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激励先进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一、基本原则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学制年限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在校一至四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其他研究生命名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D类奖励不可兼得。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参评资格:(一)参评学年违反校纪校规、院规者;(二)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三)有抄袭剽窃、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四)参评学年拖欠学宿费,未进行学年注册者;(五)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下达。二、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处分纪录,无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四)学习勤奋、刻苦,各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五)所有参评成果、支撑材料,须以东北大学博士(或硕士)身份完成。三、评审组织机构6.学院成立常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四、评审程序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8.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成果应完成于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文(有SCI、EI检索的提供检索号、检索网址及检索页面含JCR分区显示)、授权发明专利、授奖证明材料、被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录用通知及交款收据等支撑材料一并上报学院办公室(基础学院教学二馆三楼学院办公室)。请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材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请于2014年10月17日14:00前将材料送至基础学院教学二馆三楼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后果自负。9.补充赋分标准:A.学科竞赛获奖加分(1)省级获奖:有名次或等级者(不分等级的以最低等级计),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有多项荣誉称号的第一项加权系数为1,其他项加权系数为0.5,省级获奖累计分数不能超过5分。(2)国家级获奖:有名次或者有等级者(不分等级的以最低等级计),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有多项获奖的第一项加权系数为1,其他项加权系数为0.5,国家级获奖累计分数不能超过10分。(3)多人共同获得省级、国家级同一奖项者,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排序证明(第一作者系数1.0,第二作者0.5,第三及以后作者0.1,去掉导师后的排序),如不能提供排名,则按赋值项的平均分处理。B.会议论文获奖(1)国际会议论文获奖加5分,国内会议论文获奖者加3分。(第一作者:1.0,第二作者:0.5,去掉导师后的排序)(2)与会议论文不再累计加分。C.德育及成绩加分1(适用2013级硕士研究生)(所有活动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分)(1)平均学习成绩:平均学习成绩计分方法:90分(含90分)以上计2.5分,85-89分(含85)计2分,80-84分(含80)计1.5分,75-79分(含75分)计1.25分,65-74分(含65)计0.5分,60-65分(含60分)计0.25分。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按照专业学位课的成绩计算,其中两门专业选修课的成绩根据任课教师的最高分换算学生所得的百分制成绩,具体公式如下:学习成绩=(专业必修课1+专业必修课2+专业必修课3或4)/3。(2)社会活动:①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学生干部每学期加0.2分;②担任副班长、学习委员、党(团)支部宣传委员、党(团)支部组织委员、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下(不包括二级部门负责人)、部员以上(不包括部员)的学生干部每学期加0.1分;③校(院)两级研究生会部员每学期加0.05分。*此加分按照学期计分,不同学期任职不同,对照相应职务给予加分。同一学生担任多个职务,按照最高职务加分,不累加。D.德育及成绩加分2(适用2014级硕士研究生)(所有活动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分)(1)校级活动及荣誉:参加比赛项目或者组织者每人加0.5分,多于二项的每人加0.7分,获得名次每人再加0.2分(前三);参加活动者每人加0.5分(运动会观者半天0.25,全天0.5)。学院活动及荣誉:参加者每人加0.2分,获奖者每人再加0.1分(前两名为获奖),参加活动者每人加0.1分。优秀主题团日:团支书加0.3分/次;参加成员加0.2分/次。优秀班级:主要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5分,校级0.3分;相关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3分,校级0.2分。取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优秀党支部、团支部:主要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5分,校级0.3分;相关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3分,校级0.2分。取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其他校级活动参与者的加分参考以上规定)10.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分数(赋分详情见《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及第9项补充赋分标准)、及排序。1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12.公示评审结果。13.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接收材料第二阶段:材料审核、计算分数、排序、评审结果审核第三阶段:学院内部公示14.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上报《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等材料,及相应评审材料。15.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奖和相应命名奖学金荣誉证书。16.未尽事宜按《东北大学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五、附则17.本评审细则由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18.本评审细则自2014年10月16日起试行。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附件列表:1.《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博士生国奖评定申请表》打印一份;2.《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硕士生国奖评定申请表》打印一份;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两份。附件一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博士生国奖评定申请表姓名性别专业联系方式培养方式入学时间导师成果得分论文评分标准:SCI论文基础分:40SCI论文JCR分区系数:1区:4;2区:3;3区:2;4区:1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0.3(导师为第一作),其他作者系数为0.论文情况第一作者得分审核签字1区SCI论文2区SCI论文3区SCI论文4区SCI论文发表学术论文总计得分发明专利分数20分发明人排序系数:第一发明人:1.0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1.0第一发明人专利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专利分数审核签字发明专利总计得分本人签字备注备注1.本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格参照时间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人评优资格;2.分数相同时,根据影响因子高低排序;3.所有参评成果、支撑材料,须以东北大学博士身份完成。附件二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硕士生国奖评定申请表姓名性别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培养方式入学时间导师成果及得分学术论文评定标准:SCI论文基础分:40EI论文分数:12国内核心论文分:10分其他学术刊物分:3分国际会议分数:3分国内会议分数:2分SCI论文JCR分区系数:1区:4;2区:3;3区:2;4区:1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1.0第二作者:0.3(导师为一作,学生二作系数为0.3且仅限SCI论文,其他级别文章仅第一作者加分,会议论文被EI检索仅视为会议论文加分)论文情况论文篇数分数审核签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1区SCI论文2区SCI论文3区SCI论文4区SCI论文EI检索论文国内核心期刊其他学术刊物国际会议国内会议发表学术论文总分本学年德育及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分数:班级评分(年级无明显科研成果,评分系数0.1)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需要有班级集体评议)分数:辅导员评分(年级无明显科研成果,评分系数0.1分数等级(0-2分)(导员签字并在后面空格内赋分)分数:学科竞赛获奖加分省级国家级得分:总计得分本人签字班级核对签字备注1.本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格参照时间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人评优资格;2.分数相同时,根据影响因子高低排序;3.班级评分比例:优秀15%,良好35%,及格50%;4.所有参评成果、支撑材料,须以东北大学硕士身份完成。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基层单位专业攻读学位学制学习阶段□硕士学号□博士身份证号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推荐意见推荐人签名:年月日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年月日基层单位意见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基层单位公章)年月日培养单位意见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四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要求,为更好的完成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成立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委员:王占友副主任委员:曹成有亓红强评审委员:高大鲲展成林海洋李海龙东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