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评估方案(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6]10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圆满、顺利完成评估任务,制定本评估方案。一、评估对象卫生部对本次评估的样本量有两点要求,一是以省为单位抽取15%的县(市、区)参加评估;二是纳入评估的县(市、区)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水平。我省现有97个县(市、区),按照15%的比例抽取,纳入评估范围的县(市、区)应为15个。考虑到我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发展的客观差异,同时为了兼顾掌握各省辖市的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在苏州、盐城两地各抽取2个县(市、区),其它省辖市各抽取1个县(市、区)参加评估。具体名单是:江宁区、江阴市、铜山县、武进区、昆山市、太仓市、海安县、赣榆县、楚州区、射阳县、建湖县、高邮市、丹阳市、泰兴市、宿豫区。二、评估标准评估工作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2006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指标”。该标准有24项指标,其中21项是《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的指标。根据目前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增加了“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3个新指标,“政府对预防保健的投入”指标被调整为“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财政投入”。三、评估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省辖市自评,各市卫生局根据本评估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对相关县(市、区)的工作进行自评。第二阶段,在各市自评上报的基础上,省对自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评估口径的一致性进行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三阶段,省自评情况上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接受国家抽样复核。四、评估方法(一)评估人员构成及分工1、各市卫生局组成的评估组应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农村卫生、医政、中医、疾控、卫生监督、妇幼、爱卫、财务等方面的管理人员。2、市评估组根据“2006年农村初保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指标及方法说明”,搜集资料,调查核实相关数据,填写《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县级基本情况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县级中期评估表》。3、具体分工:农村卫生负责评估指标1、3、4、7、20、21,医政、中医负责评估指标5、6、8,疾控负责评估指标9、10、11,卫生监督负责评估指标12、13、14,妇幼负责评估指标15、16、22、23、24,爱卫负责评估指标17、18、19,财务负责评估指标2。(二)资料收集的三个渠道:一是统计报表,二是原始资料,三是现场抽查。1、指标11、12、13、14、15、16、17、18、22、23、24从统计报表中摘录相关数据。2、指标1、2、3、4、5、9、10、20、21通过查阅原始资料获得。3、指标6、7、8、19通过现场抽查获得。(三)由于我省各条线使用的统计报表与国家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是《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报表,有的是本省自行设计的报表。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各地应按照《2006年农村初保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指标说明》(另附)要求摘录相关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四)关于现场抽样。指标6、8要求抽查不少于全县20%的卫生院,指标6、7、8要求抽查不少于全县5%的村卫生室。1、乡镇卫生院的抽查数以现有建制乡镇总数为分母计算。2、三个现场指标实地考核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名单可以一样。3、对于按比例抽样的乡镇卫生院数或村卫生室数,计划结果出现小数情况时,应往上靠进位为整数。如某县有9个建制乡镇,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的抽样,计算结果为1.35,则应查乡镇卫生院数为2个。(五)指标19通过问卷调查获得,各市应根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1~2005)终末评估农村居民调查问卷的范围,设计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表的问卷题数应在10题以上,实际调查人数不少于100人。(六)计分办法。详见《2006年农村初保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指标说明》。五、时间安排7月下旬,省举办培训班,学习评估方案,讲解评估指标及计算方法,布置评估工作。8月15日前,各市卫生局组织开展自评,完成相关评估资料上报省工作。9月10日前,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各地上报的评估材料,并形成省级评估报告。相关资料上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9~10月间,接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抽样复核。六、资料要求各市上报省的评估资料应包括:(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县级基本情况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县级中期评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二)各市设计的入户调查表样表;(三)评估县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名单,及被抽查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名单;(四)市级评估组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五)市级评估工作简要小结,包括被评估县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本次评估是《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首次开展的评估,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并准确客观反映当地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前,各市要认真组织参加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评估方案,掌握评估标准,明确评估方法。市级评估过程中,市评估组要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对于不明确的指标要及时与省联系,不作轻率处理。联系人:李美华联系电话:(025)83620708传真:(025)83620710电子邮箱:jianglun@jswst.gov.cn各县(特区、区)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根据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规”)及省卫生厅《贵州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评估方案。一、评估目的(一)掌握前5年“两规”实施情况。通过评估,了解和掌握全省及各级实施“两规”前五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指标完成及存在的问题等。(二)推进后5年“两纲”规划实施。针对前五年“两规”事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为今后五年“两规”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到2010年“两规”目标全面实现。二、评估原则(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针对妇女与儿童的卫生与健康,从执行过程到实施结果的全面评估;对重点和难点指标进行重点评估;采取全面分级评估与抽样现场评估相结合。(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要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估。客观分析、评价“两规”的各项目标,特别是重点目标实施进展情况,阶段性目标实现状况,每一年的变化情况等到是否均已达到预期目标,找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原因。(三)评估与指导相结合。通过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同时,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给予逐级指导。三、评估内容(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人口情况、生产总值、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政府对妇女儿童卫生投入,以及2001-2005年,“两规”工作及主要目标进展情况等。(二)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规划及政策制定、工作机构及制度、宣传培训、监测评估、经费保障等情况。重点内容:1、组织领导:⑴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两规”工作领导小组。⑵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两规”工作技术指导小组。⑶各级联席会制度。2、规划政策:⑴制定“两规”实施方案。⑵推动“两规”工作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政策、工作措施、监督指导、统计监测)。(三)进展情况。客观分析、评价“两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别是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规定的阶段性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原因。(四)干预情况。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组织保障、项目支持等。四、评估范围:(一)全面评估。市、县分别完成本级自查评估,对“两规”各项工作进展、指标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二)现场评估。市级按好、中、差分别抽取3个县,每县抽取3个乡(中心乡1个),每乡抽取1个村进行现场评估;县级按好、中、差抽取3个乡(中心乡1个),每乡抽取1个村进行现场评估。市级抽样:抽取六枝、水城、钟山3县(区)、3个乡(中心乡1个)、3个村。五、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评价“两规”工作的进展、效果,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一)考察重点:1、县妇幼保健院(所、站):重点妇幼保健管理、表卡登记、资料收集;2、县医院产科:重点急救通道、急救运转(程序)、接生能力、设施设备;3、县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管理、表卡登记、资料收集;4、乡镇卫生院:对妇幼、防疫、健教等公共卫生掌握情况,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与指导(例会),表卡登记、资料收集、冷链设备;5、村卫生室:村医补助、公共卫生任务、表卡登记、资料收集、儿童体检工具。(二)访谈重点:走访6-8户有3岁以下儿童的家庭,询问重点内容(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儿童分娩、体检、接种、喂养情况,饮水、碘盐情况,厕所情况)。(三)座谈重点:1、针对重点工作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困难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意见和建议。2、介绍经验,推荐典型。(四)资料(数据)收集:1、资料和数据由所属业务部门归类提供(统计报表、工作报表)。2、按部门业务提供文字材料(按报告拟写要求撰稿)。六、评估标准:按《贵州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操作表》内容进行评估。重点指标(2001—2005年):1、以市为单位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5%;2、以市为单位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3、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75%,农村达到25%;4、以县为单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28%;5、以县为单位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8%;6、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90%;7、以市为单位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8、以县为单位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1‰;9、乡镇为单位免疫接种率以保持在85%;1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12%;11、以市为单位婴幼儿母乳喂养率达到75%;12、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40%;13、农村改水受益达到70.4%;14、农村自来水受益率达到51.5%;1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0%。七、评估时间:评估工作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于5月31日前完成,6月4日完成县级评估报告;6月5日完成市级总报告,并报省卫生厅及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八、评估工作组:市“两规”评估组,由市卫生局、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市级评估组组长:籍中苏副组长:黄良民市级评估组按三个责任组分工:数据收集组: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人:郑匀梅、陈高资料管理组: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印发、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周信峰。成员:范朝江、齐玲报告撰写组:负责总报告的撰写。负责人:刘春萍。成员:杨德芬、陈凌霄、吕兴平、周宣祥。九、评估报告(一)报告框架:按省妇儿工委字〔2006〕3号通知附件5要求,分妇女、儿童两个类别拟写。(二)报告格式:按省妇儿工委《关于报送“两规”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黔妇儿工委办〔2006〕8号)要求拟写。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学校中期评估方案(试行)自2005年8月以来,我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认真制订“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依据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总结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经验,促进规划有效贯彻落实,有序推进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特制订本方案。一、中期评估工作目标促进学校依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组织自我检查、反思和改进,关注发展规划实施过程和潜力,总结办学经验,诊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对策,促进学校主动发展。二、中期评估基本原则(1)发展性原则:学校中期评估是以促进学校主动发展为目的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校发展的过程和发展的程度,引导学校主动、整体、多