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行政执法文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1.在情况紧急必须保全涉案证据时,办案人员报请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措施而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是()。A.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B.扣押物品、文件清C.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D.抽样取证证据清单2.我国行政机关在依法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过程中制作、使用的法律文书总称是()A.行政处罚法律文书B.行政听证法律文书C.行政诉讼法律文书D.行政复议法律文书3.下列不属于行政诉状类文书特点的一项是()。A.行政性B.诉讼性C.制作主体的特殊性D.高效性4.下列关于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应注意的问题表述正确的一项是()。A.针对的对象是行政行为B.审查的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C.强调被告负有举证责任D.适用调解原则5.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而制作并使用的文书是()。A.行政起诉状B.行政上诉状C.行政答辩状D.行政复议状6.在行政案件调查过程中,依法抽样提取当事人的有关物品作为证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而制作的文书是()。A.抽样取证证据清单B.扣押物品、文件清单C.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D.现场调查笔录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7.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8.简述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的作用。9.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对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如何论证?三、写作主题(50分)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二审行政裁定书。2006年9月张××的丈夫徐××(于2007年1月去世)因病到A市中心医院(下称市中心医院)救治,同年9月26日张××以其夫在该院手术后出现“肠瘘”、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为由向市中心医院进行投诉,2007年1月24日市中心医院医务处对张××作出《关于徐××家属投诉的答复》。2007年2月1日张××向A市市长专线反映其与A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问题,市卫生局收到市长专线电话转交的2007年第0201057号督办单后,于同月8日向市长专线作出书面回复。2007年2月15日,市中心医院再次对张××的投诉作出《关于徐××家属投诉的答复》。同年8月1日张××收到市卫生局作出的书面答复后,认为市卫生局未按其投诉的事项履行法定职责,故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一审法院认为,张××向市卫生局递交的控告信属信访投诉,市卫生局对其投诉已按信访条例》作出书面的信访答复意见。张××对该信访答复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张××的起诉。张××不服一审法院裁定,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7日受理立案。上诉人张××认为A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原审法院裁定明显违反法律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区人民法院(2008)×行初字第3号行政裁定,支持其诉讼请求。被上诉人A市卫生局认为:(1)其对上诉人的信访投诉行为已经按照信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信访不服不属行政诉讼范围。(2)-审时,上诉人表示没有被上诉人不作为的证据。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对民事赔偿作出处理,不属行政诉讼范围。原审法院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原审法院裁定。当事人基本情况:张××,女,1947年9月3日出生,汉族,A市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住A市××区××路××号。A市卫生局位于A市××区京汉大道952号。法定代表人林××,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余××,A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附:(1)《最高人民法院(2005)行立他字第4号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的答复意见》第一条:信访工作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授权负责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信访人对信访工作机构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或者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四、写作辅题(20分)11.根据下列案情,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复议审结报告。某商场原系国有商业企业,隶属A市商务局。1998年,该商场拟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在经商务局同意,国资局批准立项后,由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资产进行了评估,国资局对评估结果审验确认。市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于1998年7月批复,确认了评估结果,同意某商场按“零资产出售”方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股本总额31万元,以购买原企业产权。股东王某出资16万元,占股本总额的si%,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深化商业流通企业改制,11月,领导小组根据商务局的报告,同意某商场改组为经营者个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时明确其私有性质。2001年2月,其他股东因与王某产生矛盾,向市政府反映王某在改制时隐瞒滞留国有资产等问题。市政府随即责成审计局等部门进行查处。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该商场存有国有净资产220余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确认该商场改制时未评估国有资产计129万余元,其他存留国有资产91万元。国资局对该结果予以确认。领导小组根据商务局的申请,于2002年3月8日作出《关于撤销某商场改制方案批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为该商场在改制时,故意隐瞒和滞留的国有资产达220余万元,因此改制不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据此决定:(1)撤销对某商场改制的两个批复,恢复某商场的国有企业性质;(2)市工商局依法撤销对某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注册登记并吊销营业执照。王某对该《通知》不服,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于2002年5月20日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省政府于2002年5月21日依法受理。刘某某、陈某某受指派办理该复议案件。王某认为:(1)故意隐瞒滞留国有资产与事实不符;(2)保护国有资产可采取收回等方式,而不应撤销企业改制方案、恢复原企业性质;(3)决定工商局吊销商场营业执照不合法。被申请人认为:(1)《通知》是对商务局请示报告的批复,属政府机关内部公文往来,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不能对此申请行政复议;(2)市政府不应成为本案被申请人,如可申请复议,被申请人也应是领导小组。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领导小组是市政府设立的非常设机构,其所发出的通知已影响了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属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复议;在认定某商场改制时,故意隐瞒滞留国有资产220余万元,主要事实不清,责任认定不明;决定撤销某商场改制批复,恢复原企业性质、决定工商局依法撤销某商场的公司注册登记并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省政府依法作出了撤销《通知》,并责令被申请人对涉及的国有资产问题作出准确界定,依法予以妥善处理的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基本情况:王某,男,1965年4月18日出生,××市××小区××楼××号。A市政府位于××市××街××号。试卷代号:124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行政执法文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C2.B3.D4.C5.B6.A=、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7.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不予受理听证的理由和决定(2分)。不予受理听证的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听证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分);二是当事人提出的听证申请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1分)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说明受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完毕,经过检查,各种手续完备、文书完整(2分);(2)概括报告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情况、处罚的内容、执行结果,以及案件处罚过程中各种文书的归档情况(1分);(3)表明行政案件程序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经领导审批后行政案件的处罚得以依法最终完结。(1分)9.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对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1分):一是超过法定的期限(1分);二是违反了法定的顺序(1分);三是违反了法定的形式。(1分)三、写作主题(50分)10.(一)首部(计10分)(1)标题。分两行居中书写。应当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1分)(2)案号。写为:“(2008)×行终字第××号”。(1分)(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4分)应当写为:张××,女,1947年9月3日出生,汉族,A市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住A市××区××路××号。A市卫生局,A市××区京汉大道952号。法定代表人林××,A市卫生局局长。委托代理人余××,A市××律师事务所律师。(4)案件来源、案件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应当写为:上诉人张××不服A市××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张X×要求被告A市卫生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作出的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3月17日受理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月×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被上诉人A市卫生局的委托代理人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4分)(二)正文(计36分)(1)事实部分。应当写为:“上诉人张××诉称:A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原审法院裁定明显违反法律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区人民法院(2008)×行初字第3号行政裁定,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9分)“被上诉人市卫生局辩称:①我局对上诉人的信访投诉行为已经按照信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信访不服不属行政诉讼范围。②一审时,上诉人表示没有被上诉人不作为的证据。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对民事赔偿作出处理,不属行政诉讼范围。原审法院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原审法院裁定。”(9分)(2)理由部分。应当写为:“本院认为,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是依当事人的申请启动,故当事人的申请在形式、内容以及具体请求应当符合上述规定。本案中,原审法院认定张××对该信访答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张××的起诉并无不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5)行立他字第4号《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的规定。”(12分)(3)判决结果。应当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