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世界不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与启示本章主要内容•社会福利型:瑞典与英国•社会保障型:德国•注重效率型:美国•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历史最长,发展最完备,是典型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代表了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险模式。(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简史•瑞典在19世纪至本世纪30年代,通过了济贫法,实行了义务初等教育,宗教选择自由、救济老弱病残等政策。•1862年并通过立法确定政府有权为教育,济贫和其它慈善行为征税。•本世纪30看作工以来实行了大规模的福利政策,从而使福利国家作为一种制度确立起来。社民党政府在“人民之家”的口号下,增加了对病残保险的津贴,实行了新的立法,对失业救济协会发放津贴,扩大家庭福利。•40-50年代实施劳动市场政策,国民义务病残保险;•60年代重点发展了健康服务和家庭住宅福利,改变了教育制度;•70年代又实行了义务失业保险,蓝领雇员在养老金上享有白领雇员同等的权力,病假现金补贴,男女同工同酬等。(二)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1、养老保险•凡年满65年岁的老人退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给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国家基本养老金差不多每人都有,人人领取相等金额。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险和国家拨款。•养老保险金包括老年养老金,丧失能力抚恤金、妻子补充额,照料津贴,残疾津贴等。附加养老金以退休前15个最高年分平均收入的60%计算。瑞典的社会保险相当普遍,瑞典公民和生活在瑞典的外国公民都享有保险,年满11岁就可以在当地保险机构登记入保。2、医疗保险。•凡门诊就医者,本人只需交40克朗费用,在私人医生处就医只交50克朗。其它就医费用均在保险中开支。还发放病假津贴,照顾婴儿的双亲津贴以及工伤保险。病假津贴达到正常工资的90%。3、住房津贴•主要有中央政府发放的住宅津贴,以收入和子女数为标准,中央政府与市政府共同提供联合住宅津贴,随家庭收入增长而递减。还发放老年人住宅和房租特别补充津贴和养老院津贴。4、失业保险和救济。•对失业者分等级发放救济,最高的不超过税收后平均工资的92%,并随物价上涨而调整。劳动者20-64岁之间就业之日已被列入国家失业保险,一旦失业便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金,最长时限为300天,事实上很少有失业达到300天的。5、社会补助和其他福利•所有家庭都享有家庭补助,16岁以下孩子可得小孩补助,离校6公里以外的孩子可得交通补助。1994年还通过《父亲法》,给父亲“产假”和“津贴”。父母双亲为照顾刚出生的小孩最高可享受450天的假期和相关津贴。此外实行中小学免费教育,中小学生可获得免费午餐,学习用具等。大学生也可得到各项补助。(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1、覆盖面宽、内容广、水平高。•瑞典的社会保障面涵盖了在瑞典工作的所有人,不论是其是否具有瑞典国籍;保障内容非常广泛,主要集中在养老金、医疗和福利方面;支付的保障费用项目繁多,而且保障水平很高。2、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保障原则•瑞典保障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即所有人的基本保障和与收入相联系的保障。后者涉及内容较少。总体上说,瑞典的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效率原则,大体上体现了公平优先。3、以福利水平为基本保障。•在瑞典,由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给人们的保障主要是同整个社会收入或覆盖的增长相关,个人贡献的大小同所得到的保障没有多大关系。受保人情况相同,得到的福利也大体相同。雇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更换顾主,福利水平不会受到影响。在瑞典,不同条件的受保人会对应地得到不同的福利待遇。4、现收现付制•瑞典对于基本保险等由政府支出的补充项目基本上都采取了现收现付制度,以收定支,一般不留积累(只补充少量养老金进入积累)。5、雇主是社会保障的主体。•从雇员的角度来看,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与补充保障项目的支费,雇主是主体。企业雇主承担的养老和医疗等多种法定保险费率1995年达到了32.9%,雇员基本上不交纳。6、政府是社会保障的支配主体。•瑞典成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障委员会,管理全国的社会保障。在统一的社会保障委员会之下,形成了国家、州市各级政府机构与服务处所构成的社会保障网络。(四)、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社会意义•1、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高福利国家的保障水平。1992年政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上的开支为中央开支总支邮的66.3%。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其福利保障虽未从根本上消除阶段矛盾和冲突,却在一定程度上使之有缓和。这为战后瑞典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创造了条件。2、促进了充分就业•通过扩大公共福利设,举办公共工程,创造了大批就业机会,政府出资为失业人员培训,为他们重新就业创造了条件。3、大大提高了瑞典人的生活质量•高福利制度下的瑞典国民生活质量之高在世界也是指可数,在瑞典绝对没有乞丐,居民拥有汽车、游艇、电话、家用电器都列世界前茅,人均住房50平方米,几乎所有家庭都有夏季别野。平均每4个有3名、16张病床,婴儿死亡率5%,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人均预期寿命达78岁。每周工作40小时,上下午均有一个小时,全年有近100天休息日。(五)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消极影响•瑞典的高福利是建立在高税收和国家支出基础上的,由此带来一定的负效应,这被人们称为为“瑞典病”或“福利病”。70年代以后,瑞典经济一直处于衰退之中,与此同时,人口结构又在老化,政府已经着手改革,减少对社会保障的负担比例1、消费基金的增长超过生产的增长,抑制了私人储蓄和投资动因。•为维持福利制度和工资的增长。社会消费支出大大超过了生产的增长,80年代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3,而工资和福利的“刚性”使得社会消费只升不降,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的部分日益膨胀。福利政策的作用使国民无须储蓄,使之积累资金减少,从而使得投产减少,消费遏制生产日益明显。2、庞大的公共开支造成了巨额的财政赤字。•1950-1980年,中央财政赤字,寅吃卯粮,同时又求助于举绩和通货膨胀,进一步造成了经济困难,削弱了经济发展的后劲。3、高福利带来了劳动生产率下降。•由于高福利以高税收为基础,高税收又削弱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同时国家限制企业裁员,造成企业劳动生产率下降高福利还促长了“大锅饭”现象。由于病假、失业各种津贴繁多,收入几近达到正常的90%,泡病和缺勤现象增多。同时收入均等化削弱了企业家和技术人员的投资,创新积极性,甚至逃税现象增多。由此种种,使得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4、削弱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瑞典人的养老金来源于雇主税,医疗费、护理费等则主要来源于税收。雇主税的增加会影响瑞典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利于经济发展。至于税收,瑞典现在已经是世界上税率最高的国家,1991年全国征收的各种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而欧盟12国平均只占40%。近几年来,瑞典一直在酝酿对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六)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1、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2、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就业。•3、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4、现阶段我们只能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原则。二、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之一,其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程度最发达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既高度集权、统一,又较为复杂,覆盖了所有人群。(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1、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最早可追溯到1601年伊丽莎白的《济贫法》,贫民救济是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初始形态。•2、19世纪中期,以贫民救济为表现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萌芽阶段。•3、20世纪初到二战前是英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奠基时期,逐步由以教会为主的贫民施舍变为政府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作了扩充调整,广泛介入贫困、疾病、失业等重要社会问题,陆续颁布了相关法律,如1908年的《儿童法》和《养老金法》,1909年的《劳工介绍法》,1911年的《国民保障法》,1920年和1930年的《失业保障法》,1934年的《失业法》等。•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理论和凯恩斯主张国家干预、保证充分就业、刺激有效需求的观点,为英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4、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是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发展的时期。•经历了30年代经济大危机和二战严重打击的英国政府,面临国内不断高涨的要求政府保证就业和社会福利的强烈呼声,政府开始实行全面社会保障制度,以“福利国家”作为施政目标。•1941年丘吉尔政府设立“研究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联合委员会”,任命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贝弗里奇为委员会主席,负责考察研究英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问题。•1942年12月该委员会以《社会保险及其有关福利问题报告书》为题发表研究报告,即对英国乃至西欧各国建立社会福利制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的“贝弗里奇报告”。该报告在对英国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进行尖锐批评的基础上,提出以消除贫困、疾病、肮脏、无知和懒惰等五大社会疾病为目标,推行了一个以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人数,提高津贴标准等社会保险内容为核心的全面的社会保险计划,为英国政府提供了一份战后社会福利制度的实施大纲。•1945年7月工党又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立法,着手全面推行社会保障计划。1948年颁布《国民救济法》,并设立社会保障基金,建立了西欧第一个“福利国家”。各种社会保障措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覆盖了全社会公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各方面,已基本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5、70年代后期,英国经过战后最严重的两次经济危机的打击,经济停滞不前,同时社会保障支出随着通货膨胀而不断增加,成为国家财政的一个沉重负担,财政收不抵支状况日益严重,迫使英国政府不得不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6、70年代末,工党政府已开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撒切尔夫人执政后,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1985年6月颁布了《社会保障之改革》绿皮书,1985年12月又提出关于社会保障改革的白皮书,并于1988年正式生效。7、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的社会保障全面改革的内容有:•养老制度改革;养老津贴发放原则及标准的改革;住房制度中的津贴标准改革和推行公房私有化;国民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市场化经营;教育方面的助学金制度改革和削减教育经费;严格失业救济的申请条件,限制失业津贴低于平均工资;社会救济中取消原有的额外津贴,改为设立收入资助项目等。90年代改革的主要内容:•其宗旨是: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正常合理运行。•(1)实行多层次的社会福利制度,充分发挥国家、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以减少政府提供普遍基本福利项目。•(2)社会福利财务机制的彻底转换,最终实现基金制度取代现收现支的财务机制。•(3)强化企业和个人保险计划,扩大社会保险空间。•(4)对享受福利者进行经济调查,确保资金的使用用途。•(5)部分管理职能私有化或民营化。•(6)调查社会保障支出标准,强化物价上升因素。•(7)强化就业培训与失业救济相结合的原则。(二)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全民保障,全面保障。对于英国居民个人而言,其一生都要与社会保障制度发生各种或多或少的关系;对英国政府来说,多年的发展改革,已使国家具备了一整套极其复杂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1.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英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其基本机制是由国家强制所有毕业离校年龄与退休年龄之间的公民参加保险,同时由国家和雇主注入资金,以共同满足社会保险的基本需要。•社会保险包括退休年金、失业津贴、疾病津贴、产妇津贴、寡妇津贴、工伤与伤残津贴、战争抚恤金等。享受社会保险的前提是一般要缴纳国民保险费,政府在居民因失业、病残、退休、生育、失去配偶等使收入蒙受损失时给予津贴。2.国民健康服务•国民健康服务于1948年建立,是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健康制度长期遵循的原则是:每位英国居民,在免费或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