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课是教师热爱学生的最好表现阳谷县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李恒柱我们聆听过许多关于要热爱学生的名言,如“爱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动力”;“教师的爱是滴滴甘露,即使枯萎的心灵也能苏醒,教师的爱是融融春风,即使冰冻了的感情也会消融”;“教育不能没有爱,犹如池塘不能没有水”;“教育者不热爱儿童,教师不爱学生,就如同歌唱家没有嗓子,音乐家没有听力,绘画家没有色彩感,都将一事无成”等等。我们也知道很多如何爱学习的方法,如教师爱学生就要了解学生;教师爱学生就要对学生一视同仁;教师爱学生要尊重和信任学生;教师要用博爱之心,帮助后进生树立自信心;教师对学生要爱中有严,严中有爱等等。但我认为,教师爱学生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上好自己教的课,或者说教师上好自己的课是热爱学生的最主要表现。学生来学校,其目的是接受国家规定的教育。而作为教师,热爱学生的最主要表现应该是高质量地完成学生的这一需求。现阶段我国义务教育的教育方针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来学校就是经过教师的教育,把自己变成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只有满足了学生这一需求,才是真正的热爱学生。教师如何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呢?首先,作为教师,要把教育方针中的要求与自己所教的学科知识紧密联系起来,把每堂中的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找准、找实,这些目标通过学习什么内容,通过什么学习方式才能让学生学得顺利、学得愉快、学得高效,在不增加学习负担的前提下,让学生高质量地完成学习任务。有些学生学习是有困难的,他们对学习是没有兴趣的,针对这样的学习,作为负责任的教师不能不管不问,而应是想千方设百计地让其对自己所教的学科知识感兴趣,使他们在不影响学习好的学生的前提下同步前进,使他们在原来学习的基础上有所收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家长的认识是不一样的,有时还有冲突。比如说我们教育学生要热爱劳动,而不少家长则认为劳动,尤其是体力劳动是不好的,是受人歧视的,他们不热爱体力劳动,也教育自己的孩子不热爱体力劳动。再比如我们教育学生要讲诚信,要拾金不昧,而不少家长认为只有傻子才这样做。这时,就需要教师及时与家长做好沟通,让他们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教师一道,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工作,要把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形成合力,而不能相互拆台,瓦解教育的作用。有的教师可能说了,前面说的热爱学生要尊重他们,了解他们,要一视同仁等等不对吗?应该说,上面所说的那一切都对,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原则方法与教师上好课的关系,应该说,上述方法是教师上好课的条件。没有上述条件做支撑,教师上好课是不可能的。比如,教师如果不懂得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讲的是一些学生听不懂的知识,学生会感兴趣吗?能学会吗?或者教师讲的东西太简单,学生早就学会了,他们还愿意学吗?或者上课全用教师讲,学生听,然后学生背的方法,学生愿意学吗?如果教师不一视同仁,对学生有偏向,那样的教师学生会喜欢吗?尤其是被忽视的同学,他们不喜欢这样的教师,则教师的教学任务能完成吗?再比如尊重学生,如果你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把学生当人看,学生会把你当人看吗?在这样的师生关系下的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总而言之,上述爱学生的方法与上好课的关系就像木桶理论中说的一样,上好课是该木桶能盛多少水,而每一个热爱学生的方法是像组成木桶的一块块木板,能盛多少水不决定于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板,所谓最短的木板,也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的最差的地方。教师只有把自己做的最差的地方补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教育好学生,也只有如此,才算真正做到了热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