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程,严格执行进厂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教育,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操作。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四、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严禁酒后作业。五、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六、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冒险作业。七、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八、作业前应认真察看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生栏、挡脚板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安宁区营门滩商品住宅小区13#楼201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