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关系史专题》讲义:绪论一、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基础理论二、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内容三、中国民族关系史的特点四、中国民族关系史的重要原则五、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几个专题第一讲、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基础理论一、民族关系基础理论A、民族关系的内涵民族关系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一种在人们的交往联系中,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具有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的社会关系。B、民族关系的表现形式:有以民族群体或其部分交往的形式表现的民族关系;也有以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相互交往中表现的民族关系。有直接的方式表现的民族关系形式,还有以曲折的方式表现的某种民族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C、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民族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存在,必然受到所处环境和发展条件的影响、制约。民族关系既是历史环境和条件的产物和积淀,更重要的是现实环境和条件的一种折射和反映。因此,民族关系在不同的条件下表现的特点也是不同的。私有制社会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以压迫统治、剥削掠夺、歧视侮辱、压制同化为基本特征的。对不对?D、民族关系的核心问题民族利益:指的是正当的、合法的、民族应有和应得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说,民族关系是各民族之间的一种利益关系,特别是从经济方面来说是这样。民族权力:民族权利指的是法律赋予的、各民族应有的各方面的平等权利、民主权利。民族发展:发展永远是历史和社会的主题。发展始终是民族和社会追求的目标。E、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因素。既有时代过程、国际大环境因素,又有国内政权、国内小环境的因素。既有物质的、经济文化的因素,又有人为的因素,主要是决策者、领导者、政治的因素。从宏观上可概括为:民族自身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民族自身因素主要是民族内部结构决定民族关系的格局;社会因素决定着民族关系的性质;自然因素一定程度上决定民族关系的程度。从微观角度看:民族居住混杂状况、民族间互通语言情况、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状态、民族间通婚情况等等。因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问题而引发的事件;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民族间纠纷事件等;因经济利益和权益纠纷引发的事件;一般民事纠纷引发的事件;经商、旅游中发生的事件。二、民族关系史理论:A、民族的概念斯大林的概念自然不适合恩格斯、摩尔根的民族概念民族关系,一定程度上是政权之间关系。广义的民族是具有或某种程度上具有民族特征的人们共同体。狭义的民族是在原始社会末期或原始社会走向阶级社会时期形成的,国家的产生是民族形成的标志。B、中国是现在的中国?还是古代的中国?夏族------夏朝华夏族----春秋、战国汉族----西汉中国----中国、中土、王畿、众国之中、汉族或华夏族建立在中土的政权、中华、中夏、近代的领土和民族合并之意C、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分期:从远古到秦汉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五代宋辽金元时期明清时期这个分法是否合理?不合理地方有哪些?有无其他的分法?按照什么标准分?3、中原王朝正统论:二十四史中的《民族传》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争议,都是以汉族为是,少数民族为非。范文澜晚年写的《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斗争与融合》:“历史上腐朽国家如北宋、南宋末年,都不过是单纯的剥削机器,抵御外患的作用丝毫也不存在了。虽然这些国家的统治阶级是汉人,但汉族史学工作者不值碍为他们呼喊,说是受了侵略,并且谴责侵略者。我们应该严厉谴责那架剥削机器,赞成有人出来打倒它,女真灭北宋,蒙古灭金和宋,都是合乎规律的事情。”第二讲、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内容一、中国民族关系史内容的具体描述A、我国历史上各民族和各族的先民通过各种形式的交往,结成了种种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关系,是我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B、总结每个历史时期民族关系所表现出的形式、特点及变化,探索其历史的意义和影响。裨益于当代民族关系的处理。二、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关键词:自古至今、中国范围内、民族关系、发展历程三、中国民族关系的形式分类A、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B、政权之间、群体之间、民众个人之间C、和平的、战争的、不战不和的D、复杂的、简单的E、统一的、分裂的四、中国民族关系史的特点1、中国民族关系历史不是偶然的、短期的,而是必然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2、中国各民族既矛盾斗争,又相互联系并日益接近。3、既有各自独有特点,又有共同特点。4、大部分都建立过自己的政权,又共同趋向联合,并逐步走向统一。五、中国民族关系史的重要原则第一、历史唯物主义和实事求是。第二、民族平等的原则。六、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几个专题1、民族战争2、民族间的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3、民族同化与融合4、民族压迫与民族起义5、民族关系的主流本课程参考资料1、翁独健《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2、杨建新《中国西北民族关系史》,民族出版社,1990年。3、《中国北方民族关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4、《中国西南民族关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5、《中国东南民族关系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西方“民族及民族主义”理论介绍1、罗奇《欧洲民族复兴的社会先决条件》2、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3、阿姆斯特朗《民族主义形成之前的民族》4、布洛伊尔《民族主义与国家》5、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6、史密斯《民族主义诸理论》7、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8、郝时远主编:民族学人类学译丛1、【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试想,在核战争浩劫后的一天,一位来自于银河系外的星际史学家,在接收到地球毁于核战的信息后,亲赴核战后的地球,以求探索地球毁灭之因。经过一番详细的调查,他得出的结论是,若想一窥近两个世纪的地球历史,则非从“民族”及其衍生自民族的种种概念入手不可。那么,什么是民族?定义是什么?A、霍姆斯鲍姆采用盖尔纳的学说,民族是那些政治单位和民族单位完全重合的实体。民族不是天生不变的社会实体。民族的建立跟当代基于特定领土而创生的主权国家是息息相关的。不谈领土主权国家,而单独谈“民族”或“民族性”,“民族国家”将会变得毫无意义。民族主义早于民族建立,不是民族创造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创造了民族。民族原本是人类历史相当晚近的新现象,而且还是源于特定地域及特定时空环境下的历史产物。就划分民族的客观标准而言,有时是根据单一的标准,如语言、族群特征等,有时有时会根据多重标准,如结合语言、共同的居住区域、共同的历史经验和共同的历史文化等。但无论这些客观标准是什么,它们显然都无法成立-------因为符合这类定义的诸多群体,只有少部分不管在何时都可被称之为民族。其他的,不是符合标准者根本不是民族(或不具备民族精神),就是百分百的民族却不符合这些标准。事实上,民族根本不可能具有恒久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定义,因为这个历史新生儿才刚刚诞生,正在不断变化,且至今仍非举世皆然的实体。B、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问题,实则牵涉到政治、科技与社会转型等大问题。民族不光受领土国家或民族情操的产物,同时也深受经济发展和科技的影响。民族以及相应的民族活动,都应该纳入国家体制、行政官僚、科技发展、经济状况、历史情境与社会背景下进行讨论。C、误区:民族是具有双面性的,它必定是由居上位者所创建,但却也一定得从平民百姓的观点分析入手,才能完全理解。诚然,要由一般人民而非政府、发言人和民族主义者的角度来理解民族,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工程。足堪欣慰的是,当今社会史学家已经能从通俗文学的资料中去研究人们的想法、意见和态度,而不至于像从前一样会被报章言论所困,误以为社评即代表民意的走向。官方的或民族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并不足以代表最忠诚的公民或支持者的看法。民族认同通常会和其他的社会认同结合在一起,即民族认同的确高于其他团体认同。民族认同及其所代表的涵义会随着历史进展而嬗变,甚至也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发生剧变。这正是民族课题的范围所在,因为其中蕴涵了今日最迫切需要的想法和研究。D、误差:民族认同是有地域差别的,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社会团体之间,民族认同也是有差异的。过去学者往往忽略了民族认同的地域差异,并且也没有认真探讨其中的原因。E、研究民族和民族主义的史学家的任务:避免误解历史,或极力避免误解历史。政治家却是“误读历史是民族建立的必经过程”。唯有在研究者摈弃民族偏见的前提下,研究者的族裔问题才不会妨碍其研究民族主义的学术成就。2、【法】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A、这本书对民族及民族主义问题做了系统检索,从民族的词源、历史成因、民族、民族与民族问题的关系、民族国家模式及其前途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尽分析。他的贡献在于,剖析了前人及当代学者在民族及民族主义问题上留下的理论与著述;将民族现象纳入到一个开阔的全球范围内的历史与地缘的时空背景下求源、比较、梳理、解构、定位。B、民族与民族国家的出现:民族和民族主义一样,都是近代产物。在既无明确疆域概念,又无严格主权概念的混浊的古代,我们今天所讲的民族是不存在的。从人类社会的组成方式上看,民族国家乃是出现于城邦、帝国之后的政治形式。但是,民族国家并不是古代带有共同部落、血缘、语言等特征的族群的现代延续。民族国家或多或少都是现代建构与历史演变结合的产物。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在《民族----国家与暴力》中断言:民族若没有形成,绝不可能有民族主义。英国哲学家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则说,是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文化的、历史的因素孕育了民族,而不断推陈出新对新民族形成、老民族的发展、延续起重要作用。所以,德拉诺瓦说,以民族主义来定义民族会片面理解民族的作用,反之,以民族定义民族主义则会低估民族主义的危害。C、民族现象的复杂性:只有从历史长程视点着眼,将民族、民族兴衰、民族国家、民族思想及民族主义等看做是民族现象的不同表象,才能较好地把握历史的真实。民族现象的影响力:民族与民族主义,时而隐忍不发,时而浩浩荡荡,席卷整个世界。隐忍不发之后,经常是民族现象的退隐常常会激起更强的民族反弹,导致民族的重建和复兴,甚至是新兴民族的出现。无论是对于民族还是对于民族主义,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各有自己的界定,各有一定之理,又各有自己的盲点。从世界范围看,语言、人种、领土、宗教、文化等因素都不能界定民族的边界。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价值上的趋同并不是建构民族国家的充分条件,而相反的是,正是因为不同民族的普遍认同才产生了普世价值。将民族现象分成民族、民族国家、民族情感、民族主义各个不同的层次,各层级之间是互为联系、层层推进的关系。对民族、国家、文化的爱戴,属于个体对其所属群体的自然情感,是集体认同、文化归属的内在需求,并因此发出对外要求承认和要求尊重的愿望。对于这些,我们必须承认其存在的正当性,并充分认识这些认同的巨大作用。这些认同和神圣情感,发挥引导好,会成为推动建构民族国家的积极动力;反之,引导不好,也可能会走火入魔,将民族推入仇恨与征战的漩涡。不同的引导,内外的压力,失败的悲情,胜利的骄傲,都可能是民族情感或内聚为良性的爱国主义,或外显为极端的民族主义。要引导民族精神走向宽容、包涵、和平和具有建设性,应该给予民族情感必要的理解和尊重,正视其位置,承认其重要性。对于东方这些近代历史上殖民主义的受害国家来说,尊重民族感情,当然不能意味着重翻近代历史上西方对东方的殖民旧账,以当今的民族主义报复历史上的殖民主义。如果将历史反思停留在殖民与仇杀,人类可能沉溺于以暴易暴、冤冤相报的宿命,重蹈上世界极端主义的覆辙。尊重民族情感是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并在此基础上正视历史、正视文化,吸取教训,并超越历史。D、现实的民族问题同是奠基于民族情感的民族主义,可能将民族利益作为最高依归,并最终葬送民族利益;也可能初始是违背民族利益的,是个别集团利用民族主义欺世盗名而已。不同民族可以孕育类似的民族主义,同一国家不同时期也可以孕育性质迥异的民族主义,甚至是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内,也能出现完全不同,以至于是背道而驰的民族主义。对民族主义谨慎对待。一方面对民族主义穷本溯源,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