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第三次修订)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院风学风,加强我院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依据学校《本、专科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管理方法》。在结合我院实际和近几年实践的基础上,对原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特颁布新的综合测评实施方案。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标准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为特点,在保证学生基本素质的前提下,鼓励特殊人才、创新型人才的大量涌现,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竞争实力。本方案力图实现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学习能力、参加课外学术科技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一、思想品德(权重10%)1、凡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者均给予基准分60分。2、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含班会及团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每学期加10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即使参加,但纪律涣散或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3分。3、学期内提交申请书者加2分;学生党员依据《机电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考核监督条例》评定等级,一、二、三等分别15、10、5分[由学生党支部评定]4、在促进校风、学风、精神文明建设和班集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按如下标准加分:国优班团集体省优班团集体校十佳团集体校优班团集体院优班团集体班、团干部402015105其他成员361813945、学期内获得各级精神文明称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称号及相关奖项者奖励标准如下:院级校级省部级国家奖综合8102040单项6815①获各级各类标兵等称号者,奖励上升一级,如“校标兵”奖励15分(按省部级单项奖励)。②校级指校学工处、校团委以及其它党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院级指院党政、学工组授予的荣誉称号。6、关心学校发展,对校、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20分。7、对不良行为举报者加20分;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扣20-30分;同时,据情节给予打击报复者相应的行政处分。[学工组评定]8、同学应爱护学校财产,遵守学校基础文明公约。有损害公物,损人利已行为者每次扣10-15分。9、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比较典型的个人事迹(须经院学工组评定)、无偿献血、义务捐款达50元以上等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行为,一次加10分。10、团教评议不合格者扣20分。11、受行政警告处分的扣2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40分,受记过处分的全部扣除基本2分60分,受记过以下处分的,取消学期奖学金评奖资格。二、业务学习(权重55%)12、课程学习成绩=∑(本学期必修课成绩X该门课学分)/∑(本学期必修课学分数)注:○1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成绩折算成相应课程学习成绩(每天按6学时计,每20学时为1个学分)。○2成绩折算:优为90,良为80,中为70,及格或通过为60,不及格或差为50。13、参加英语、教学、物理等单科竞赛获奖者奖励标准如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参与者国家级3020151285省部级201512853校级1074321院级864320.514、参加全国四级英语考试通过、优秀分别加2分、4分;参加全国六级英语考试通过、优秀分别加4分、6分(只加一次,不累计加分)。15、在各种实习中表现突出者加2-5分;违反实习有关规定的扣1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由带队老师、学工组评定]16、一学期内考勤全勤者加5分,无故旷课每学时扣0.5分,三次迟到早退算旷课一学时。17、上课及晚自习期间,在宿舍睡觉或从事打牌、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活动的同学发现一次扣2分;在教学、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正常教学、学习秩序的同学,发现一次扣3分。18、违反教学纪律的班级,视情节对每人每次扣5-15分。[教务科、学工组评定]19、必修课有1门不及格的同学,可参加综合测评,并且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名者可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20、必修课有2门(含2门)以上不及格的同学,可参加综合测评,但没有资格获得人民奖学金。三、学术、科技、社会技能与实践活动(权重15%)每位同学根据自身学习的情况,合理安排课余时间,鼓励同学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课余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21、凡参加了本学期各类课余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含学校讲座)达6次者给予基准分60分,少一次扣10分。22、有假期社会实践报告者加10分。[由团支委评定]23、各级各类有关科技、实践等活动获奖者奖励标准如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入选者国家级(挑战杯、电子大赛等)807060504030省部级(汇凯杯等)804030201510校级(数学建模、电子大赛等)3020151074院级(科技竞赛、电子大赛等)201510743注:团体奖获得者均有受奖资格。24、获得国家专利者一次奖励30分。[以专利证书到手为准,只限所测评的学期,不既往]25、发表各种科技、学术、文学论文(含实践报告)每篇加分如下:3核心刊物及国家级报刊专业性刊物及省部级报刊综合性刊物、地市级报刊及校报无刊号刊物、县团级及院级报刊班级第一作者40201541第二作者及其他2010720.5注:校学生会及其职能部报刊等同院级,其它报刊具体等级由学工组认定。26、被批准科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加20分,合作者加5分。未按时完成项目者,负责人扣5分,合作者扣3分。[由学生会学术部评定]27、主讲大学生论坛一次加20分。[由学生会学术部评定]28、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程序员水平考试、会计师、律师考试等国家考试证书者视等级从低到高加10、20、30、40分。四、基础文明(权重10%)[学生会基建部评定]29、按学校要求认真参加早锻炼,个人及宿舍卫生总体合格,行为得体,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者给予基准分60分。30、在宿舍建设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的加分标准如下:校十佳免检三星(标兵)二星(文明)一星寝室长4030252013其他成员302520151031、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必须有具体事例并经学工组调查核实]加3-20分。32、校、院检查卫生时,评出的卫生先进个人每次加5分。[每学期不得超过20分]33、个人卫生不合格者一次扣5分,不叠被子或检查时睡懒觉者每次扣5分;宿舍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不合格的,宿舍成员每人扣5分,并取消一个月奖学金;党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取消两个月奖学金。34、在宿舍或楼道内使用违章电器或酒精炉、煤气炉者发现一次扣20分,如无人承认,扣宿舍每位成员10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除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处分以外,取消直接责任人学期度的奖学金评定资格。35、无故不出早操一次扣10分。36、对宿舍卫生及安全、早操等检查人员态度粗暴恶劣者视情节每次扣5-20分。37、楼道值班工作按以下标准考评:工作未布置到位扣负责人5分,布置到位值班人缺勤者次扣5分,到勤但不负责者视情节扣1-3分,出现安全事故值班责任人一次扣20分。38、污损公物行为(如在楼道踢球、损坏课桌、门窗、往楼阁或楼下泼水)视情节一次扣15-20分。39、学生会基建部成员要严格按要求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执法犯法现象,否则对责任人加倍扣分,对无具体责任人的宿舍,对全体宿舍成员扣5分。40、积极参加义务劳动者每人每次加5分。[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和班青协小组评定](每学期总分不得超过20分)五、文体活动(权重10%)[体育课成绩计入业务学习,不在此项计算]每位同学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课余时间,鼓励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演讲、辩论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体魄,陶冶情操,提高综合素质。41、凡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文艺、演讲、辩论、诗歌朗诵等活动(含院级以上文体活动的啦啦队及宣传组织人员)达6次)者给予基准分60分,少一次扣10分。42、在各级各类文艺、体育、艺术、演讲、辩论等竞赛中获奖者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4全国50403020省级30201510校级2015108院级151085注:等级换算方法:第一名抽象为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抽象为二等奖,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抽象为三等奖,第七名、第八名、第九名、第十名(未设九、十名则不计)抽象为鼓励奖。43、被选入“一二九”合唱团、校运动会方阵及阅兵式方阵完成任务者加10分。[由学生会、院学工组评定]44、在院、校大型文体活动中参加表演者视情况一次分别加10分,但每学期总分不得超过20分。45、向各类各级刊物发表文学作品者,其奖励标准参照第24条执行,被校广播台录用稿件加5分。46、为班级得宣传活动做出贡献者(具体事迹由班委评定)加3-5分。六、社会工作[本项由班主任和年级主任、班委、团支委负责定分,直接加分,不折算]47、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各协会等社团及班级学生干部按如下标准酌情加分;优秀(校、院级)称职(校、院级)优秀(班级)称职(班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团委副书记)4.53.5\\正副部长(班长、团支书、协会会长等)2.52.02.52.0部员(班委、团支委、寝室长)1.51.01.51.0注:⑴.分团委、学生会、各班、协会等社团单位的评优比例分配如下:①.校级优秀单位:评优名额占本单位学生干部总人数的50%;②.院级优秀单位:评优名额占本单位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③.普通单位:评优名额占本单位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其中,获多个优秀单位的评优名额不累加,取其最高比例为准。⑵.担任多项社会工作的同学的所有社会加分不累加,取其最高分为准。但若有一项社会工作被评为不称职,则取消其该学期社会工作加分。⑶.在各社团(如军乐团、民乐团、社团联合会等)工作的同学的社会加分以其所在社团的所属部门的级别(如民乐团所属部门为校团委即为校级)并参考上述标准加分。⑷.在校、院团委、学生会和各社团担任社会工作的同学的加分由该部门的指导老师负责打分。⑸.称职、不称职比例不限。⑹.在班级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的加分由班主任、综合测评考评小组负责打分。48、学生干部工作失职者,视情节扣1-5分。49、校学生会干部的加分须经主管校学生会工作的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认定。七、评选程序综合测评是每一个学生在一学期中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每个同学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全面、客观、基本程序是:5○1每一名学生应认真对照条件,实事求是进行自我测评,并将测评情况书面交到班级考评小组。○2班委会、团支部负责对学生自我测评的初步审查。○3班委会、团支部认真负责核算学生的学习成绩,确保无误。○4班委会、团支部将初评的结果交班主任审核。○5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审核各班综合测评结果,并对第六大项进行加减分。○6全班公布初评结果,听取同学意见。无异议后送院学工组审定。○7院学工组审定并报学工处资助中心发放奖学金。八、组织工作50、每学期开学第二天开始进行综合测评工作,由院学工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各班班主任、班团支部、学生代表(3-4人)组成班考评小组,在一周内完成该项工作。51、奖学金依据每学期综合测评的结果进行评定,原则上各班级的评奖比例一等奖20%,奖励额度100元/月;二等级30%,80元/月。各班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条的规定对各等级比例进行微调。52、每人应奖励额度44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各班每学期实发金额不能少于应发额的95%,也不能超过应发额度。余额在两位数以内可以奖励给符合条件的下一名学生。53、综合测评结果由院学生工作组保存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学生毕业时随毕业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54、综合测评结果是学生评优、评奖、推荐研究生、学生鉴定及毕业分配的重要依据。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机电学院学生工作组机电学院学生工作组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