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澎:两个转变--基督教在中国的前景【内容提要】在中国空前的道德堕落和信仰缺失的情况下,社会、民众对重建道德诚信、重建信仰体系有着强烈的需求。面对诸多的宗教与民间信仰,基督信仰有着独有的优势。基督信仰能否主流化,关健不在于宗教政策与政教关系,而在于基督徒能否真正成为社会的“光”和“盐”;基督信仰能否在中国兴起,取决于基督教自身的本土化程度及相应的两个转变:即外部能否从社会的边缘走向中心、内部能否从封闭走向开放。只有真正属基督的生命才能带来真正有力度有深度的改变,才能使基督信仰被大多数中国人接受、认可、尊重。刘澎:1951年出生于陕西西安,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全国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长期研究美国宗教,政教关系及宗教与法律问题。2009年12月3日,《中国日报》以“法治是实现信仰自由的最好帮助”为题,发表对刘澎教授的专访,在中国官方媒体上首次公开谈到基督教家庭教会问题呼吁建立“宗教特区”,对我国现行宗教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现宗教法治。一、基督教在中国的现状与问题1、现状基督教在中国的现状本身是一个大题目,本文在此不是对基督教在中国现状面面俱到的全景式描述,而是试图强调基督教现状中最需要重视的几个方面。人数迅猛增加。基督教在中国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其信徒人数的增加。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所发布的《2010年宗教蓝皮书》的估算,中国基督教徒有2305万,这是官方认可的关于中国基督教人数的最新数字。而学术界和宗教界普遍认为,这个数字偏低,中国基督教的人数应为5000万以上。有些海外宣教组织甚至认为,中国基督教的人数可能有8000万至1亿以上。这些数字究竟哪一个是准确可靠的,由于无法核查,很难做出科学可信的结论,只能说是一个参考。但所有人都承认,基督教是今日中国发展最快的宗教。分布广泛。基督教发展迅猛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分布的广泛。现在,无论农村还是城市,无论沿海还是内地,无论是汉族地区还是少数民族聚集的边疆,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中国几乎所有的省地市县,都有基督教,即使新疆与西藏也出现了基督教,中国已经很难找出没有基督教的地区。年龄较轻、文化较高。基督教成员的构成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目前中国基督教信徒的年龄普遍比较年轻,中青年是中国基督教的主力。与之相对的,则是基督教信徒的文化水平较之过去有了极大提高,这一点在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城市教会中,尤为突出,特别是一些大都市教会中,大学生、研究生的比例相当高,过去人们常说的中国基督教的“三多”(老年人多、妇女多、文盲多)现象,已经不复存在。2、问题与对基督教在中国现状的表述一样,本文不是对基督教在中国问题的全面罗列,而只是想指出对基督教在中国发展影响最大的若干问题。政教关系尚未理顺。长期以来,中国基督教与政府的关系,始终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中国基督教内部得到政府认可的三自教会与未能获得政府承认的家庭教会同时在发展,它们与政府的关系都不正常。三自教会的问题是长期遭受政府管理部门政教不分管理模式的困扰,政府以各种方式干预、控制教会的人事、财务、教务,三自教会缺乏自主权。此外,三自教会无法摆脱从诞生之日起就被政府赋予的政治使命,教会在宗教性之外,多了一份官方政治色彩。家庭教会遇到的问题则要严重的多,属于完全不同的性质。长期以来政府对家庭教会实行不承认、不对话、必要时给予打击的政策;家庭教会则在政府的不承认与打压政策下努力寻求一切可能的方式进行发展。近年来,政府与家庭教会的关系从全国来看,有所缓和,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未因家庭教会人数的增加而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在局部地区,家庭教会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冲突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已经白热化,达到了公开争斗的程度。由于家庭教会拥有庞大的信徒群体,在中国基督教内占有重要的比例,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实质上已经成了基督教在中国最受关注的问题。成员结构分布不均。对于中国基督教的成员,需要具体分析。基督教信徒人数持续增加的后面,存在着基督教在主体人群中分布不均的问题。过去,中国的基督徒主要是农村的农民,以及城市中一部分年纪较大的市民。现在,基督教徒的年龄普遍年轻了,但除了农民和沿海地区传统的基督教家庭之外,基督教新增加的信徒主要是大中城市中的各类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海归人士、大学生和企业白领,相比之下,在工商人士、企业家、政府公务员、国企工作人员、个体户、城市退休人员中,基督教徒的比例较少。基督教尚未成为中国社会各种人群中最普遍最大众化的第一大宗教。近年来,教会牧者注意到了农村与城市对教会发展需求的差别,但对教会成员职业构成的不均衡却鲜有考虑。鉴于基督教目前在中国的传教方式及其所处的环境,除非教会自身采取新的传教与发展策略,将教会成员结构不均衡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对待,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基督教在中国社会人口结构中的这种不均衡分布,不太容易改变。教牧人员匮乏。基督教会的发展,需要大量合格的专职神职人员,但三自教会的神学院招生数量与师资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教会发展的需要,众多的基层教会中,神职人员的数量缺乏、质量不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家庭教会方面,由于没有合法身份,无法公开建立神学院,神学训练与教育更加困难,家庭教会的多数牧师未受过正规神学训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都很重视神职人员的培养,近年来,双方都派出了一些人到国外的神学院接受训练,但这些人的数量毕竟极为有限;即使他们学成后全部回国,也未必能将在国外受到的教育中国化,适应中国教会的发展。因此,牧师的匮乏将是困扰中国教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不规范。教会的内部管理是制约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重大隐忧。多年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严格掌控着三自教会的人事财务教务,教会内部的管理其实是政府宗教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这种状况虽然保证了三自教会的存在与发展可以得到官方的认可,但也为三自教会打上了“政治化”与“官办教会”的印记,从长远看,依靠政府、政教不分,只能使教会失去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发展的能力,偏离基督教发展的宗教目标与神圣性,不利于基督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在家庭教会方面,农村家庭教会过去长期遭受打压,多数处于秘密、半秘密状态,生存压力大,内部控制严,家长式领导、封闭式管理比较普遍,个别教会还存在类似中国民间社会秘密结社的管理模式。随着教会重心向城市转移和与政府关系的缓解、社会开放性的加大,基督教本身的教会治理理念的普及,农村家庭教会内部管理的民主性与开放性有了较大提高。相比之下,城市家庭教会已经开始注重教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尝试建立比较规范的内部民主监督机制,由代表教徒群众的长老或同工对教会事务集体决策,并对牧师进行监督。但建立了民主管理监督机制的教会毕竟是少数,总体而言,中国家庭教会的内部治理目前主要还是以教会牧师个人为中心的领袖决策负责制,建立在由信徒选举产生的民主管理、监督机构基础上的集体负责制尚未成为教会管理的主流。教会更多地是依靠教会带领者的个人魅力,而非民主监督的机制。慈善服务无门。提供慈善与社会服务历来是各国基督教的传统与强项。改革开放以来,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都在试图积极参与慈善与社会服务。但由于政府在政治方面的考虑,尚未建立宗教组织进入慈善与社会服务领域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在募捐、筹款、税收优惠等方面没有设立让宗教进入慈善领域的配套政策。慈善事业没有开放,官办慈善机构仍然是中国慈善服务的主体。尽管取得政府认可的三自教会也设立了自己的慈善机构,开展并完成了一些慈善服务项目,但这些项目主要还是出于政治形象的考虑。全国各地的三自教会无法也无力独立自主、大张旗鼓地设立慈善机构,开办慈善事业,提供慈善服务不是各地三自教会必不可少的日常工作,也不是社会大众认识与了解中国基督教的主要渠道,慈善与基督教在中国社会并无必然的联系。至于家庭教会,由于其身份问题尚未解决,现在还只能隐身于不为社会公众所知的阴影之中,无法进入“阳光”下的社会公共领域,合法地开展社会慈善服务。从长远来看,能否公开从事慈善与公益服务是基督教在中国能否获得社会认可的重要因素。中国基督教如果不能合法地进入慈善服务领域,其在中国发展的前景将会出现严重问题。文化上受到抵制。近年来,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中外文化交流的增加,基督教在中国被接纳的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中国基督教徒的人数增加了不少;在政治与法律层面,基督教属于官方认可的“五大宗教”之一,基督教三自教会也是官方支持的教会,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在官方媒体上反对或批判过基督教。但是,在一般中国人的眼里,基督教仍然被视为西方的宗教,属于西方文化中的“舶来品”,基督教的“西方”的帽子仍然没有被摘掉。在基督教信徒中,尽管不乏农民,但在城市里,许多人都是那些懂英语或有机会接触“老外”的知识分子、大学生及沿海地区的人。作为一种信仰与伦理道德体系,基督教的中国化尚未完成,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资源除了官方提倡的马克思主义之外,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传统的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文化。大多数人对基督教的偏见、疑虑与担心主要是文化上的。在中国的主流媒体、出版物中,基督教仅仅是从被批判的负面角色改变为可以容忍其存在而无需公开加以批判的“中性”角色,但政府从来不曾对基督教的文化、价值观、伦理道德等有过任何公开的承认与肯定。在文化上,基督教的地位与官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中国文化及儒家思想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极少数原教旨马克思主义、激进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者,还会不时地将基督教作为西方敌对势力反对中国的文化工具,予以妖魔化。基督教的经典与出版物还不能自由发行。总的看来,基督教在文化上还处于被歧视的地位,还没有成为中华主流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小结:基督教从来没有在中国有过如此众多的成员;但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也无可避免地暴露和放大了它的缺陷与问题,中国基督教并非一片光明。尽管基督教比六十年前有很大发展,在政治-法律上得到了承认,但在文化上仍然倍受怀疑、排斥;在社会公共领域里基本没有地位,基督教仍处在中国社会的边缘。二、影响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因素1、外部因素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之所以存在如此众多的问题,从外部来看,主要有以下诸方面的原因:政治因素。基督教在中国一贯被官方视为政治问题而不是单纯的个人信仰问题。对基督教的定性与定位长期从政治概念出发,以至当人们提到基督教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就会将基督教与政治联系在一起,将任何涉及基督教的问题首先当成一个政治问题,存在着政治上的风险。虽然官方媒体在文化革命以后停止了对基督教的妖魔化批判,也不再强调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的教条,但基督教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仍然非常负面。对于一个背负着“西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与“海外反华敌对势力”工具帽子的宗教,一般人的态度自然是避之唯恐不急。由于基督教作为负面因素的形象长时间、大范围地存在于社会之中没有得到纠正,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一直把基督教作为异己力量进行防范的心理十分普遍。对基督教的错误定性与定位,加之长期妖魔化宣传的结果,使基层政府官员对基督教的偏见、误解与恐惧尤为严重。尽管基督教徒和教会的牧者自认为自己远离政治,甚至表现出对政治的强烈排斥和不感兴趣,但政府并没有因此而降低对基督教的政治偏见与防范,基督教问题的政治性也并未因此而有丝毫的降低,在社会公共领域内,有关基督教的一切在今日中国仍然是敏感的政治问题。社会因素。由于基督教进入中国的历史背景,许多人提到基督教的时候仍然把基督教与鸦片战争、西方列强侵略中国、中华民族遭受的屈辱联系在一起。即使在今天,新兴的民族主义、激进的“爱国主义”仍然偏好将基督教作为激发人们民族情绪的靶子。而普通老百姓尽管对基督教并无深仇大恨,但从实用主义的宗教观出发,也很难因皈依基督教而达到功利的目的,因此对基督教采取了敬而远之的态度。这是基督教在中国社会中受到偏见与排斥的社会原因。文化因素。在文化上由于基督教代表着典型的西方文化,一些倡导恢复儒家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人往往会将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思想绝对地对立起来,强调基督教与东方文化的矛盾与冲突。在中国宗教内部,又有深深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