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十四条小学分校教学楼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专项治理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专项治理会议质量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甲方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了会议。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作了具体研究布置,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了专项会议,并制定了如下自查自纠方案。一、建立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组长:张春和副组长:孙长利、孙焕日组员:姬善强、王晓林、孙世忠、刘玉峰、肖传波、徐荣炳、丁荣相二、质量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01)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02)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0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安全负责。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04)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三、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工作流程以如下质量控制流程为例,安全管理流程类似不再单独绘制。质量控制工作流程下一分部分项填写开工报告和设备检验单施工单位审核(开工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审核结果不同意开工申报(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材料等)施工单位审核(施工方案、材料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结果不同意样板施工同意不同意意同意下一分部分项工程竣工,设备完成试车调试提交工程技术资料、质量签证文件、工程结算资料施工单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合格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自检合格施工单位现场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与质监人员资料核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与质监人员检查结果返工签署质量验收单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设计单位四、质量安全管理方案(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1、检查小组应建立健全工地各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现场质量安全检验制度,质量安全事故控制及处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并由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检查小组应对工程监理公司进驻现场工程师进行资质审查要求持证上岗。3、自查自纠检查小组对工程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工程师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资质审查,要求持证上岗,有较强的管理力度,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自查自纠小组对工程施工单位选定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观察、了解和评价,一旦发现力量不够,施工质量太差,管理混乱等情况,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另选队伍,以保障工程施工满足质量和进度的要求。4、检查小组接到设计图纸后,先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公司等各方进行设计图纸预审,整理出预审记录,审核后交设计单位,并组织有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公司等参加的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的建筑性能、使用性能以及工程施工的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整理会审记录交各方签字盖章存档。5、检查小组负责审核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规划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质量保证体系),督促落实保证质量的各种措施,预测避免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措施要切实可行,有可操作性。施工单位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1)、施工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编制依据;②项目概况;③质量目标;④组织机构;⑤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⑥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⑦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⑧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⑨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2)、施工单位对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②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3)、施工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②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6、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采用或实施前,项目工程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性能、技术指标、工程实例等进行充分的考察和论证后,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工程部审核批准后实施。(二)施工实施阶段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情况,制定相应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措施报工程部审核批准后实施。2、检查小组应监督项目经理部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按照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关键部位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施工方案交监理、检查小组审核,做到不交底不允许施工。3、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项坚决要求整改,项目经理部负责整改后的验收,通过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留有整改记录。4、保证操作质量,贯彻“三检”制、推行定岗操作。主体结构、高级装饰设备安装等关键工种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跟踪隐检(施工中)、预检(施工前)、结构(交工、竣工)验收。(1)、隐检:要对部分分项工程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坚持“三不放过”,做好隐蔽记录并归档保存。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方负责,工程部进行抽查,重要部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如地下防水工程、楼、屋面防水工程,基础等,驻工地工程师必须参加。①、防水工程:检查屋面、地下室和水中结构的防水材料层数,做法和质量情况、防水的质量情况。②、给排水管道检查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闭水试验防锈、防闻及预埋件情况。③、暗配电气线路:检查位置、现格、标高、奇度、防腐接头等,对于电缆还要进行耐压绝缘试验、对于地线、避雷针等,还要进行电阻试验等。(2)、预检:确定下道工序的质量而预先对本项目作检查。①、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等进场前进行试检验。②、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线及引进标高。③、建筑物基础放线及标高。④、建筑物轴线及灰线。⑤、各楼层放线及皮数杆。⑥、模板的尺寸、标高、支撑及预埋件等。⑦、预制构件及其安装情况。⑧、主要外管线沟道的走向,化粪池、检查井的位置以及标高、坡度等。⑨、电气工程的变电、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品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尺寸、送电方向等。⑩、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预留孔洞、预埋件等。(3)、结构验收:装修前过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定,免留结构质量隐患、排除装修障碍,主要包括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①、外观检查主要检查结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砖混结构的组砌方法、圈梁构造柱断面尺寸,楼梯及构件的焊接质量、混凝土质量;框架结构要重点检查节点做法和质量。②、资料检查主要包括:各种原材料试验记录、土建施工试验记录、构配件出厂证明、隐检、预检记录等四大项直接影响结构工程的项目;同时对施工过程的有关记录和如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土建施工记录以及设计变更情况等。5、推行样板制,先按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做出装饰工程样板(如样板墙、样板间、样板结构),经认定后作为操作和质量验收的标准,达不到样板标准的不予验收。墙面、地面抹灰、涂料、装饰及屋面、厨卫间、外墙面镶贴等必须先做样板间,或样板墙,经监理、甲方及施工单位或市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大面积施工。6、加强对质量通病的防治与管理。(1)、防水工程必须严格按《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施工,做好盛水试验,驻工地工程师必须亲自参加检查验收工作。(2)、墙体工程应注意拉结筋按规范要求设置,掌握好砂浆配合比,及顶层墙体严格设置防温度裂缝拉结筋和附加构造柱,避免墙体裂缝的出现。(3)、门窗工程应严把门窗进场验收关,成品保护关和竣工验收关,杜绝门窗框断裂、门窗框与墙体间填塞不实、抹灰“吃口”、开启不灵活等质量通病的发生。7、严把进场材料验收关,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进行检查,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产品说明及材料实体质量,并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的取样、送检、复试按规范要求实施。合格后才能认可,用于工程施工。8、对工程质量事故,检查小组应及时汇报,不许隐瞒,并组织监理、施工、设计方判定可行的补救和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9、驻工地工程师应对施工各阶段和各分项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经常巡视或旁站监督监理、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若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或有经检验不合格情况,检查小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成监理单位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通过监理单位下达停工通知,整改完毕达到要求后再复工;若发现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不严或控制不当,应当即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总监进行整改。10、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对所开发的工程进行质量抽查,检查采取现场观感、实测和资料检查相结合的办法。11、工程技术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和存档,竣工后交公司行政部存档。11、所在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均按优质工程进行验收、鉴定(评定),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消除不合格工程及无法修复的返工工程),多创优良工程。12、制度控制:(1)、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2)、技术交底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制度。(4)、材料检查和验收制度。(5)、工程质量检查和试验制度。(6)、工程技术档案制度。(7)、技术责任制度。(8)、技术复核与审批制度。(9)、建立实施质量日记、现场质量协调会、质量汇报会等制度。(三)竣工验收阶段1、工程竣工后,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检查小组应会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与监理单位技术资料,合格后上报市质监站,请市质监站验收备案。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4、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接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5、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6、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7、工程质量保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执行。施工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提交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应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东四十四条小学分校教学楼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专项治理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方案审核:编制:北京中建恒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