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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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一: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全国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学历教育课程考核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一、课程考核的性质1.课程考核亦可称为课程学习测评,是指学生学习一门课程时,对其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的测量和评价。课程考核一般包括形成性考核(测评)和终结性考试(测评),课程考核要把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测量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学生的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合成计算并记录。2.课程考核是目标(标准)参照测评,是鉴别或评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学习目标,不是选拔性考试。课程考核重要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的学习,以达到一定的教育教学目标而进行的评价。3.课程考核的作用是要为学生学习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改善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为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建设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改进远程教学服务,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二、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分工1.课程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电大根据课程开设和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组织制定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级电大”)参照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省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3.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由中央电大组织和管理;省级电大统一课程考核由省级电大组织和管理。三、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1.课程考核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课程考核工作健康发展。2.“课程考核说明”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科知识考核的内容、能力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规定课程考核中的形考形式和要求、终考方式和内容,以及成绩记录的办法等。“课程考核说明”是命制、审定形考任务和终考试题、试卷的依据,也是各级电大实施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3.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测评活动,一般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要求组织实施。4.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坚持“三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统一答案及评分标准。基本形式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5.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中央电大相关规定。6.经中央电大批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个别化网上考试是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组成部分。四、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1.中央电大组织编制全国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省级电大组织编制本省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2.课程组或课程考核命题组,负责课程考核说明、形考任务、终考试卷或试题库的编制。3.课程考核命题组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组织编制形考册或电子媒体传输的形考任务,统一部署形成性考核工作。各教学点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完成形考任务,并评定成绩。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对形成性考核的组织过程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4.中央电大制定每学期全国统一考试的指令性考试计划,规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要求。省级电大依据此计划,结合省级统一考试课程制定本省考试计划。5.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命制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省级电大负责命制省级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6.省级电大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成立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本省课程考试的工作,负责对各考点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试卷评阅以及成绩的合成、发布等工作,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重大问题。7.考点主管单位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考试计划安排考场、实施考试,执行相关的课程考核规定。8、参加考试的学生持考场通知单、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相关的考试规定。9、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形成性考核和个别化网上考试,执行网上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10、各级电大做好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为提高教学效果、深化教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和参考信息。五、课程考核的研究工作1、各级电大应根据教学模式探索和教学、教学管理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的研究,包括适合远程教育需要的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内容、技术的改革,以推动教学、教学管理的改革。2、课程考核改革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课程、地区、学生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取得成果,并经批准后再行推广。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规程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第二条在电大远程开放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开设课程分为全国统一考核课程(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课程)和各省统一考核课程。全国统考课程的考核工作由中央电大组织。第三条全国统考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参照测评,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考核要求和考核任务,各级电大分级实施;考试是课程学习结束时的目标参照测评,实行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网上考试系统中的试题库或试卷库)、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全国统一考试的定密意见(教密办函[2003]3号))。第四条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是中央电大全国统考课程考核工作的准则,是衡量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第一章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五条课程考核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针对成人在职学习者的特点、满足学生自主学习模式的要求、适应远程教育的特殊性、应用现代教育测量和评价理论,做好总体设计。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考核方式要适于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第六条课程考核以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在注重学生学习结果考核的基础上,还应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第七条形考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原则,由中央电大统一设计、各级电大分工管理、各层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形考任务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合理选择考核形式。形考一般可采用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考核形式。第八条课程考试有闭卷、开卷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结合各种考试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考试工作的可操作性,适当选择考试方式。第九条课程考核时间的安排要以有利于学习者学习和参加考试为准则,以组织管理的可操作性为依据进行。第十条课程考核工作要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编制、审定课程考核说明;编制、审定形考任务;命制、审定试卷库或试题库(含答案和评分标准,下同);安排和组织考核;成绩评定和管理;考核质量分析和考核总结。第十一条全国统一考试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第二章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与审定第十二条课程考核说明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材,以及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确定的,是对课程考核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的具体说明。第十三条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的依据,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第十四条课程考核说明应由课程组或命题组编写。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第十五条课程考核说明必须准确阐述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科整体要求,并说明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课程考核有关说明部分(一)考核对象。如本课程考核说明适用于××科类××专业学生,或适用于注册学习本课程的所有学生等。(二)考核依据。说明本课程所使用的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材(包括教学大纲审定日期,教材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明确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命题的基本依据。(三)考核方式。采用形考和终考相结合的方式,或其中单一方式。(四)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说明形考和终考各自在课程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形考和终考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及计算方法。课程综合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以获得课程学分。(五)形考的要求、形式及手段。说明各项形考任务所要实现的目标、考核标准和要求,采用的形式、实施手段(使用形考册还是网上形考系统等)。(六)终考的要求及形式。说明终考的要求、组卷原则、试题类型及结构,考试方式等内容。1.考试要求。从总体上说明本课程考核学生哪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说明考核的层次要求。考核理论知识的要求可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等;考核的能力层次可分为:学会、掌握和熟练掌握或重点掌握,或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2.组卷原则。说明考试试题的覆盖面,不同难易程度的试题和各考核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3.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试题类型可包括:选择反应(客观性)试题,如是非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等;建构反应(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析、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证明题、应用题和案例分析题等。说明试卷中各类型试题的比例。4.考试方式。说明采用闭卷、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笔试、面试(口试)或计算机网上考试等。5.答题时限。说明答题的时间限制为××分钟。6.其它说明。说明参加考试需自备的文具、资料和限制携带的文具等。二、课程考核内容和要求按照各章节次序或知识结构,说明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知识点、考核的要求等。三、试题类型及规范解答举例按照本课程选择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每种题型提供2~3道题,并附标准答案及解答说明。第十六条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一、各教学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说明的编制、研讨工作,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说明的审定。二、考核说明的审定,须聘请2~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学科专家和2~4名地方电大多年从事一线教学活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审定。三、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由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下发执行。四、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原稿和专家审定意见书由考试管理部门存档。第十七条考核说明使用年限与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使用年限相同。教学大纲或多种媒体教材修订后,应及时修订考核说明。考核说明的修订应有书面修订报告,经教学部门审批后,报考试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命题组的组建与职责第十八条组建命题组一、命题组成员必须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学科体系、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要求,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教育测量、评价理论知识。命题人员必须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审题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命题组原则上由课程组成员组成,即由课程主持教师、教材主编、主讲教师和地方电大教师等组成。命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三、命题组组长一般由教材主编或主讲教师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课程主持教师担任。四、命题组成员由教学部门负责审定,并报考试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九条命题组及其成员的职责一、命题组职责(一)设计课程形考任务,编制《形成性考核册》(以下简称形考册)或利用网上形成性测评系统(以下简称形考系统)发布形考任务。(二)依据学科的性质、特点和发展情况,以及课程考核说明,确定本课程是建设题库还是卷库,并确定题库的试题数量或卷库的试卷套数。(三)建设课程题库或卷库。包括设计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的双向细目表,设计试卷的题量、题型、结构、分数、难易程度,以及时间分配等内容,完成命题、审题、试作等工作。(四)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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