴素的感情,表达了一个真理:你给了老百姓多少情,老百姓就会还你多少爱真情护正义,公正促和谐。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正是因为有无数像黄学军这样的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用真情、智慧和奉献,守护公平,匡扶正义,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美满。”(四)服务群众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核心是为人民服务,职业场所是体现这一核心要求的主要场所,因此职业道德的一个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案例]:陈淳先进事迹报告会:做受群众欢迎的好公仆专题八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4-他不是信访干部,却先后接待上访群众数百批次、几千人次;他是“官”却不像官,老百姓有难事,24小时可打他的电话;面对上访百姓,他挺胸承诺“你们就盯着我,我一定帮你们解决到底”……陈淳,吉林省吉林市市委副秘书长,用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人民群众心里刻画了一个忠诚坦荡的干部、赤心为民的公仆和情操高尚的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2007年9月14日,人民大会堂,陈淳先进事迹报告会热烈举行。700多名来自首都各界的干部群众代表,在感动与共鸣中,感受着陈淳的风格与品格。历时三年,接待200多次上访,为570多户居民解决回迁安置问题,圆了安居之梦,陈淳为民办事的真心与诚意,让刘树义这位吉林市船营区桃源新村小区的居民,又一次饱含热泪,情不能已,“我们老百姓都这么讲,房子是天大的事,房子要是没了就跟天塌了一样,是陈淳秘书长为我们撑起了这片天。今天,我就代表桃源新村小区1500多名居民,给陈淳秘书长,也给党和政府鞠个躬,来表达我们老百姓最高的谢意!接待来访有热心,听取意见有耐心,解决问题有真心,改正错误有决心,陈淳用他的“四心”,温暖和感化了无数人的心。对此,国家测绘局信访干部易树柏深有感触,“陈淳的先进事迹非常感人,它告诉我们,面对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要用‘四心’来为人民群众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果我们党的每一位领导同志都能象陈淳那样,中国无疑会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君子之德如风,小人之德草。风过草伏。领导干部若能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则中国普通公民的职业道德无疑会大大提高许多。(五)奉献社会奉献社会,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这些都体现了奉献社会的精神。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与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劳动法》、《公务员法》、《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律从公民的义务与权利,规定了各个职业中从业者及其用人单位应遵循的法律规范。我们主要介绍一下《劳动法》。(一)、《劳动法》《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有: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案例]:专题八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5-东莞市人民法院横沥法庭日前开庭审理了一宗因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国庆休假日工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员工获得了按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的法定休假日工作工资报酬,以及按工资200%支付的周六工作工资报酬。2003年6月底,姜某受聘担任东莞某电机厂的生产部厂长,该电机厂是一家香港公司设在横沥镇的“三来一补”型企业,姜某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人民币6000元。去年国庆节期间,姜某根据厂方的要求继续上班,并没有休假。再加上平时工作繁忙,姜某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8小时以上。2003年11月28日,厂方以姜某在工厂管理、技术方面不能达到要求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姜某在领取工资后发现,厂方在试用期间根本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休假日薪酬。于是,姜某在去年底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申诉,请求厂方支付自己在法定假日以及周六工作的应得薪酬9000多元。但仲裁庭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姜某的请求,之后姜某又将厂方告上了法院。东莞市人民法院横沥法庭法官审理后认为,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是我国的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休假,否则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计算工资报酬补偿。另外,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工作应视为加班加点,并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