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词解释¤1.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就是适应一定时代需要,反映一定社会阶级、阶层或集团利益的政治理想、政治态度和政治要求,以及为其夺取、建立和维护政治统治的方案和为实现其统治的出谋划策。政治思想的核心问题始终是国家政权问题,因此如何认识国家、组织国家、管理(治理)国家是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它集中表现为各种政治观点、政治主张和政治学说。2.逻辑与历史统一:指认识的逻辑进程应与客观历史发展的进程相一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不是完全等同,而是本质、主流、方向的统一,是由差别的统一。¤3.智者:“智者”是公元前5世纪中叶在希腊一些城邦涌现出的一批职业职业教师,他们自称智者。智者向人们收取学费,传授有关辩论、诉讼、演说、修辞的技巧及相应的参政知识,涉及社会、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广泛的领域。作为第一批专注于社会政治问题的学者,他们对社会、政治和伦理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阐述了许多新颖的见解和主张,推动着政治思想走向繁荣。他们的活动以雅典为中心,同时遍及其他一些主要城邦。从他们开始,希腊学术研究的主题由自然界转向人类社会。智者并不是统一的思想流派,没有统一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观点。他们几乎都没有完整的著作流传下来,其思想也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但是他们思想活跃,不囿成见,大胆质疑前人的成说,对政治法律问题阐述自己的独到见解。他们的思想成为后来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政治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和思想来源。¤4.苏格拉底:对希腊政治思想作出重大贡献的思想家。苏格拉底是智者们的同时代人。他与智者一起,推动了希腊哲学研究兴趣的转向,即由自然转向人和社会。探究事物的本性(自然),探讨普遍定义的思考方式是苏格拉底的一大贡献,也是柏拉图“理念”论的直接思想来源。在对道德和政治法律问题的讨论中,苏格拉底也将其提高到合乎逻辑的定义和解释的水平。这是后来他的学生柏拉图和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构造博大的政治哲学体系的前提。苏格拉底强调道德是城邦政治的基础,而知识和教育是城邦政治的根本。他极其重视知识的价值,并提出“美德即知识”的著名论断。他主张贤人政治或专家政治。在他看来,治国是一门专门的知识,甚至是一门艺术,需要专门的训练,政治家应该是具有相应知识的人。这些思想后来都被柏拉图所继承。¤5.柏拉图:是古希腊政治思想的的集中阐述者,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位有系统的政治学著作传世的思想家,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思想成果,设计了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家,提出以社会分工原则为基础建立正义城邦。其阐述政治哲学的著作有:《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理想国》。¤6.哲学王: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其代表作《理想国》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柏拉图以社会分工理论为基础,把政治统治权完全交给少数哲学家。他把现实国家的改造和理想国家实现的希望,完全寄托于真正的哲学家能够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上。根据柏拉图设计的社会政治结构,哲学家垄断城邦全部政治权力,被置于等级结构的顶端,即哲学家为王(哲学王),其他各等级则完全被排斥在城邦权力体系之外。他认为,这体现了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德行与绝对的最高权力的结合。这样城邦才会发展,个人才会完善。这个观点是柏拉图理想国家的核心内容。¤7.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和思想家,西方政治学的创始人。他在雅典创建了“吕克昂学园”。他是古希腊学术成就的集大成者,也是希腊城邦政治思想的总结者。他一生著述甚丰,其政治学方面的著作是《政治学》和《雅典政制》。他第一次使政治学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形成独立的研究领域。他把政治学视为“最高主宰的科学、最有权威的科学”。8.斯多葛派:斯多葛派是希腊化时期最重要的政治哲学流派,它流传到罗马帝国时代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成为罗马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斯多葛派的奠基人是出生于塞浦路斯的芝诺(约前336---前264)。他大约于公元前300年在雅典的一个画廊(音译“斯多葛”)里开始聚徒讲学,他创立的学派也因此而得名。这一学派的思想后来在罗马得到广泛传播。晚期斯多葛派主要流行于罗马帝国,亦称罗马斯多葛派。在斯多葛派的时代,城邦已经解体,人们面临的是新的社会环境。斯多葛派开始从更宽广的角度来审视人生。根据他们的观点,人不仅是特定城邦或国家的成员,还是整个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整个人类是以自然法为纽带的共同体。服从普遍的自然法就是对人的最高要求。由于人具有与上帝共同的理性,共同受同一个自然法支配,因此,所有的人,无论其出身、种族、财富以及实际社会地位如何不同,在都具有自然赋予的理性这一点上是相同的。所有的人相互间是平等的。斯多葛派的平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它打破了城邦时代对人的身份的种种偏见,以新的价值尺度衡量人的价值。斯多葛派还提出自觉服从自然法对于实现人人平等的意义,从而将自然法与平等的理念恰当地结合起来,影响了以后平等思想的发展。9.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末期的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他生于意大利的一个骑士家庭,博学多才,曾先后担任财务官、罗马执政官和行省长官。西塞罗信奉斯多葛派的学说,并将希腊政治哲学特别是斯多葛派的政治哲学介绍到罗马。在维护共和传统反对专制独裁的斗争中,他又对罗马共和国的实践和精神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理论上的总结。西塞罗政治思想的代表作主要是《论共和国》(或译为《论国家》)和《论法律》。在西塞罗的时代,罗马国家内部的社会结构和政治体制已与希腊城邦有很大的不同。西塞罗依据罗马共和国的传统探讨罗马国家的实质,重新定义国家。他给国家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国家是人民的事业”。西塞罗的国家概念突破了古希腊“城邦”概念的狭隘界限。他不再把国家理解为狭小的分民自治团体,而是理解为“人民的联合体”。在西塞罗的国家概念中,还特别强调法律的作用。他认为法律的纽带是国家的实质,没有共同遵守的法律,就没有国家。西塞罗的平等思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它超越了城邦时代政治学在人与奴隶、公民与没有公民权的人、本邦人与外邦人之间设立的界限,开始以一种平等、没有根本差别的眼光来看待所有的人。10.奥古斯丁:出生于罗马帝国北非行省的塔加斯特。他曾信奉摩尼教,后皈依了基督都教,曾先后任希波教会的神甫、主教。奥古斯丁是罗马帝国时代的神学家,他的传世之作是《上帝之城》。奥古斯丁以《圣经》为最高权威,极力推崇信仰,贬低理性。在《上帝之城》一书中,他以《圣经》为基本依据,从神学的角度研究国家,从人与上帝的关系中来考察人,考察国家和政治问题。政治哲学有机地融合于神学体系中。该书从理论上总结了基督教的政治价值观,对人们的政治观念、对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从他开始直到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政治哲学都是作为基督教神学的一部分,成为“神学的婢妇女”。奥古斯丁宣扬的原罪救赎说认为,一切人都带有原罪,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一切人间王国必然是灾难深重,最终必然灭亡,只有上帝之国才是永恒的。谁能够得救,也并不取决于个人的努力,那完全是上帝的任意行为。这一理论是在罗马帝国灾难深重、行将灭亡时提出的,适应了当时形势的需要。11.双城论:罗马帝国时期教父学最高权威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提出的观点,这是他政治理论中最具影响的内容。奥古斯丁依据人类原罪说“恩典”理论(原罪救赎说),区分了所谓“上帝之城”(天上之城)和世人之城”(地上之城)。它们分别是圣者与不义者之城,是注定要得救者与注定会受惩罚者之城。上帝之城是最高的善,人们在其中享受永生的幸福。要想被上帝选中,进入上帝之城,就要尽力行善。而世人之城的人们无论多么富足,注定被上帝所摈弃,永远遭受魔鬼统治的痛苦。¤12.神学政治观: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思想一直是西欧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基督教神学思想的统治在政治上的表现是神学政治观。神学政治观维护封建统治,提高和巩固教会的地位。神学政治观以《圣经》为信仰的绝对权威,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以爱“上帝”作为人们首要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主张王权神授,教权高于王权。它从基督教神学教条出发讨论政治问题,从《圣经》和神学权威的理论中演绎出政治结论,一些关键的政治学概念如主权等都是在神学的体系内得到讨论。神学政治观改变了古代观察政治问题的立足点,改变了古代的道德伦理观念。13.日月论:中世纪西欧形成的独特的王权和教权二元化的权力体系。在教权和王权的斗争中,教权派的政治思想占据上风。“日月论”是这一思想的代表之一。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是教权和王权斗争中的著名人物,教权派思想在他这里发育成熟。他指出,教皇是教会的最高首脑,其权利直接来自上帝。在教会和国家权利的认识上,他承袭了奥古斯丁的思想,认为上帝把管理人间一切事物的权利留给了自己掌管。因此,世俗统治者必须对教会恭顺虔敬,教皇有权废黜不服从教会的君主,他把教皇权利和皇帝权利的关系比作太阳和月亮的关系。教皇权利是太阳,皇帝权利是月亮。月亮的光来自太阳,皇帝的权利来自教皇。这就是中世纪有名的”日月论”。¤14.两剑论:中世纪西欧形成独特的王权与教权二元化的权力体系。在教权与王权的斗争中,教权派的政治思想占居上风。12世纪下半期教士们从《圣经》中发挥出来“两剑论”这一神学政治论观点,是教权派政治思想的主要代表。这个理论把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比作两把剑,耶稣把这两把剑都交给了教会,一把供它使用,一把为它使用。通过加冕仪式,教皇把世俗权力交给了皇帝。所以教皇是世俗权力的真正所有者,世俗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教会的授予和委托。必须服从教会,为教会服务,便成为世俗权力的必然。¤15.阿奎那:西欧封建社会时期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神学大全》是他最重要、最系统的著作。阿奎那坚持基督教的信仰,致力于调和信仰和理性的矛盾,这是其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他论证了教权高于俗权,以此阐释教会与国家的关系和有关法的问题。阿奎那对中世纪乃至近、现代的基督教神学具有重要的影响,他本人也有“神学界之王”之称。16.(阿圭那)关于法的分类关于法的分类的主张,是阿奎那有关法的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阿奎那根据他对法的基本认识把法分成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四类,其着眼点就是将上帝的永恒法置于一切法律之上,,而且要论证教会法应高于国家法律。按照阿奎那的划分,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适用于整个宇宙,是一切法律的本源。自然法是管理人类行为的法,是上帝的理性在人类理性中的体现,适用于全体人类,它的箴规指示人们去做一切有利于保全人类的事情,禁止人类做毁灭自身的事情,并引导人们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人法是统治者颁布的法律,包括万民法和市民法,它是自然法的特殊运用。神法即教会法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法律。阿奎那进一步分析了四种法的关系。他认为,永恒法是最高的法,是一切法的来源,自然法和人法都要服从永恒法,同时人法要服从自然法。在法的分类中,阿奎那特别强调人法和神法的关系。他认为,人法必须接受神法的指导,其实质是为教会的神权统治服务。阿奎那承认自然法是人类的普遍理性,主张自然法的普遍规则应包括有利于保全和禁止毁灭自身的内容,这为了近代自然法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材料。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适用于整个宇宙,是一切法律的本原。自然法:是管理人类行为的法,是上帝的理性在人类理性中的体现,适用于全体人类,它的箴规指示人们去做一切有利于保全人类的事情,禁止人们去做毁灭自身的事情,并引导人们了解上帝,引导人们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人法――是统治者颁布的法律,包括万民法和市民法,是自然法的特殊运用。神法――即教会法,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法律。¤17.但丁:文艺复兴运动的先驱者。他最著名的政治著作是《论世界帝国》,该书代表了早期市民阶级希望建立统一的君主国家,保护城市工商业发展的要求。但丁政治思想的中心是实现意大利的统一。他主张建立一个大一统的世界帝国,由一个至高无上的君主实行统治,以保障人民所要求的和平。为了论证自己的主张,但丁提出君民利益一致的理论。在统一的君主国里,天下属君主一人,君主既无所求,又无所争,战争自会停止,人民所要求的和平也必然能实现。在教权与王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