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版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第一部分培养工作规定2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08年8月修订)一、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在本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主要成果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二、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工作贯彻“拓宽基础、加深专业、强化能力、突出创新”的原则。一方面要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的实践过程中,使其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态度和敢于奉献的科学精神;同时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学习有关课程,以达到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之目的。2.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生在复试合格后,经博士生导师提名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组成以导师为首的3~5人的指导小组,其中至少要有一人是相关学科或邻近学科的专家,以利于在博士生培养期间集思广益,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3.博士生在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和指导小组的参与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应对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创新实践能力、论文选题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方面提出初步设想。培养计划要充分体现加强基础、重视实践,因材施教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理念,积极发挥博士生的创造性。培养计划制定后,须经系(所)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于第一学期第10周前分别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秘书和研究生院各一份,以便检查和考核执行的情况。三、学制与学分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按《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超期博士生的管理规定》执行。博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3学分,包括3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学习环节:13学分。2.科研素质环节:不少于5.5学分。3.创新能力环节:不少于3学分。3博士生在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基本学分外,可以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之间选择更多的学分,以达到总学分的要求。四、课程设置与学习博士生的课程设置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课。各部分的学习要求如下:1.基础课程:分为“基础必修”和“基础选修”两类。其中基础必修类设1门课程;基础选修类设2-3门课程,由博士生根据需要选修。2.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两类。其中专业必修类设2门课程,其中1门为博士生学科专题讲座,1门为跨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可以是硕士生或博士生课程,一般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专业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博士生根据需要选修;3.公共课程:分为“公共必修”和“公共选修”两类。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设1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英语)设2门课程;公共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博士生根据需要选修。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由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性质,指定选修2门次本专业的硕士生主干专业课程。该类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培养的总学分之内。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五、科研素质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学术活动:主要考核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记1个学分。专题研讨: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记1.5个学分。要求博士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3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4.5学分。论文选题:论文选题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必备的一个环节,不计入学分。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5.5学分。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六、创新能力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与自主创业、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它各类创新活动等。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以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另外,博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它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4七、学位论文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主要内容。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1.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2.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反映出本人具有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应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4.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较显著的科研成果。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博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九、其它本规定从2008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5中国矿业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08年8月修订)为积极拓宽博士生优秀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我校在国家级重点学科试行招收特别优秀的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严格和规范直博生的培养管理工作,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培养工作规定。一、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在本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主要成果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二、培养方式1.直博生的培养打破了现有的分段式(硕士-博士)培养模式。直博生的培养体现和贯彻了“因材施教、系统培养”的原则,强调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并重。直博生的培养过程既重视对直博生系统知识的构建,使其达到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之目的,又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系统能力,并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2.对直博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配备一名博士生导师,同时提倡实现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利于直博生在培养期间能集思广益,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3.直博生在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博士导师的指导和指导小组的参与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创新实践能力、论文选题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方面提出初步设想。培养计划中要重点突出和加强基础课程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训练,实施和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直博生的优势。培养计划制定后,须经直博生所在学院系(所)审查同意,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于第一学期第10周前分别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院各一份,以便检查和考核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三、学制和学分直博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6按《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超期博士生的管理规定》执行。直博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3学分,包括3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学习环节:30学分。2.科研素质环节:不少于7学分。3.创新能力环节:不少于4学分。直博生在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基本学分外,可以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之间选择更多的学分,以达到总学分的要求。四、课程学习直博生的课程设置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课。各部分的学习要求如下:1.基础课程:分为“基础必修”和“基础选修”两类。其中基础必修类设2门课程;基础选修类设2-3门课程,由直博生根据需要选修。2.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两类。其中专业必修类设4门课程,其中2门为硕士生专业必修课,1门为博士生学科专题讲座,1门为跨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可以是硕士生或博士生课程,一般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专业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直博生根据需要选修;3.公共课程:分为“公共必修”和“公共选修”两类。其中:公共必修类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然辩证法),外语(英语)设置2门课程;公共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直博生根据需要选修。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五、科研素质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学术活动:主要考核直博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记1个学分。专题研讨:主要考核直博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记1.5个学分。要求每位直博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4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6学分。论文选题:论文选题为直博生培养必须的一个环节,不计入学分。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7学分。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六、创新能力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与自主创业、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它各类创新活动等。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直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7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直博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另外,直博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它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七、中期考核为保证直博生培养工作的开展,提高直博生的培养质量,学校一般在第6学期末对直博生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进行分流。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八、学位论文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主要内容。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1.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2.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反映出本人具有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应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4.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较显著的科研成果。九、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直博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十、其它本规定从2008级全日制直博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8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2008年8月修订)为积极拓宽博士生优秀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我校在国家重点学科试行招收特别优秀的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严格和规范直博生的培养管理工作,保证直博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对直博生培养实行中期考核,具体规定如下:一、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末。二、中期考核标准1.在学期间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