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眉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党办发〔2012〕10号),设立眉山市东坡区区司法局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二)加强党务、精神文明、警务督察管理工作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三)负责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单位、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全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五)负责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六)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七)负责监督管理区公证处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八)指导、管理全区各司法所工作(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收发、督查督办、统计、档案、保密、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草拟本局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警务督察,监督司法行政干警警容风纪。(二)社区矫正办公室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任务安排;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检查、考核、验收全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及本局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四)人民调解办公室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指导、协调、处理全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五)安置帮教办公室制定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对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和帮助工作,协助监狱劳教部门做好监所内的帮教工作。(六)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适合全区特点的法律援助制度、规定,管理、协调、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管理、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七)公证处负责接受当事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的申请,办理国内有关民事、经济及其他各类公证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负责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受聘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负责全区公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三、派出机构东坡区区司法局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司法所,分别为东坡区区金山路司法所、东坡区区西宁路司法所、东坡区区新北区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每个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名,配备所长1名。司法所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及其他关于社会稳定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人员编制东坡区区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2名,其中:局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具体详见附件(具体岗位设置表)。六、其他事项2010年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川各司法行政机关配备1个工勤岗位编制,其中眉山有9个编制,眉山市司法局占用5名,其它4个编制还未分配至各区司法局,因此我局尚有1个编制未下发。四、附则本规定由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附件:岗位设置表岗位设置表单位:东坡区区司法局序号机构岗位政法专项编制事业(工勤)编制合计备注一领导22局长11副局长11尚缺二办公室11尚缺三社区矫正办公室11尚缺四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11五人民调解办公室11六安置帮教办公室11七法律援助中心11八公证处22九金山路司法所224所长11司法助理员123十西宁路司法所224所长11司法助理员123十一新北区司法所22所长11司法助理员1合计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