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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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一)物质及其存在形式1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1)列宁的物质定义列宁曾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恩格斯也对物质下了一个相似的定义,恩格斯说: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抽象出来的。列宁、恩格斯关于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核心。(2)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基本内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第一,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中,指出了物质的最本质属性或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质不依赖于意识而独立存在,而意识却依赖于物质,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第二,物质作为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实在能够被人们所感觉、认识,反映,简言之,物质是可认识的;第三,客观实在是一切物质形态、物质现象的共同本质,一切物质形态的这一共同的本质属性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变的、绝对的。而具体的物质形态、结构、属性,却随着科学和实践的进步而经常变化,是可变的、相对的,不能把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同具体的物质形态及其结构、属性混为一谈。(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第一,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线,是我们反对唯心主义、二元论的思想武器。第二,坚持了可知论。它在物质世界能否被认识的问题上,坚持了可知论,同不可知论相对立,是我们反对不可知论的思想武器。第三,反对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它在哲学物质观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相关性上,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性,指明了哲学物质范畴与物质结构理论的区别和联系,是我们防止和批判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理论武器。实践意义: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告诉人们,从“客观实在”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意志出发,这是做好一切实际工作的思想保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党强调要研究中国的现状和历史,从中国国情出发,实事求是,深刻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基本要求。(4)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与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的关系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是辩证统一的。从二者的区别来看:在理解世界的物质性时,不是以一种直观的、僵化的方式去理解,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去把握世界的物质性。复习本章应重点掌握:列宁的物质定义及其意义;不要把物质归结为物体、实体;正确理解物质的惟一特性,应好好把握这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可以出辨析题。掌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及其重要意义。1)反映的对象与范围不同。哲学的物质范畴是一个最广泛、最普遍的范畴,概括了世界上所有物质现象的共性,即客观实在性;而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则是具体的自然科学问题,它反映的是自然界中具体物质形态的物理结构和属性,是对物质形态的物理结构和属性的具体认识。2)有不变性与可变性的区别。哲学物质范畴作为标志物质的“惟一特性”即客观实在性这一点是不变的,物质即客观实在性的论断永远是正确的,而自然科学中的物质结构理论则是可变的,它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常常变化和更新,即新的、更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代替旧的、落后的物质结构理论。从二者的联系来说,它们有着内在统一和相互促进的关系。科学上对物质结构深入认识和对物质结构的新发现,都证实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它为这一范畴提供了新的自然科学根据。同时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它以科学的物质观指导和促进物质结构的研究,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深入发展,防止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2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1)物质与运动第一,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承担者,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二者是不可分离的。第二,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作为客观实在是通过运动表现出来的,并通过运动分化出不同的具体物质形态而为人们所认识。第三,运动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不是人们主观强加给它的,物质自身的矛盾是物质运动的内在机制,物质运动是由其自身的矛盾所决定的。全部科学成就都证明了运动是物质所固有的根本属性、运动与物质不可分割的原理。(2)运动和静止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是辩证统一的。其一,运动和静止是有区别的。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一切变化。静止指事物的位置和性质未变的状态。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有重要意义: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区分事物,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静止是运动的量度和环节,不承认静止,运动无法衡量,也无法理解运动。其二,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其三,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一定时间、一定范围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而运动是无时不有、无所不在的、永恒的。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是形而上学世界观;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它们都从不同方面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3)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又是与时空观相统一的。这就是说,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的存在形式。第一,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固有的存在形式,物质运动是以时间和空间这两个基本形式表现出来的。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不可逆性,或者说一维性;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广延性,或者说三维性。物质运动就是通过时间持续性和空间广延性的变化体现出来的。第二,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物质是时空的内容,时空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不能脱离物质与运动、时间、空间不可分。注意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割裂二者的关系会导致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诡辩论。掌握静止有何意义。关于运动观的问题要注意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观点,唯心主义否认物质运动,把运动归结为精神作用,或者否认事物自己运动,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这个知识点可出辨析题或选择题。时空问题虽然不是重点,但不能完全忽略。对于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有限性和无限性要加强理解。内容,是内容的表现。第三,时间、空间和物质运动不可分割。一方面,运动的物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任何事物、现象及其运动变化,都要经历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离开了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既无法存在也无法理解。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也不能离开运动着的物质,时间和空间是以运动着的物质为其实在内容的,时间和空间是随物质运动变化而变化的,如同没有离开时间、空间的物质一样,也没有离开物质的时间和空间,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二)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1实践是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1)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所谓对象性活动是指:①实践活动具有对象性质,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②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实践的另一重含义是,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一含义把实践作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活动。正因为实践具有“感性”的特点,因而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从而具有客观实在性。实践具有“感性”和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也是实践高于意识的主要特点。(2)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判断一个物种的存在方式就是看其生命活动的形式。具体地说,动物是在消极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生存的,动物的存在方式就是其本能活动,动物的存在方式是由其生理结构,特别是其活动器官的结构决定的。与此不同,人是在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所以实践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从人类生存的前提看,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必须能够生活,所以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每日每时必须进行的基本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这种实践活动不断地创造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实践因此成为人的生命之根和立命之本。从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看,“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从人的本质上看,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正是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人们之间结成的一定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反过来又制约和规定着人的本质。换言之,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存在物”。实践构成了人类的特殊生命形式,即构成人类的存在形式。2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1)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人在实践活动中,通过实践把自身之外的存在变成自己活动复习本节应掌握的重点是:实践的含义、特点与基本形式,有可能的多选题出现。特别要理解,实践活动本质上是物质活动,而不是精神活动,实践活动包括精神因素、精神活动,但不能归结为精神活动。要加强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是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对世界的物质性的理解的不同。首先就要探讨世界的本质和人的存在方式,探讨自然、社会、人类是在什么基础上统一起来的。这是哲学世界观的基础。与旧唯物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只从客观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不同,辩证唯物主义“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并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在于,不理解实践活动及其意义。人的实践活动不仅是人与世界全部关系的基础,而且它本身就构成了一种物质活动,构成了一种直接而现实的客观实在。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包括人的实践活动在内的物质统一性。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出以往一切哲学的地方就在于它把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辩证地统一起来了。与此同时,人自己相对于客体就成为主体。第一,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条件下,从事一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作为具有社会性、实践性的人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因素,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自然的和社会的统一体。主体按社会构成可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和社会主体。主体和主观这两个概念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主体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所以,它包括主观而不能归结为主观。第二,客体是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是一种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作为客体的客观事物在成为客体的前后都具有客观性的特征,但客体和客观事物又有区别,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客体同主体一样也是历史的范畴,有与人的历史活动相联系的三种基本形式: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2)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第一,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人通过实践活动,按照主体的要求和需要改造客观事物,形成了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对象物。这种对象物是在人同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是实践活动的结果。第二,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人通过实践活动,产生新意识,也是客体主体化的一种表现。(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意义第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的关系,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客体成为“为我之物”。第二,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不断打破限定,超越现实客体。这种限定和超越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第三,实践使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使世界二重化(一分为二)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构成了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世界观意义。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通过实践使自己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并把人自身之外的存在变成自己活动的客体,实现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体现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一致性。实践创造了人类世界并且构成了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3实践的基本特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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