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三期女职工岗位安排调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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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三期女职工岗位安排调整常见问题2015年5月27日,英才网联旗下建筑英才网特邀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喻鑫律师,主讲“三期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和管理误区”主题沙龙,帮助企业系统掌握法律对三期女员工有哪些特殊保护,识别和避免三期女员工的常见管理误区,了解三期女员工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及处理。三期女职工常见工作安排误区喻律师表示三期女职工是比较特殊的一部分群体,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常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考虑的不仅是法律上的问题,还有一些案外的因素。喻律师讲了之前经手的一个案例,某公司处于三期的一名女职工要求企业支付因企业没有合规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的生育保险待遇损失2万元。因案件是在南京提起的诉讼,调节未果,后经过前后几个月多次的开庭,公司在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已支出差旅等费用12000元。所以公司最终在已确定能打赢的情况下,同意支付12000元。这个案例中,公司不仅损失了补偿金,还花费了大笔额外开销和时间成本。所以喻律师提醒HR,在处理三期女职工问题时,要以法律为基准,综合来考察,合理很重要。岗位管理是三期女职工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处于孕期的女职工,法律规定几类工作不能安排,包括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如高处作业),可能会对胎儿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不属于高危但可能会对女员工的身体产生危害的工作(如冷水作业、低温作业等)。且喻律师介绍,在《职业病防治法》中有新的规定,企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临时性作业。喻律师又问在场HR,如果员工主动提出从事上述这些工作,是否可以?喻律师介绍这样也是不行的,而且一旦发生损害,即使员工事先签署过声明表示放弃向企业索赔的权利,声明也会被判定无效。三期女职工岗位调整的特殊安排针对三期女职工岗位调整的特殊安排,喻律师表示孕期女职工如不能适应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调整其岗位和工作内容。但调岗要注意合理性,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岗位要跟员工的个人技能和工作经历相匹配,最好和之前的岗位有一定的关联性,且不能有侮辱性。而且最好能签一个协议,协商一致,避免劳动风险。处于产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又应如何处理?喻律师表示可以工作量分摊,派遣员工临时替代,外包或短期临时佣工。有HR问到,岗位空缺,招一个实习生来替代其岗位行不行?喻律师表示不可以,这种实习生替代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可以多招几个实习生来分摊工作量()。产期女职工产期结束后返回工作的岗位如何定?喻律师介绍,可以返回原岗位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新岗位;不能是孕期调整的新岗位,除非员工同意,也不得因为原岗位被替代,另行安排的新岗位。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工作量要做适当调整,结束哺乳期,要给予一到两周的时间恢复工作量,同时对其绩效考核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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