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六法律救济第一框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情景探究:课本P81(1)当事人的做法不合理。本来是个小小的纠纷,通过5年的官司,伤了和气、断了关系,又需要诉讼成本。(2)假如我是当事人,会采取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不能解决,再通过诉讼解决。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打官司,犹如战争,凶器也,不得已而为之。同时,战争是不留后路的,战争将与对方彻底决裂,断了以后再次合作的可能。不用战争也许将来还有合作的机会。在法制完备、律师众多,公民习惯于依靠律师来处理事务的美国,美国大牌学者布热津斯基在《大混乱》一书中把“好打官司”作为影响美国未来前途的一大祸害。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不是只有诉讼这华山一条道!而是条条道路通罗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办法来解决。调解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仲裁一、有话好好说——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1、调解的含义:2、调解的种类(1)诉讼调解:法院主持(2)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3、人民调解——民间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1)作用: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居委会、村委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3)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2)人民调解的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P82洪某的死亡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这与其他方式有什么不同?(1)洪某的死亡应该由热水器生产厂家承担法律责任。(2)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同时,与调解协议相比,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仲裁ABC1、仲裁的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2、仲裁的特点(1)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2)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仲裁的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原则(3)一裁终局原则4、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一般由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组成。它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调解和仲裁的相同之处(1)两者都是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2)都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3)都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程序灵活,不公开进行,影响较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逾期交房,被业主林某告上了仲裁庭。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开发商每逾期一天,须按房款的1%支付业主违约金。然而,逾期3个多月,开发商仍未交房,按房款100万元算,违约金已经超过10万元。对开发商来说,一旦按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的话,要面对几百户业主,违约金数额巨大承受不起;对业主来说,违约金过高面临调整,即使通过法院诉讼途径也不可能拿到这么多违约金。最终,仲裁庭作出仲裁,开发商支付给林某2万元违约金,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交房的相关手续。假如事后林某觉得违约金太少,是否可以要求仲裁庭或者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为什么?(1)从仲裁的特点来看,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林某不能不遵守仲裁决定。(2)从我国仲裁基本制度看,我国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林某选择了仲裁,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林某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P83请你谈谈对这些观点的看法。(1)观点一是错误的。上下级行政机关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级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司其职,履行自己的职责。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绝大多数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政,所以“官官相护”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等。(2)观点二是正确的。因为与诉讼正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当然也不排除存在上下级行政机关“官官相护”的情况存在,此时,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三、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2、行政复议的实质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3、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4、行政复议的特点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不满《百家讲坛》主讲人阎崇年的部分学术观点,2008年10月,一读者趁阎崇年在江苏无锡新华书店图书中心签售时,竟然动手打了他耳光。从警方获悉,打人者洪峰被无锡警方处以治安拘留l5天,并处l000元罚金的处罚。有网友认为这一处罚过重。钱警官对此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应该从重处罚。考虑到阎先生虚岁已经75了,因此进行了“顶格处罚”。而洪峰的弟弟对此处罚表示不满,将申请行政复议。问:本案的当事人洪峰能否申请行政复议?本案当事人洪峰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内容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等。本案中对当事人洪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洪峰如果认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过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他可以向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08.“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块(2010年高考)陶女士前不久发现自己的手机增加了每月17元的移动梦网费,可是她从来没有订过此项业务。陶女士到Y公司营业厅查询后才想起,半年前她的手机收到过一条短信息,说其正在享受Y公司提供的每日娱乐新闻等短信预订服务,当时陶女士没有在意,随手将该信息删除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知陶女士,此类服务采用的是默认认定制式,不回复即表示同意订阅。陶女士认为这是强迫消费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该公司返还被扣除的移动梦网费,但遭到了Y公司的拒绝。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陶女士一纸诉状将Y公司告上了法庭。(1)Y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陶女士的什么权利?(4分)(2)诉讼是本案当事人可以选择的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吗?请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理由。(6分)答案(评分细则):(1)Y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陶女士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各2分)(2)判断:①不是。(1分)理由:②本案中,陶女士与Y公司之间的纠纷是一种民事财产权益纠纷。(1分)③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可以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2分)④如果双方当事人有自愿达成的有效的仲裁协议(1分),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1分)(说明:错字别字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