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相关法律知识第1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A、自愿、公平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公开透明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相关法本题答案ABD解析: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因此,A、B、D选项正确。C选项中的公开透明原则属于行政法领域的原则,故为错误选项。第2题: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下列哪些审判制度?A、合议制B、回避制C、公开审判制D、两审终审制相关法本题答案ABCD解析: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应当遵循的基本规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故A、B、C、D选项全部正确。合议制是指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回避制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的制度;公开审判制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审判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两审终审制则是指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第3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A、该行政机关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和该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相关法本题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对于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一旦被诉,应当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故A选项正确。第4题: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需要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A、变更注册人的名义B、改变注册商标标志C、变更注册人的地址D、删减指定的商品相关法本题答案B解析:《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据此可知B选项正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可见,A、C、D选项属于可以提出变更申请的情形,不需要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故为错误选项。第5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人身权?A、选举权B、生命健康权C、荣誉权D、婚姻自主权相关法本题答案BCD解析:人身权是指与人身要素密切相关的民事权利,可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专门对人身权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人身权具体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婚姻自主权等。因此,B、C、D选项正确。而A选项中的选举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不属于民法规定的人身权范畴。故A选项错误。第6题:胡某将自己收藏的著名画家齐某的20幅绘画作品整理成《齐某画册》,署名齐某送出版社出版,取得10万元稿酬。胡某的行为侵犯了齐某的下列哪些权利?A、齐某对画的财产所有权B、齐某对其作品的发行权C、齐某对其作品的展览权D、齐某对其作品的复制权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和发行权。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本题中,胡某擅自出版齐某的二十幅绘画作品,侵犯了齐某的发行权和复制权。《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胡某对这些绘画作品原件享有财产所有权,同时享有这些绘画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所以胡某的行为没有侵犯齐某对画的财产所有权和展览权。综上,A、C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第7题: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成员必须利用专利制度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B、成员可以利用专利制度以外的有效的专门制度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C、成员可以将专利制度和其他有效的专门制度相结合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D、成员必须利用不同于专利制度的有效的专门制度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相关法本题答案BC解析:TRIPS协议第二部分共包括八节,分别是:版权与有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的保护和对协议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因此,从TRIPS协议本身结构来讲,并没有将植物新品种列为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但是,TRIPS协议第27条可享专利的主题中规定:成员应当以专利或者一种有效的专门制度,或者两者的结合对植物品种给予保护。可见,TRIPS协议只是要求各成员应当保护植物品种,但对于采取何种方式予以保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而是由各成员自行选择,选择的范围包括:专利制度、有效的专门制度或者专利制度与专门制度的结合。本题中,A、D选项的表述均属于片面极端,故为错误选项,B、C选项的表述符合TRIPS协议第27条的规定,故为正确选项。第8题: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A、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B、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C、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D、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相关法本题答案A解析: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仅不得超越代理权的权限范围,而且不能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并造成一定损害的,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其中包括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形。对此,《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A选项正确。第9题: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B、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C、我国公民不论定居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适用我国法律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法本题答案ABD解析:凡是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者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或者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民事关系,均属于涉外民事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涉外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因此,A、B选项正确。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选项也正确。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故C选项错误。第10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数码相机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的商业秘密被甲公司获悉。甲公司将该商业秘密泄漏给乙公司的竞争对手,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C、甲应当承担违约责任D、甲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故A错误,B正确。另外,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D选项正确。由于本题中并没有明确双方是否签订合同以及双方是否约定保密义务条款等事实,因此不能判定甲行为构成违约,故C选项错误。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则也有可能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11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相关法本题答案BCD解析: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对方接受要约,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因此A选项错误。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B、C选项属于《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D选项属于《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故B、C、D选项正确。本题需要注意的是A选项。根据《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便不能被撤回,但却可以被撤销。这里需要明确要约撤回和撤销之间的区别: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尚未生效的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销则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该要约而使之归于消灭的行为。第12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B、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C、异议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D、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相关法本题答案AB解析: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故A选项正确。同时,《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根据该规定可知,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有关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中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的说法错误。第13题:关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B、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C、原告应当提供被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D、原告应当提供被告有过错的证据相关法本题答案AB解析: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将承担主张不成立的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通常由原告承担,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明具体行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