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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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全攻略正文:八月份全国刚刚实行完重疾新定义标准,为了执行这个新标准,所有保险公司无一例外的在7月31日前停售了过去的老款重疾险,在八月一日执行新标准之下的重疾险。正是因为此,保险市场关于重疾的投保又呈现出一轮新的波澜。昨天我的一位上海MM同仁在谈到销售重疾险时遇到一个让她颇为头痛的问题,面对各种各样的重疾险,例如两全险捆绑重疾,附加重疾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定期重疾险,还有各种各样的缴费方式,例如自然费率、均衡费率等等,以及是投保重疾主险还是投保附加重疾险,这都让她不知所措。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以来就有想法把有关问题拿出来和大家进行磋商,但因为重疾险从去年9月1日起发生国家强制性的变革以来,一直到今天完成所有变革,最终才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所以期间一直没有起笔。今天看来是条件成熟了,该是让消费者明白重疾保险的一些属性的时候了。一、如何看待重大疾病在侯耀文突发心梗去世后的几天里,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耀文走了,生命如此脆弱,有多少笑可以重来?!》,在这篇文章里我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年统计报告的一个数据,全国人口死亡总数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他们是(按单项死亡率顺序排列):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至于排在十位以外的其它疾病死亡,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合计只占9.6%。这组数据说明了一个不容质疑的一个问题,每十例死亡中,有九人就是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的身故。与此同时,2007年著名肿瘤学专家郝希山院士主持的“恶性肿瘤流行趋势分析及预防研究”这项课题得出的结论是:人口老龄化与恶性肿瘤发病率变化趋势变化一致,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病率上升的决定性因素。从不同年龄人群肿瘤发病构成中,65岁以上的老龄人群,是肿瘤发病的高峰人群,肿瘤发病率所占比重最大,约为55.36%。这个数据表明了一个什么问题?1、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概率越大,这就意味着我们有九成的人是要倒在医院的病床上身故;(倒在自己家的也算,侯耀文不就是么)2、越晚罹患重疾,治疗费用和养老金积蓄之间的冲突也就越大;这应验了我们常说的这样一句话,人生三大不幸莫过于以下三种情况:走得太早:将负担留给活着的人(太没有责任心);病的太重:无穷无尽的医疗花费无疑是一个无底洞(太不幸);活的太久:有多少积蓄同时为我们支付养老金和临终前的疾病开销?(养老金和治病的钱打架,太痛苦)二、如何看待重大疾病保险对此,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成为人生保障规划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我有一句话刚琢磨出来,保险就是一盏灯,灯光越亮,以后的阴影和黑暗就越少。但是,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依然认为自己是金刚不朽之躯,不会得病的极端自信者大有人在,没有这些自大狂的人当中,又有多少人了解重疾保障的功能呢?重疾保险的保障原理简单的说一种约定,客户和保险公司就一定数量的重疾种类签订合同,合同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约定重疾种类中的一种且符合重疾定义标准的,当初投保多少就理赔多少。需要清楚的是,一个投保十万元的重疾险,无论我们缴费了多少,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十万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35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1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9.6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然而,投保第二年罹患重疾的人肯定会有,但并不是所有人,我想我们大多数人命都不会这么苦吧。绝大多数的被保险人基本上还是按照自然规律,在高发年龄段排排坐的来罹患重大疾病(北京肿瘤医院的门诊肿瘤病人真的就是排排坐),但此时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保险缴费。缴费期后再罹患重疾,那么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是最大化,保险公司理赔数额是最小化,重疾保险是否还有意义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此时的重疾保险在保障上的体现就是强制储蓄功能了。如何理解总缴费八万,理赔十万的保障?很多人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绝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不划算。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这正如某人肚饿,一个馒头没吃饱,再吃第二个,吃到第四个后饱了,但是此人却说,早知道第四个能吃饱,为何要吃前三个?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疾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不能抹杀的。因为重疾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我们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我们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关键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是保险另一个功能——强制储蓄。这就是说,重要的是我们在疾病面前,我们是否还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在今天,我们的资金面临很多的投资机会,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等。问题在于,我们谁能保证几十年后我们的投资一定是成功的吗?如果不能保证投资的成功,那么万一罹患重疾,我们该怎么办?保险所谓的强制储蓄功能,就在于我们能够保证有一笔专用资金永远不会被挪作他用。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疾而身故,那么即便是在老了后我们面临疾病,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这是一个需要牢记的问题。而正是因为强制储蓄的功能,无论我们在其它方面的投资是否成功,都能让我们在未来的时间里能,够保证我们至少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来补充重疾治疗的需要。三、如何理解附加重疾险和定期重疾主险重大疾病保险不是中国人发明的,这毋庸置疑(其实什么保险都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风险比国外高出很多的情况下,我们国人投保重疾险的比例却实在低的可怜。(有必要参见这篇文章,而且非常有必要)绝大多数人是没有风险意识,在此就不多讨论了。也有很多考虑重疾风险的人却被品种繁多的重疾险种类所困惑,这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重疾险到底有那些种类,而这些重疾又有那些功能呢?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重疾的另外两个问题,一个是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一个是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的区别。1、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保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种形式。所谓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绝大多数是返还的,所以保费较贵。所谓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险种。附加险只有发生理赔时才有现金利益,没有理赔时就只能算消费掉了,所以附加险还有一个名词就是消费型保险。由于是消费险,所以非常便宜,一个十万保额附加重疾险在三十岁大约只需要300元,是典型的以小博大。同样一个投保额,主险和附加险的费率在年轻时相差在十倍左右。2、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的区别重疾险分为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所谓费率,就是某个年龄、某个性别下,投保一定额度的保险所需要缴纳一年的保费。由于重疾险是跟人体生命特征紧密相关的一个保险,所以身体健康程度直接涉及到风险程度的大小,其规律是年龄越小,重疾风险也越小,保费越便宜;年龄越大,疾病风险程度也越大,保费也越贵。所谓自然费率是投保重疾险后,每年缴纳的保费根据年龄递增而递增(或者说根据风险的递增而递增)。年轻和年老时保费差距可以达到十倍以上。所以很多年轻人在投保附加重疾险时,看到自己第一年缴费只需要三四百元,就以为以后永远就是这个数,其实不然,事实是他每长一岁,下一年保费就贵一点,一年一个价,上年和次年的涨幅在8-10%左右(复利计算的哦)。例如自然费率中,如果某人30岁这一年投保十万附加重疾需要缴纳277元,那么到他60岁的时候,这一年则要缴纳5800元。自然费率的优点就是,年龄越低,风险越小,保费越低,不必在年轻时缴纳昂贵保费。所谓均衡费率(也叫保证保费)就是保险公司把风险估算后,把各年龄段的保费平衡后,每年给出一个保费均值,从一个年龄开始投保后,以后每年的保费都是一样的。由于各保险公司在均衡费率上都惯有保障年限,年限不同,均衡费率也就不同,不一一举例,但是原理是一样的。一个10斤的包袱不会因为我们抱着就是10斤,背着就是8斤,无论我们的姿势怎么不同,但重量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抱着或背着都一样沉的道理,只是我们感觉会不同。如果我们背着真的只有8斤,那么你一定要记住,一定是这个包袱减少了内容。(有些保险公司在8月1日后执行的新重大疾病,号称费率没有增加而是减少了,说实话,那是以牺牲保险责任为代价的,也就是减少了包袱的重量)搞清楚这些基本观念后,我们再来探讨各种重疾险的属性。1、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2、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或者养老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3、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被保险人活着是拿不到钱的那种保险就叫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在这里,凡是看见有“提前给付”(一定要念成jifu,不能念成geifu)字样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数额。例如投保20万终身寿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如果发生重疾理赔得到10万,终身寿则要减去已理赔的10万,由20万变为10万。如果终身寿和附加提前给付各投保10万,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减后为零,保险合同就会终止的哦。(至于为什叫提前给付,据说某公司的条款是只要确诊就会先支付50%的保额理赔,说实话,我至今不知道如果不提前给付的重疾保险是什么样子的。)4、两全主险捆绑附加重疾:多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所谓两全险就是保障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要给钱,保障期限后没有身故保险公司也要给钱的那种保险。这类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都在80岁期满,附加上重疾后就成为过去最常见的有病赔病,无病返钱的那种保险。在这种保险中,附加险是不标明费率的,已经计入两全主险费率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附加重疾是均衡费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险保障期等于两全险的期限,一般都在八十岁左右。然而,组合捆绑重疾险在期满无理赔的情况下,两全险的现金返还也是五花八门的,其中有:A、期满返还保费:无论我们多少年缴多少保费,有病按照保额或约定保额的金额进行理赔,无病期满就只退还我们所缴纳的保费,在很多人看来这是最无聊的一种。B、期满返还保额:这类捆绑型的重疾险稍好一些,有病按照附加重疾保额或者约定保额的金额进行理赔,无病期满退还我们两全险的保额现金。(至于期满那个时候十万元是否还值十万元,那您自己考虑)C、期满返还保额+红利:有病按照保额的金额+当期红利进行理赔,无病期满退还我们两全险的保额金额+红利。上述各种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除了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和两全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之外,其它附加重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保证续保问题,这可是一个有点毛骨悚然的大问题!由于传统意义上的附加险是当年缴费,当年给于保障,那么就会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假如某年我们万一罹患一个所有保险公司重疾险都不理赔的原位癌(国家新定义的恶性肿瘤,原位癌也做除外),那么当年我们是得不到一文钱理赔的。但是我们在次年就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在附加重疾上的拒保,因为次年我们已经是非常危险的高危体了,保险公司一旦拒保,那么即使以后原位癌扩散到晚期癌症,我们都是处在非重疾保障的状态下。这是一个绝对需要警惕的问题!即便有些保险公司有三年保证续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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