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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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本专题教学目的:通过本专题授课,使学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识到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部分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的,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部分进步和发展了,才能促使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各个部分的发展又不能脱离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总的布局和要求。本专题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意义3.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意义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教学难点:1.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和谐”的科学内涵本专题授课学时:16学时本专题教学基本内容:一、“四位一体”的提出及其辩证关系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及重大意义四、文化的含义及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大意义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讲授内容:一、“四位一体”的提出及其辩证关系(一)提出过程:1.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文件中使用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2.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十六大的精神,第一次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至此,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四位一体”。3.在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这里,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把我国的发展目标概括为“四个建设”,是对“四位一体”发展目标的进一步提炼,进一步完整揭示了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要求。4.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建议中,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来表述。(二)“四位一体”的辨证关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四位一体”的目标,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缺一不可,不能偏废。首先,经济建设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是其他方面发展的物质保障。其次,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没有政治建设,就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没有一个以健全法制为保障的发展环境,其他三方面的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第三,文化建设,就是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最后,社会建设,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为其他三个方面的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其他三个方面建设的顺利推进起到了良好的润滑作用。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一)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命题的最根本的依据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是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为了摆脱不发达状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表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是发展生产力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确立这一基本制度的重要依据。实践表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在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以后,由于仍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很可能仍要继续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因为我们现在还很难设想在单一公有制的情况下能够发展市场经济,同时也没有充分根据断言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将会使一切私有制经济在看得见的未来一定消亡。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国民经济中已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江泽民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应包括两个统一,即质与量的统一、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统一。以公有制为主体,表现在数量上,即“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表现在质量上,即“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是基础产业、能源动力、基础材料工业以及金融业、公用事业、军事工业等。现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基础产业、能源动力、基础材料工业以及金融业、公用事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其中航空、邮电、铁路、石油、电力等行业,国有企业占90%以上。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于控制力。控制力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对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控制力;第二,对特殊重要的产业及其企业的控制力;第三,对经济制度发展趋势的控制力;第四,对客观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力。要提高控制力,就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具有两种存在形态,即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即生产资料的物质实体;价值形态是它的货币表现,即以货币、股票、证券等形式表示的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由于生产资料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可以分离,以及由于生产力发展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需要,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分离、转移和流动的。当前,国有经济从一部分产业中退出,把这部分资产的货币形式转移到更适合国有经济发展的部门中去,以便集中资金,发挥优势,起到更大的作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经济关系借以实现的具体形式,主要指资产或资本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法。能否找到好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找到相适应的公有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关系到公有制发挥优越性和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股份制是现代式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这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2.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外资经济。从理论上讲,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与作用表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主体方面有重要的作用;发展非公所有制经济,是解决资金短缺和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从实践上讲,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与作用表现为:它们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点;它们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物质产品和劳务,在满足人民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增加了社会资本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它们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此外,它们还促进了一批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的发展,在高新技术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占了很大比重,这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高。(二)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和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根本上说是由现阶段的社会生产方式和所有制结构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根据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方向。第一,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第三,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是我们党在分配理论和实际操作原则上的又一新进展。1、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中,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性质和条件决定的。首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决定了我国分配制度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性质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客观反映和体现。这两个“主体”地位是一致的,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其次,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结构决定的。我国现阶段还不能创造极丰富的社会财富,决定了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还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不能实行惟一的按劳分配方式,只有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再次,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公有制经济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直接原因。由此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按劳分配为主具体体现在:第一,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是主体,起主导作用。第二,在公有制经济中,职工按劳分配,是基本的分配方式。虽然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也是必要的,但按劳分配是主要方面。第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以按劳分配收入为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将因具体公有制经济组织形式不同存在很大差别。在城镇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是借助于工资制度实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分配主体,职工个人的收入不仅取决于个人的技能和提供的劳动量,而且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农户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自身的劳动收益,还包括农户对土地投资带来的收益等。同时,农户的收益和国家在“三农”问题上的政策和改革措施紧密相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虽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它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分配方式,体现了分配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组织部分。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方式除按劳分配居主体外,还存在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结构。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资分配,即投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厂房建筑、土地等非劳动要素获得的收益。其主要形式有利润、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等。(2)按经营权分配,指在多种经营方式中享有经营权的人获得风险和机会等报酬。(3)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指采取雇工经营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货币工资实质上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具有客观必然性。首先,多种所有制形式决定多种分配方式。马克思曾经指出:“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有与其相适应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制的经济结构,从根本上决定了多种个人收入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结构。其次,多样经营方式也是多种分配方式发展的原因。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传统的公有制模式和单一的经营方式被多种公有制形式和多样化的经营方式所代替。经营方式的多样化虽不会改变公有制的性质,但是改变了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必然会产生多种分配方式。再次,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既要求体现一般劳动的价值,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要求体现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工作者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还要体现包括土地、资本、知识产权等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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